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政协提案怎么写

2023-07-13 10:57:2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政协提案怎么写

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公办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和《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编教师10名,劳动合同制教师123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且要求连续在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担任教学副园长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非管理岗位)教师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5.学历要求: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满3学年岗位的(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教师岗位的(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全日制)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满3学年岗位(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专业不限。

8.人员身份要求:未被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其中已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满3学年岗位的,必须在温州市连续满3学年从事现任幼儿园园长或教师,3学年截止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是指我市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为每年不低于九万元(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市委组织部和社会事业局将适时探索择优录用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为事业编教职工的机制和办法。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6月23日17:00。

网址: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机构单位-社会事业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聘公告,招聘考录系统链接网址:http://lgshsyj2022.kingsit.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岗位类别(见附件1),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类别。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4.普通话证书。

5.被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6.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学前教育满3学年岗位的,需提供连续三年在幼儿园工作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幼儿园任职证明材料(需园长签字盖章)。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假证书、证件和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龙港市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25日8:00-6月28日下午17: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时间

时间:2022年6月30日8:00-7月2日17: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再次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3日18:00-7月4日17:00.

对再次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不符对象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五)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6日18:00-7月8日17:00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招聘考录系统显示的缴费链接(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报考学前教育(满三学年)岗位和学前教育(全日制)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报考事业编管理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8: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12日8:00—考试当天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教育法规等,专业知识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学科专业知识等。

4.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的防控通告执行。

(二)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现场资格复查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方能参加龙港市2022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试课环节。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试课资格;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查,视作自动放弃试课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学前教育满3学年岗位的,需提供在幼儿园连续工作的近3学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幼儿园任职证明材料(需园长签字盖章)。

(三)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及指标。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或于试课三天前书面确定放弃试课的,其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③毕业证书落款年份早者优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3.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年份早者优先,学历落款年份也相同,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龙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择岗、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参加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公开择岗,择岗顺序按拟录用人员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优先择岗: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年份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八)其他说明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招聘工作进行调整。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应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龙港市组织的招聘考试。

4.被招聘的毕业生于规定时间到龙港社会事业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书》,逾期不到幼儿园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工作经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同意,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59911862;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68660070;监督举报电话: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68086010。

7.相关考试信息和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docx

2.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4.2022年龙港市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2年6月10日

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为做好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内)学前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就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44名(见附件)。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

(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之前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拟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面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7年5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当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5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还需在“单位报考意见书”栏上传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照片(不需要提供同意报考意见书的,无须上传);如需上传其他材料的,请将其合并拍成一张照片在“其他照片上传”栏上传。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简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5月16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6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5月16日16: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17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期间,由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并于5月22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8日8:00-10: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5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10:00至5月27日8:3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等专业知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5月27日 上午 8:30—10:00  《学科专业知识》

10:00—11:30 《教育综合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

4.合成笔试成绩和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布

合成笔试成绩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布,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5: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按3: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各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于5月22日将符合加分的考生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复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四项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并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报考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由单位购买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的缴纳不少于36个月社会保险材料,并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考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区聘教师报考所有岗位须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意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2。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交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和有效期内的笔试所有学科成绩合格的成绩单。上述人员如到2023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技能测试(弹唱、舞蹈、绘画)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七)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后续信息以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发布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该网站和蚌埠市教育局官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教育局、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方式见《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0552-3125632

 0552- 371668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 2023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同意报考意见书.doc

蚌埠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