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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256名) 济南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官网

2023-07-13 12:18:4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256名) 济南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官网

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256名)

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简章

为满足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需求,拟进行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他人员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中小学幼儿园会计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为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学

5.具有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幼儿园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2023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音乐学相关专业、美术学相关专业;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注意事项

各类岗位具体招聘要求条件见附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现有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教师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256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25日16:00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后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报考有工作年限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

6.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址:http://jctpsh.zhaopin.com)。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测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校医、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岗位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4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4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环节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间、地点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的,或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测试人选在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工作年限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

6.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三)综合测试

具体综合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报考校医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报考会计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实际做账(笔试)方式进行。

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会计除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综合测试结束后,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岗位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占6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体检后考察,或同时进行。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察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思想鉴定材料和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选岗

招聘的校医、会计岗位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录用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后备人选

本次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除已被学校聘用人选外,在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作为后备人选,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学校因工作需要另行聘用教师、校医或会计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1:4的比例,从所需学段、学科后备人选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测试人选,经综合测试体检并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用。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会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工资待遇参照新录用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因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等情况,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963070395、18963437329、18963498173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8887158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220554150

附件:

1.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岗位汇总表.xlsx

2.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应聘须知.doc

3.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教师、校医、会计报名登记表.doc

4.工作经历证明.doc

5.诚信承诺书.doc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教师招聘简章(88名)

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等有关规定,经章丘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高中教师A类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高中教师B类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B、C类岗位均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教师岗位均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

(四)应聘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模版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合同期限截止2021年7月31日)。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8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20名(人员控制总量)。本次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在职且有二学年(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及以上一直从事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高中、小学招聘的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聘的文化课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8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s://jszk.jnzq.gov.cn:1080/

咨询电话:1866378715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8日16: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

笔试考务费为:高中、小学教师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每人80元(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09:00—7月24日上午8: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报考专业技能(小学体育学科)岗位的,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A类岗位使用;A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报考非专业技能(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小学岗位的,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A类岗位使用,A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的,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C类岗位使用,C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龙泉大厦706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告。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专业技能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非专业技能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且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报考B类岗位人员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与简章要求不符、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专业技能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非专业技能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考试方法;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考试方法。

(一)笔试

高中、小学教师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两部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上午08:30-10:00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上午10:50-11:50

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参照2021届高中毕业生所学课程,试题难度相当于夏季高考水平。满分100分,按70%计入笔试成绩。

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满分100分,按3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方法是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笔试成绩按30%记入综合成绩;

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按40%记入综合成绩。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分学段、学科分别确定。

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计划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学科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设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教材统一提供。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说课教材统一为高一教材,小学说课教材为五年级教材。

面试说课主要考察教材把握、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学活动设计、教学基本素养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根据说课题目,到准备室独立准备30分钟,然后到指定地点说课。面试说课时间掌握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专业技能岗位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非专业技能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招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项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均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告。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以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数量取整数,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

专业技能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新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非专业技能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新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考察、体检及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五、成绩计算方法”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3、选岗。A、B、C类岗位分别选岗。报考学科有多个岗位的,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五、成绩计算方法”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岗位一经选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章丘区教体系统。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3212089

咨询电话:18663787157

九、其他

1、简章发布地址: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

2、为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告,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关于小学体育岗位专业技能考试的要求.doc

3.同意应聘证明(模版).doc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

 

2023年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信息

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校园招聘信息

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根据有关规定,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面向2022年毕业生公开选聘一批紧缺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2022年国家重点院校优秀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段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专业或与选聘岗位专业相符,具有相应学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计划选聘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53名。其中,高中、初中、小学为事业编制教师,职业学校、幼儿园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聘用单位为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学校、幼儿园或城区优质学校、幼儿园,具体岗位设置详见《校园选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选聘学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学前教育13个学科。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在5月5日至5月12日,将《校园选聘报名表》(附件2)和《校园选聘应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院校公章的《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应聘承诺书》(附件3)。

4.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推荐书)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

6.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证书。

7.研究生学段学科成绩证明材料(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四、初试

初试以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结合个人基本情况和面谈现场表现等因素,综合确定初试通过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选岗范围。

六、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胶州市学校实际需求和初试通过人员学科情况设置具体学科岗位,在面试前向考生公布。对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考察及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需在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服务不低于5年,签订服务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中小学校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山东省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九、纪律

本次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1.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2.考生需加强自我防护,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应聘过程中,要按照选聘站点(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3.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形势,必要时将对选聘站点、选聘时间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面试、现场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国内重点高校聚集城市分站组织实施(具体各站行程另行通知)。具体选聘的时间及校园选聘具体事宜,请关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n31281551/n31281808/n31282517/index.html)和相关院校网站选聘须知。

政策咨询电话:15954086007(现场)、0532-58566007

监督电话:    0532-82233727

附件:

附件1.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校园选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应聘承诺书.doc

附件4.2022年青岛胶州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武汉站校园选聘须知.doc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山东省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3年教师招聘简章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校医、会计简章

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保障部2021年教师招聘服务外包项目》协议书,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按照“选拔培养师德水平高尚、教育教学能力突出、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气质形象好、能适应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快速发展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全面负责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会计、校医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100名,招聘中小学聘用制会计6名,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校医20名,招聘幼儿园聘用制园长3名,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26名。

学校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其他须在报名前取得);

(4)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或者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中小学聘用制会计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中小学会计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责任,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

(3)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为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中小学聘用制校医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其他须在报名前取得);

(4)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药学、临床药学、护理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幼儿园园长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需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健康证书;

(5)需具有办园规模不低于6个教学班的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注意事项

各类岗位具体招聘要求条件见附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现有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教师不在应聘范围之内。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进行。

公告时间:2021年5月9日-5月16日16:00;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10: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5日11:00-5月16日20:00;

报名网址:http://jctpsh.zhaopin.com。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6日下午16:00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6:00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本简章和《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奖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简章》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性投递。

(三)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原件);

3.资格证书原件(报考教师的: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原件;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原件;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的: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要求有工作年限经历的提供);

6.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报考有要求获奖经历的提供);

7.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合格。初审结果显示报名合格的人员参加下一招聘环节;初审结果显示报名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参加下一招聘环节;初审结果一直未显示合格或不合格的,请应聘人员尽快根据网上审核提示,于2021年5月16日下午16:00之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未及时修改完善的视为报名不合格。已经资格初审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在笔试、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单位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在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在本次招聘的笔试、资格复审、综合测试、体检等环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的绿色健康通行码、佩戴口罩,且现场测量体温时,请应聘人员主动配合。凡不能提供绿色健康通行码,或者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再允许参加本环节应聘。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3.确定综合测试人选。依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6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人选。综合测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笔试人数达不到1:6的可全部参加综合测试环节。综合测试人选及综合测试公告在招聘网站(http://jctpsh.zhaopin.com)公布。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综合测试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综合测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3)资格证书原件、复原件(报考教师的: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原件、复原件;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原件、复原件;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的: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原件;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原件;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要求有工作年限经历的提供);

(6)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复原件(报考有要求获奖经历的提供);

(7)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综合测试人选按照报考岗位,现场分别提交上述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报名登记表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综合测试人选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综合测试人选达不到1:6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三)综合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程序等事宜在招聘网站公告。

综合测试采用上课方式进行,每人综合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综合测试时长现场评委确定后通知考生。测试内容含粉笔字、钢笔字、板书、普通话、组织教学、教学方法、重点难点的把握等;应聘中小学校医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应聘中小学会计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实际做账的方式,具体做账方式以综合测试现场公布的方法为准。

每组综合测试考场考官不少于5人,按照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现场公布综合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设最低合格线80分,综合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再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占7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进展情况,招聘单位可先考察后体检,或同时进行。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考察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思想鉴定材料。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需要复检的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选岗

招聘的幼儿园园长,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五、公示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招聘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组织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二)建立人才超市

本次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除已被学校聘用人选外,在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才超市人选。被确定为人才超市的人选,纳入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才超市,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学校因工作需要另行聘用教师、校医或会计的,经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同意后,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组织不少于5人的评委,按照1:3的比例,从所需学段、学科候选人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测试人选,经综合测试并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聘用,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六、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校医、会计,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和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招聘的园长按照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后的相关政策执行。自愿加入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聘任体系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绩效减半发放。自愿放弃加入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聘任体系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组织学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校医、会计,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系人: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校医、会计招聘项目组

咨询电话:13356668302、15376663195、13220554150;

监督电话:0531-55562431。

附件1: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校医、会计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校医、会计应聘须知.doc

附件3: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校医、会计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工作经历模板.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

2021年5月9日

椒江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椒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

1.学前教育A9名

2.学前教育B9名

3.学前教育C9名

4.学前教育D1名(大陈镇中心幼儿园)

共28名(A、B、C具体岗位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在2022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其他要求:

1.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7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学前教育A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学前教育B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学前教育C、D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

3.专业: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及相关专业。

4.户籍:不限。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7:00。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4月24日24:00。

(三)报名系统网址:https://jszp.jjzsb.net/

(四)报名流程

1.进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

3.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保存并申请审核”按钮。信息保存成功后,请牢记登录密码。网上报名全部完成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4.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在2022年4月25日9:00—24:00登录报名网址修正本人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再次审核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24:00。逾期不再审核,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须达到2:1及以上,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原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A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核减的职位数补入B职位;B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核减的职位数补入C职位D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核减的职位数不补入其他职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因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职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2年4月28日到椒江区教育局(建设路4号)人事科二更改报名职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2年5月14日上午。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笔试前一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2.学科专业知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经报名调整后的职位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一天确认不参加面试(不含临时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分数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仍并列的,一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椒江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一式1份,加贴本人一寸近照);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证书;5.学位证书;6.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7.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报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个人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所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递补和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暂定7月。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模拟上课);2.技能素质测试。

七、考分组成

总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40%+(模拟上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面试(模拟上课)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择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仍并列的,由抽签决定进入体检。

2.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是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

3.考察通过人员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若发现资格不符等出现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4.经公示无不宜聘用情况反映的将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由公办幼儿园和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续签劳动合同,否则给予解聘。

九、其他事项

1.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择岗: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椒江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椒江区社发集团2022年招聘幼儿园国企编制教师考试将同时进行,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5.笔试通过后无故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等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纳入我局“报考不守信人员限制信息库”,给予不得参加我局招录1-3年的限制。

6.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学前教育D职位考生聘用后须先在大陈镇中心幼儿园(海岛)服务满2年,2年后视情聘用到我区其他街道所在公办幼儿园。

联系电话:0576—88224861 88815306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2023年镜湖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

镜湖区属公办幼儿园招聘15名编外聘用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专业测试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三)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四)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社会劣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及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镜湖区在编和编外(含劳务派遣)聘用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镜湖区人社局、教育局委托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应聘者用手机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第一次登陆腾讯文档需点击右上角“立即登录”-“开始使用”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如未显示“立即登录”则为已登陆状态,可直接如实填写并登记报名表。

请核实所填内容再投递,如非填写信息有误,请勿多次投递。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同无效投递。

2、统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7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

3、本次招考各环节信息指定公告发布网站为芜湖人才网www.ahwhrcw.cn,请勿登陆其他网站。

4、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发布时间:现场资格审核公告将于7月28日公布在芜湖人才网-热点招聘栏目,请报名人员按公告上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本次不公示报名人员名单,审核以现场查看相关资料为准)

5、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6、考生需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负责,近14天内本人或家属去过新冠肺炎重点疫区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全过程如有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者应立即放弃考试。

7、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关注手机拦截短信,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师德修养和学前教育知识等)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

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缴纳报名费45元。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入围专业测试的考生均须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进行资格复审,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具体时间详见芜湖人才网。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应聘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聘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工作。

2、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工资为350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年底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绩效奖,标准参照在编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

六、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直接补录。

七、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遵守最新防疫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工作全面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双码(安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招聘活动各环节,查验行程码、安康码,测量体温。安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高于37.3°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各环节。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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