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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23-07-13 20:25:2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兴国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总计划为550人,其中自主招聘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35人,招聘方案另行制定,其他515人公开招聘的各类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报考我县编内中小学教师、备案制教师岗位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报考中小学特岗教师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对象及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系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及保育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关说明

1.所涉及的“学历”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涉及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含2022年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涉及户籍条件的,必须是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本县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

4.备案制公办幼儿园教师(未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专业条件,须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含第一学历是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上述各类招聘计划,均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办法。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有关事项

报考编内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备案制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报名页面;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特岗计划考生报名页面。其中师范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必须先到现场报名,再在网上报考我县“省统考教师”相应学科,否则没有资格纳入相应岗位录取(凡参加现场报名的,须书面申请放弃第一批次农村小学教师录取)。按规定程序在网上报名,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报考学科岗位代码见省公告,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1)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相应学科(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特殊教育“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小学语文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师范定向培养”各类教师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2)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情况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思想品德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已婚的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生办出具,县卫健委审核盖章)。

(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省相关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由省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农村公办幼儿园(限应届生报考)教师岗位,先将已参加现场报考“定向培养”的人员列出后,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其他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均由省统一公布。

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因考生报考学科不同,分别将笔试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学科专业成绩+个人综合知识成绩

折算系数为报考本县岗位参加省统考小学各学科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单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该学科折算系数=省统考小学各学科全体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三)报考志愿及招聘计划调剂

入闱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省公告规定比例的岗位,省厅将在网上公告。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志愿调剂报名。

省统考限应届生报考的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缺额调剂到同学段同学科未限应届生报考岗位,从已报考该岗位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特岗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本县各类教师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进行一次计划调剂。如确需调剂岗位计划的,报省特岗教师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相应缺额调剂到本县紧缺学科岗位。调剂后所增加的招聘计划,从已报考我县特岗教师岗位的已入闱面试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省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含志愿调剂入闱考生)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闱名单后,入闱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内容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与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与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报考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同一学科多于两个试场的,考生和评委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同一学科在同一试场考生的面试顺序也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2.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编内教师录取办法。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招聘缺额调剂后增加的第二批次拟录用人员,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编内教师”和“特岗教师”对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他各岗位录取办法。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大学生退役士兵、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各类教师的录用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

3.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教学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次(同分情况下,按面试成绩较高的优先)。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择岗(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022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2年9月开始(如届时未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备案制教师”:编外招聘,使用用人备案数招聘,实行编制备案制,在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各类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教科体局、财政局、县委编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招聘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兴国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9日             

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教师招聘简章(1780名)

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8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育人才选拔质量,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1780名教师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含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招聘计划20人、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计划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其中,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笔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组织,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单独划定,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具体事宜请关注招聘单位后续公告(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岗位实行“员额控制、以事定费、合同聘用、备案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户籍条件:报考人员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招聘公告发布前。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3.其他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条件及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其中,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专业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对于教师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健康安全条件

为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所有考生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健康安全条件并提供有效证明方可报名考试。因未达到健康安全条件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授生”);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简称“高校毕业生岗”)。

(五)定向招聘岗位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赤峰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fpta.com.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开考比例: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及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招聘岗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其他旗县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安排如下: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一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2021年6月28日9:00至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30日17:00至7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第一批次岗位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整。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无“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限定条件的相应岗位,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普通汉授岗位或“蒙授生”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计划,经招聘单位申请,由赤峰市教育局公告后,对新增岗位进行第二批次报名。

(2)普通汉授、“蒙授生”岗位及调整后新增岗位第二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2021年7月6日9:00至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8日17:00至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和办法予以招聘,但需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备案手续。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计划表》中岗位名称后半部分的数字为岗位代码,01代表“蒙授生”岗位,02代表普通汉授岗位,03代表蒙授项目人员岗位,04代表汉授项目人员岗位,05代表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岗位,06代表蒙汉兼通人员岗位(01、03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授生”,03、04、05岗位要求必须为“项目人员”,05、06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汉兼通人员)。标有“高校毕业生岗”的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报考。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500KB以下),同时上传报名当日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的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截图(jpg格式,50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予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存在疑问时,请拨打岗位对应的报考咨询电话咨询。

5.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厨师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只需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注: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赤峰市教育局将于考试结束后通过报考人员缴费银行统一退费。由于报考岗位取消改报其他岗位的,需重新缴费。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费、考务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2)1份,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减免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名费、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相应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笔试

笔试在旗县区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及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由松山区教育局组织。

1.笔试内容

(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

报考普通中小学校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学科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会计、保健医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3)报考厨师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不限人数、比例),面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2.笔试试卷

赤峰市教育局委托市外有资质的专门机构组织命题相关工作。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均提供三种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使用汉文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人员使用蒙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使用“蒙汉文”试卷,“蒙汉文”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注:英语、日语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别使用英文、日文试卷。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21年7月17日9:00至19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

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

上午0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学科专业知识

5.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报考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岗位的到赤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的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由7人组成,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确定面试评委时要考虑考生面试语种。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面试提供三种试题,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文试题,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文试题,须用蒙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汉文两种试题,须分别用蒙汉语作答。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各招聘用人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各报名点、各考点要制定好报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考试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人进行指导。

2.对于涉考工作人员,要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3.报名、考试前做好体温监测。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应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4.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报名考试场所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管理,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5.做好消毒工作。报名、考试场所要尽量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楼道、地面、墙面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

6.报名考试期间,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待人员聚集时,要有序排队,依次进行,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doc

赤峰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教师招聘简章(196名)

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指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辖属各幼儿园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威海市城里中学(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93号,报名当天从世昌大道威海市城里中学南门进入)。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现场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6月1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现场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初试)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证明材料包括: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④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个人社保缴费明细)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1年6月10日。

3.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请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取消或核减的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时间:2021年6月20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面试工作在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通知详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初试主要方式为技能展示,时间为2分钟;其他学科初试主要方式为答辩,时间为3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的,试讲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报名参加统一笔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初中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现场报名(考试)前14天起,考生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于现场报名(考试)当日填写并上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考生须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前应主动出示,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且无健康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在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全程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

四、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631-5310285、0631-5311256

请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附件6: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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