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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广元市教师招聘公告(53名) 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

2023-07-14 01:23:1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四川省广元市教师招聘公告(53名) 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

2023年四川省广元市教师招聘公告(53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教育局

关于部分市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部分直属学校拟公开考核招聘53名教师补充到四川省广元中学等直属学校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

另外,受疫情影响,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今年上半年的教师公招考试。在公招面试资格审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2年5月5日)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共53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

(二)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教育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jy.cngy.gov.cn/)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核资格。

五、考试

(一)市教育局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报名人数超过1:5时)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需笔试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二)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具体事宜由市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4。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2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六)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市教育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839)332805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附件:1.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

2.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3.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6日

2023年度河北省石家庄市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73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0日至2004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2年3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7日17: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和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及取消岗位人数的公告将于3月21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查询。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原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3月21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jzsydwks@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4月5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疫情防控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笔试准考证中有关说明为准),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4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考对应科目。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4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4月19日至4月20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以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公布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通知单打印。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于5月24日9:00以后,进入卫生类、综合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7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教育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与答辩,卫生类、综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其他有关问题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开具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信息中,要求考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

6.为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提升整体素质,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中,将逐步对招聘对象普通话水平作出要求,其中,教育类岗位应具备与教师资格证要求相对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卫生类、综合类岗位在面试环节增加普通话水平考评内容,在岗前培训阶段由招聘单位组织专项培训,聘用后,新聘人员应通过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测试,其中市本级、市内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通过二级乙等以上测试。

7.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9.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xls

附件3:石家庄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

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教师招聘公告

武昌区教育局关于面向北京地区高校开展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现组织部分省、市级示范性中小学校面向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以及北京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原则上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聘人员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北京考点采取现场接收资料的方式接受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本次专项招聘向北京市相关高校投放教师招聘岗位5个,其中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1人、初中语文教师2人、初中思政教师1人。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指定的报名地点和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地点为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3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和相关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清单附后)及2寸登记照2张,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上交报名单位。

请报考人员注意: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应聘申请中考生备注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发放面试通知。对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发放《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接下来的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教育、人社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

四、考试

本次考试定于2021年12月28-29日在北京市的现场报名地点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本次北京考点的拟聘用人员不可在后期武汉考点重复报名考试。

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采取“回答问题+无学生微型课试讲”的方式。回答问题分值为4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时间一般为3分钟。无学生微型课试讲分值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无学生微型课试讲是比正常课时间短、教学容量小的课。教学内容集中,教学方法明晰,教学环节紧凑,教学结构完整,面对评委和虚拟学生上课,以相应学段教学内容为主)无学生微型课试讲的时间一般为10分钟。

回答问题和无学生微型课试讲的得分之和为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对考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应达到规定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75分,方可按招聘计划数安排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武汉市集中进行。

六、公示

(一)考试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相关协议,与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岗位备案及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报到派遣手续。

(四)2022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凡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列为拟聘用对象的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四)关于《武汉市武昌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27-87138390。

(五)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六)本次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武昌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3)要求,对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武昌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北京考点).xls

附件2.武昌教育局及所属招聘单位简介.docx

附件3.武昌区2022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疫情防控考生须知.docx

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2023亳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亳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亳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亳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亳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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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徐州邳州市教师招聘公告(628名)

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6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市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网站”(http://pzjsb.djwenhua.top),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6月30日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1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2日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2日18: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2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邳州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4: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2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的邳州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只进行笔试)。笔试、面试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防疫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等,须符合当时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免试认定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邳州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需按公布的时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并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022年毕业的邳州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考生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按百分制以实际得分计算,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选岗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体检工作由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放弃选岗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选岗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邳州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六)公示

邳州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邳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邳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邳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邳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除招聘公告及岗位核减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外,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网络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16-6706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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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6288538(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626258(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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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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