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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1702名) 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时间表

2023-07-14 03:19:3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1702名) 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时间表

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1702名)

2022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70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以市、县(区)为单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报名期间,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和内容。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学校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对笔试科目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60%。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岗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监督。

(三)面试

1.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2.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的下午17:30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决定。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规则要求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取得,其中: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 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 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6.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指报考者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限内的资格证书。

7.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说明。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8. 岗位条件要求的“具有三年工作经历”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三)2022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四)截止2022年3月25日,已在编教师(含见习期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五)加分规定:

1.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需有省级体育部门批复退役的文件。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 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5月10日—5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漳州考试报名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 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6. 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六)参加体检人员确定方式及要求:

1.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 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4.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九)对岗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各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二)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本次招聘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2022年漳州市市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2:2022年芗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3:2022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4:2022年龙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5:2022年长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6:2022年漳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7:2022年云霄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8:2022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9:2022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0:2022年平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1:2022年南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2:2022年华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3: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4:2022年常山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5:2022年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6:2022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7:2022年漳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漳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教师招聘告

2021年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足球岗位及职业学校的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

(三)招聘岗位

市直属学校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8:00-11月11日17:3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请扫二维码关注并进入“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公众号,点击“教育事务-教师招聘”进行注册账号,登录“厦门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用人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1年11月15日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准考证下载时间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2022年8月16日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并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九、其它事项

(一)经考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未取得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或无故未前往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不低于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五)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据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用人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九)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十)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厦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十二)各区公办学校的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由各区教育局负责,报名区属学校岗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对象.doc

2.2021年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xls

3.2021年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4.2021年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xls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2023年福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9名、参聘教师150名,其中新任教师237名,在职教师12名。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名、参聘教师12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4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特教岗位的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②研究生、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中职学校新任专业课教师岗位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4。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市教育局市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受市体育局、市妇联、共青团福州市委委托代为发布的相关学校招聘岗位,分别由各主管局负责,详见附件2-4。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5-4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附件1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市属学校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聘用规定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高级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6.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在职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7.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10.2022年市教育局将面向市属学校中符合条件的编外合同教师组织专项招聘,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人员需持有本次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成绩,其余事项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91-83376761

市体育局0591-88360217

市妇联 0591-87524079

团市委0591-83666070

             

 

附件:

1.市属学校公办中学(含职专)、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表1-2)

2.市体育局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3.市妇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4.团市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5.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2023-03-1517:46:02教师招聘考试文章来源: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微信QQ群华图在线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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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招聘

历年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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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补齐配足紧缺学科教师

各地要摸清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切实提升教师招聘工作的精准性。要加大紧缺师资补充力度,今年特别要重点补充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落实好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补充的心理健康、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等要求。

二、关于笔试服务有关事宜

(一)今年省教育考试院继续向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提供一次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包含网络报名、命题、制卷及评卷等服务(时间安排见附件1)。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笔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实行分级列支,省级负责命题、制卷及评卷等相关经费,市、县(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考试组织所需各项支出。各设区市教育部门负责本考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原则上以设区市为单位设立考区,考点原则上应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笔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委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有关笔试工作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参加本次笔试服务。请意向参加笔试服务的设区市教育部门汇总本辖区内需要参加笔试的市、县(区)名单,并以设区市教育部门的名义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书面委托函。省直有关单位(学校)请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书面委托函,并与所在地市教育部门对接委托考务事宜。书面委托函报送时间截至3月17日,逾期视同无意向。参加笔试服务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应在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注明“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等有关内容。

三、及时推进年度教师招聘工作

(一)各地要严格师德考察和招聘条件,把好教师招聘入口关。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确保拟招聘教师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各地要尽快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招聘工作,及时制定招聘方案并对外发布,有序衔接各阶段教师招聘工作。要将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各项招聘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从教。要做好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请各设区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及时报送本辖区内教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汇总报送教师招聘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表。

附件:1.笔试服务时间安排

2.委托函(模板)

3.笔试科目类别

4.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笔试服务时间安排

3月23日前,参加笔试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参加笔试的市、县(区)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30日,笔试。

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附件2

委托函(模板)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经研究,现委托贵院为我市提供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包含网络报名、命题、制卷及评卷等服务。

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方:市教育局

(盖章)

2023年月日

附件3

笔试科目类别

序号类别1幼儿教育综合知识2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3幼儿教育4小学语文5小学数学6小学英语7小学科学8小学道德与法治9小学音乐10小学美术11小学体育与健康12小学信息科技13中学语文14中学数学15中学英语16中学物理17中学化学18中学生物19中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20中学历史21中学地理22中学通用技术23中学信息技术(科技)24中学音乐25中学美术26中学体育与健康27小学综合实践活动28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9中学综合实践活动30中学心理健康教育31特殊教育

附件下载:

4.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rar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zcwj/202303/t20230315_6131102.htm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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