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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昆山幼儿园招生办咨询电话

2023-07-14 04:26:0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昆山幼儿园招生办咨询电话

2023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1.坚持公办为主、公益普惠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配置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政策协调需求,健全覆盖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供给和教育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

2.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时入园。满足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幼儿园应创造条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需要的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

3.坚持成本核算、合理分担的原则。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17〕9号)和《关于明确苏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51号)要求,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4.坚持相对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满足服务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3周岁以上的幼儿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周边区域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幼儿园应在政策范围内控制班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5.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治理的原则。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专项检查和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基函〔2023〕23号),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实施看护点分类治理,加大力度推进看护点转型升级管理工作,现存看护点原则上不招收新生入园。学位资源充足、有条件的地区,今年全面做好现存看护点中大班幼儿的分流安置;学位资源相对不足地区,要创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面落实看护点的清理工作。继续巩固无证园清理销号成果,坚决杜绝无证园抬头。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决予以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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