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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幼儿园教师职称怎么评定最新文件

2023-07-14 13:21:1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幼儿园教师职称怎么评定最新文件

《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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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411:31

名称:《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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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02-14【字体:大中小】一、背景及依据

2015年9月23日,我市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配套文件,9月29日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市中小学,包括普通公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区教研单位和电化教育机构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在岗教师纳入改革范围。改革试点方案扩大了中小学用人自主权,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结合”,实现中小学教师评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统一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为实现中小学均衡优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5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59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等文件精神,需进一步建立更加完善且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学校、临聘教师及职级制校长的职称评价问题。一是规定校外教育机构、民办学校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在岗教师及中小学临时性教学岗位人员可以参照《改革实施方案》执行,也可参加由教育部门统筹组织开展的职称评价工作。二是明确职级制校长的职称评审由教育部门单独组织开展,但不与学校岗位聘任相挂钩。

(二)进一步明确了市、区职称管理、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教师评聘工作中的职责。市人力资源保障、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中小学教师评聘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属中小学开展评聘工作。各区职称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区属中小学开展评聘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了评聘程序。新增了评审完成后的审核确认程序与发放电子职称证书的流程,强化了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另外,根据国家、省最新文件规定,调整规范了相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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