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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淄博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07-14 18:28:2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淄博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山东省淄博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属中学、市特殊教育中心教师类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16日及以前取得。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6日。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8980/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7月19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六、初试、资格审查与面试

初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详见招聘单位信息发布网址,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

(一)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初试。根据岗位特点,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

初试、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经主管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广大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http://edu.zibo.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教师招聘公告(143名)

2022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打造教育现代化的济南品牌,满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2022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14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143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中、高级岗位的人员,学位可不限(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岗位、D类为会计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2日9:00-7月4日12:00;

查询时间:7月2日14:00-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7月2日14:00-7月4日24: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jnedu.jinan.gov.cn)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引进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工作期间工作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引进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4日9:00-17: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A类、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应至少达到1:2,达不到1:2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拟于7月7日进行,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不同分为教师和会计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会计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拟于7月16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B类岗位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需另行缴纳笔试考务费)。

3.A、D类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4.B类岗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A、D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和B、C类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将复审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防疫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7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及面试考务费缴纳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引进单位要严格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66608052

附件:1.2022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教师招聘简章(215名)

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15人,其中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5人,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教师150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汇总表》(附件1)

本次招聘中,语文、数学、生物、化学、历史学科为非技能岗位;英语、体育学科和幼儿园岗位为技能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8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1日13:00-8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14:00-8月5日12:00

报名、缴费网址: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每人按招聘岗位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后,信息无法更改。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资格初审。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审核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8月5日(9:00-11:00)到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无影山东路23号21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报名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及考试相关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等,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学科基本素养和能力等。

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将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面试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请应聘者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中的规定执行)。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3)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单位缴纳保险证明、与任教学校(或者学校委托代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任教学校开具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任教证明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如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审查合格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面试方法。英语、体育学科和幼儿园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其余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2.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心理素质、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育教学目的的能力。

3.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职业道德、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仪表仪态等。

以上每个测评环节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每个环节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各考试环节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各环节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专业技能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模拟上课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20%,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非专业技能岗位按照模拟上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分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本人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模拟上课,按照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照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天桥区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4.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998128、80998129(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附件一: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2022年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有任教经历人员从教证明(模板).doc

附件三:2022年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说明.doc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6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教师招聘简章(215名)

2021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平阴县202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15人,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详见《附件1:平阴县202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附件2:平阴县202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控制总量人员)》,其中,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设置专项招聘岗位仅限符合条件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需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相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外语或其他等学科不明确的,应提供认定机构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判断依据。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考察体检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考察体检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暂时不能提供的,须承诺考察体检前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考察体检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因应聘人员没有仔细阅读简章、填报说明、缴费说明等通知公告而造成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缴费(笔试、学科知识测试实行网上缴费;面试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缴费)网址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5日12:00-7月17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7月17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21年7月23日9:00-笔试开考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注册报名后,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项目之一。

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在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平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非因计划调整原因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7月17日17:00前)到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平阴县榆山街道五岭路447号,北办公楼1105房间)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缴费和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

5.计划调整。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分别调整至同学科、同单位、同学段报名比例最高的招聘岗位。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不同意改报,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告。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学科知识测试和面试。

(二)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先笔试、再学科知识测试、最后面试的方法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7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学科知识测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学科知识测试范围,达不到1:7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学科知识测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学科知识测试人员名单、学科知识测试网上缴费、打印学科知识测试通知单及有关事项,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www.pingyin.gov.cn)。

2.学科知识测试。学科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学科知识。学科知识测试费每人40元,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须在网上缴费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减免手续。不缴费和未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因放弃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

学科知识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阶段性总成绩。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阶段性总成绩和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学科知识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3.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阶段性总成绩依次递补。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阶段性总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www.pingyin.gov.cn)。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⑴《2021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能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⑶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经审查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⑷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⑸招聘岗位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⑹招聘岗位对普通话水平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报名表、证件复印件等材料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文化学科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学科(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试讲60分、专业技能展示4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教材为平阴县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现行教材。

面试根据各岗位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5.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学科知识测试×3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学科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学科先后按试讲成绩、专业技能展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进行递补。

(三)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笔试、学科知识测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认同体检结论。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复)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信息发布和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人员,按《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管理。

3.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通知公告栏)为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预留联系电话保持全天24小时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0531-83101609,请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1:平阴县202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

附件2:平阴县2021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汇总表(控制总量人员).xls

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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