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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时间安排

2023-07-14 19:39:4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时间安排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教师招聘公告

太原市尖草坪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三区战略”,加强我区事业干部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太原市人社局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瞄准需求、科学设岗”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9名,其中:教师岗位70名,其他岗位59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岗位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报考人员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各职位具体专业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要求:教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报考要求: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三)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6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五)其它条件要求

其它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yjcp.gov.cn/)予以发布,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其他招聘事宜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9:00—7月5日17:00

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7719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5-50KB之间)。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日9:00—7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2021年7月5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21年7月5日17:00至7月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初审、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同岗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报考人员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7月8日8:00至17:00。报考人员向尖草坪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后,由尖草坪区人社局统一办理改报,电话:0351-5648165。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人员50元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1年7月6日17:00前,前往尖草坪区人社局人事科(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迎宾北路29号4层)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笔试及之后各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及内容: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有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时已使用过的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档案的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报考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

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已就业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报考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并列,则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尽早提出放弃面试申明,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诚信承诺书,无故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七)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本次招聘人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5648165

监督电话:0351-56482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务人员及报考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防疫工作。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和尖草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尖草坪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6月24日

2023年山西省阳泉市教师招聘公告

阳泉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阳泉市教育局直属3所学校(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阳泉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二)岗位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三)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当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阳泉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阳泉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阳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q.gov.cn)、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省人社厅网站公开招聘(http://rst.sha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至2021年11月8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在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阳泉市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由阳泉市教育局于2021年11月16日在阳泉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通知,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1年11月5日9:00至2021年11月11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1日17:00之前,到阳泉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11月30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

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笔试时间: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

(3)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阳泉市教育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

(3)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由审查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在阳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总成绩应于当天在阳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由阳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阳泉市教育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在通知应聘者结果一周内,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主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阳泉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3-2293416

笔试考务电话:0353-2295107(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353-2295119(笔试考务)

监督举报电话:0353-2293033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其他事项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相关公告。

未尽事宜,由阳泉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本公告由阳泉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八、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后续公告、公示。

3.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1:阳泉市教育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x

 

山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现将2022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350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2500名,省特岗计划1000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热爱教师职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规记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由设岗县自主确定。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受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先上岗的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上述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考察合格。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在继续支持临县按照“一县一策”实施招聘的基础上,其他实施中央特岗计划的县,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通过“山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tgjs.shxedc.com),完成相关工作。

(一)查询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报名系统。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资料,填写《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并在线打印。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6月17日--6月21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1日--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设岗县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

(2)在岗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参加上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无故不参加笔试的;笔试通过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022年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但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10日前向设岗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3)整个招聘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果拟于7月13日左右在报名系统公布。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1天内,填写《2022年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申请表》,交相关招聘市教育局。

3、面试:面试完成时间为7月30日左右,各市自行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各市教育局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山西公安公众号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签字的关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优先录取有关证明材料。

(4)面试按设岗县所在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考务费,不指定具体的参考用书,山西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委托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的辅导和培训。

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且录取的均可享受该政策。

3、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了解掌握报考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规定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请向有关招聘市、县教育局咨询。

附件:山西省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名额分配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三)招聘岗位

学科(中职)

计划数

学科(中学)

计划数

学科(小学)

计划数

学科(幼儿园)

计划数

备注

信息技术

1

语文

8

语文

4

幼儿园

5

 

 

 

数学

7

数学

3

 

 

 

 

 

英语

6

英语

5

 

 

 

 

 

物理

3

音乐

3

 

 

 

 

 

化学

1

舞蹈

3

 

 

 

 

 

生物

4

体育

7

 

 

 

 

 

政治

4

美术

3

 

 

 

 

 

历史

3

书法

2

 

 

 

 

 

地理

3

科学

4

 

 

 

 

 

体育

4

信息技术

4

 

 

 

 

 

信息技术

2

 

 

 

 

 

 

 

书法

2

 

 

 

 

 

 

 

音乐

4

 

 

 

 

 

小计

1

小计

51

小计

38

小计

5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请扫“翔安区招聘”二维码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先注册,然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还须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如:中学语文-黄**-1890***8555)发送到指定邮箱18906008555@189.cn进行审核: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7889103。(电话咨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2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对象由区教育局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区教育局通知。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区教育局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2月9日9:0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翔安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十、其它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四)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八)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九)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划定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监察组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对象.doc

2.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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