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新乡市教师招聘公告(330名)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11月份报名信息
2023年河南省新乡市教师招聘公告(330名)
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单位包括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3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公告,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受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ntce.neea.edu.cn打印相应类别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将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并确保扫码前余额充足)。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4:00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专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7月1日8:00至11:30,15:00至18:00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教育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以上人员须在2022年7月5日9: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教育局422房间(人民东路与新五街交叉口)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373-3519005)。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教育类专业知识×50%+政策加分。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将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证明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下属单位面试一般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信息以面试公告为准。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下属新乡市市直第一幼儿园、新乡市市直第二幼儿园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微型课(70分),弹唱技能展示(30分)。
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新乡市康复教育中心面试采取教师、学生1对1听觉口语法教学课(70分)及家长培训课(30分)方式进行。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2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分别按照权限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此次招聘公告发布及聘用人员公示将同时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其他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如: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成绩及体检通知等均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期间遇到关于学历、专业、年限等报名资格问题请拨打各用人单位工作日咨询电话,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咨询电话栏;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无法上传照片、网上无法缴费等网络技术性问题时请拨打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非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552676。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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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教师招聘公告(170名)
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适应海珠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70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中学教师32名,小学教师92名,职业学校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41名,启能学校教师2名,区少年宫教师2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
4.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2022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幼儿园教师职位
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后出生)。
(2)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
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后出生)。
(3)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4)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2.2022年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4)2022年毕业生拟聘人员需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
3.国(境)外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6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4.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6.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教等形式)。其中:博士免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其中:博士免笔试)。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与班级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
(5)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确定办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人数,y代表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数。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对应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按招聘对象不同分为附件2、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4.面试
(1)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试教等形式进行。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非广州市户籍需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经考试考察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包括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应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生。其中:
1.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4.特教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5.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职专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且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专业等具体规定见附件)。
研究生学历和职专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研究生学历对象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在1991年3月至2004月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招聘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长乐区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内教师40名,编外合同教师595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报考者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填报岗位,每人限填报1个岗位(如:高中语文)。
1.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会计专业教师);其它岗位报考者报名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应在此期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本人应在5月23—25日内携带报名材料(附件2)到长乐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长乐区教育局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也必须在此期间内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形式,招聘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登录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cl.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末位同分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若再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产生。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体检须在长乐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由长乐区教育局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办法:由长乐区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毕业生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均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聘用对象应在长乐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与编外;拟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用人学校(另行公布),并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编内教师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职专公开招聘录用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2.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3.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二)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予解决编制问题。经向区人社局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视为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若要辞职或参加招聘考试,应提前3个月报告用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
(三)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与编内同类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奖励性绩效(含年终追加绩效)、其他福利补贴(乡镇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文明奖、综治奖等)等薪酬标准方面由用人学校比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执行。“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形式为企业养老保险。
(四)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编内教师。
(五)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待我区参聘教师管理办法出台后予以转聘参聘教师。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考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报名第一天,2020、2021、2022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和资格条件可放宽至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报名表中的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等相关报考信息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名称进行填写。
(六)长乐区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我区今年新教师招考,但只允许聘用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不允许重新聘用其他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
(七)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考生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1.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诚信报考承诺书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