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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15名)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15 01:49:2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15名)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15名)

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1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www.binh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具备《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由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江苏大学设点实施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3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

1.江苏大学毕业生在江苏大学本部讲堂群112会议室(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联系人:徐老师,13401702728。

2.其他院校毕业生在镇江市京口区镇江曙光薇酒店一楼大堂(镇江市京口区小米山路274号)。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报名时,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4月14日进行笔试,4月15日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在江苏大学本部校区(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协议书》。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滨海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140名)

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14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7.具备《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分别设点实施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101宣讲室(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联系人:徐老师,13401702728程老师,1985152953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号楼1楼大厅(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魏老师,17802668340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笔试,3月15日下午14:30-16:00面试,3月16日下午14:30开始,笔试和面试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考生面试须以手语与考官进行交流)。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嘉善县教育局2023年嘉善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局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将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职教师3名,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43名,幼儿园教师4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合计5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教师)

1.具有嘉善县户籍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具有与招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应聘学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所学专业确定应聘学科。

幼儿园教师

1.具有嘉善县户籍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含学前教育方向)应届毕业生。

注: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条件参照中小学教师

(三)其它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22年7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嘉善籍生源范围界定:指通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嘉善;

3.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历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4.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历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招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 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中小学:2022年7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幼儿园:2022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人民大道315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资格确认

县教育局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教育局将电话告知)。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于2022年7月20日到嘉善县教育局(人民大道881号)一楼前台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考。

(二)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9:00—10:30;

(2)笔试地点: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

2.面试

根据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中小学教师2022年7月23日,幼儿园教师7月24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为试讲(模拟上课)和专家提问,中职学校内容为现用职高二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九年级教材,小学内容为现用六年级教材,幼儿园内容为现用中班教材(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幼儿园课程指导》)。主要考察应聘对象把握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设计、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15分钟。对报考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成绩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均发布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79/index.html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

(三)体检

在按学段、学科岗位划定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编制在职教师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县教育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79/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选择学校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从报名的岗位中自主选择所对应的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22年8月15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022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毕业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2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经公示后,如有应聘对象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4.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5.本次招聘教师,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嘉善县教育局无关;

6.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7.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工作时间);

8.监督投拆电话:0573-89102150。

附件:1.2022年嘉善县公开招聘教师信息

2.2022年嘉善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嘉善县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1:

2022年嘉善县公开招聘教师信息

序号

岗位(人数)

岗位代码

招聘学校

1

中职语文(1人)

201

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1人。

2

中职数学(1人)

202

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1人。

3

中职政治(1人)

213

嘉善信息技术工程学校1人。

4

初中社政(1人)

405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嘉善实验学校1人。

5

小学语文1

(9人)

5011

第二实验小学1人,杜鹃小学1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1人,里泽中心学校1人,姚庄中心学校1人,干窑小学1人,大舜小学1人,杨庙小学1人。

6

小学语文2

(9人)

5012

实验小学1人,第二实验小学1人,杜鹃小学1人,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1人,城西小学1人,大舜小学1人、洪溪小学1人,姚庄中心学校1人。

7

小学语文3

(9人)

5013

第二实验小学1人,杜鹃小学1人,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1人,城西小学1人、大舜小学1人、干窑小学1人,大云中心学校1人,大通小学1人。

8

小学数学(4人)

502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杜鹃小学2人,洪溪小学1人。 

9

小学英语(3人)

503

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俞汇校区)1人,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1人,惠民小学1人。

10

小学科学(2人)

504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里泽中心学校1人。

11

小学音乐(1人)

506

大通小学1人。

12

小学体育(4人)

507

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1人,城西小学1人、西塘小学1人。

13

小学美术(2人)

508

杜鹃小学1人,陶庄小学1人。

14

学前教育4人

601

嘉善县第三幼儿园1人、嘉善县第四幼儿园教育集团1人,西塘幼儿园1人,姚庄幼儿园1人。

15

特殊教育1人

701

嘉善县培智学校1人(特殊教育或康复专业)。

合计

52人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64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根据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一次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包含网络报名、命题、制卷及评卷等服务,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福建省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的考试成绩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23日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304名)

江苏省泗阳县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吸引学业优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泗阳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教学(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开招聘教师304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泗阳县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教学(分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形,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7.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217786);

10.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与考察、选岗定岗、公示及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7月1日09∶00—2022年7月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日09∶00—2022年7月7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7月1日09∶00—2022年7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日09∶00—2022年7月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泗阳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7)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27—80833037。

(三)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笔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http://www.siyang.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2日。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3日0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至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及时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或者“宿康宝场所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等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

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18日(09:00—17:00),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已发放的须提供;未发放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并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习成绩单》)

③教师资格证,其中受疫情影响2022年上半年未能参加教师资格证面试的(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和已报名上半年面试材料)及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高中岗位无规定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2);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上述①至③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供审核。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选岗定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考生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七)公示及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按通知时间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各聘用学校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等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与考察、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27-80833033、80833037、80833052。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3.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受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5.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电话:0527-80296131、80833018、85271823。

附件:1.江苏省泗阳县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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