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指南(报名+电脑派位) 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的招聘信息

2023-07-15 07:08:5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指南(报名+电脑派位) 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的招聘信息

2023广州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指南(报名+电脑派位)

【导语】:广州海珠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政策已经公布,具体招生指南已经整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海珠区幼儿园招生指南(2023年)

【招生政策】

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

【招生条件】

2023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

1、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

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请看下文)

2、非区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3、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4、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报名时间】

1、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报名时间:5月8日-13日

2、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

报名时间:5月16日-20日

3、其它各类幼儿园

报名时间:5月21日-5月31日

【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攻略】

招生幼儿园范围:

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招生方式:

(一)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比例不低于90%,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未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部分业主子女将被全部招录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园区将继续招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直至达招生计划总数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总数,该园区全部招生学位将在该部分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二)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除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外,可招收举办单位及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

招生安排:

(一)公布招生计划。

2023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3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详见附件)进行实施。

(二)第一阶段(5月8日至5月13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招生。

1.招生对象:小区业主子女。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2)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

(3)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均需查册)。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关注“广州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入海教服务—招生报名—“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8日9时至5月10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随机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5)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0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0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符合条件幼儿优先招录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派位计划。

当天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到报名幼儿园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11日9时至13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户口地址一致的小区房产证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查册证明(查册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后)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录取了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后,剩余学位可录取在举办单位或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二)第二阶段(5月16日—5月20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1.招生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面向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详见附件3)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公开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关注“广州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入海教服务—招生报名—“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见附件4)。

(2)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6日9时至5月18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3)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4)在第一阶段电脑派位中已被确认为“拟录取”的幼儿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电脑派位。

(5)每名幼儿在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6)法定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并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登录标识)。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12时)前提交的幼儿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均视为无效。

3.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1)5月18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公开招录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流程如下:

第一步:将已报名的幼儿基本信息导入至派位专用电脑。

第二步:电脑派位系统为每位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赋予对应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采用国际通用的系统内置标准随机函数算法设计的程序产生),拟录取名单按照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派位计划。

当天下午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报名幼儿园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2)5月19日9时至20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必备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出生证和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随机号码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拟递补录取幼儿法定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三)体检、注册

被幼儿园确认录取的适龄幼儿的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四)注意事项

1.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一种方式:“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法定监护人用一个报名编号为幼儿进行网上报名,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幼儿电脑派位成功获得学位且经资料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录取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第二种方式:“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分别为幼儿填报两(多)张报名表和资料,幼儿按电脑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2.通过电脑派位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录取幼儿园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3.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附件:

2023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广州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2023广州各区幼儿园报名入口,报名指南/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最新消息等。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重磅!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2.企业和集体办幼儿园招生:除招收举办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方法、流程等由举办单位会同幼儿园具体制定,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3.荔湾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以自主招生为原则,按以下规定依次招录:

(1)适龄幼儿父或母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同时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其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凡业主为祖辈的,除满足适龄幼儿以及父或母具有与该小区房产证相一致的户籍外,该居住地还需为该幼儿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适龄幼儿父、母、祖父辈一方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

(3)适龄幼儿父母非该小区业主。

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定,招生计划及招生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4.民办幼儿园招生:以自主招生为原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荔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同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园。小区配套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入园,优先录取条件可以参照荔湾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相关规定。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其他广告务必真实,并要做好招生前的广告备案工作。

5.区属各幼儿园按时完成招生备案工作,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二)公布招生方案。

4月8日由区教育局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w.gov.cn)教育服务专栏、广州荔湾发布以及广州荔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通过各园网站或者宣传栏同步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时间节点:

(1)第一批电脑派位:

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招生对象: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属小区的业主子女适龄幼儿(符合优先录取条件)

报名时间:4月23日9:00-4月27日17:00

电脑派位时间:4月29日15:00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4月30日-5月7日

(2)第二批电脑派位:

幼儿园: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招生对象:荔湾区户籍及具备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5月9日9:00-5月13日17:00

电脑派位时间:5月17日15:00

资格审核及补录时间:5月18日-5月20日

录取名单公布时间:5月21日-5月27日

2.企业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荔湾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建议统一为5月27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参加上述幼儿园报名的幼儿,由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供幼儿出生证、户口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幼儿园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报名方式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四)录取相关要求。

1.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幼儿园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应当及时告知结果。

2.各幼儿园于6月18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3.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具体要求由各幼儿园告知幼儿家长。

4.新生入园后,幼儿园须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幼儿学籍档案(含幼儿基本情况、幼儿监护人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等),并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幼儿园办学条件及周边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各幼儿园负责公告和解释本园具体报名方式、所需资料清单及其他招生事项。

(二)各幼儿园要及时将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办园性质、办园特色、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对象、范围、人数、时间、录取办法、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在幼儿园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应在本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告。

(三)各幼儿园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式,按照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加强信息化技术在招生报名和资格审核等工作上的有效运用。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分期分批、错峰安排,避免人群聚集。

(四)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做好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工作。

(五)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读”原则,享受我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读、适当照顾”的政策,按我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入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六)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七)各幼儿园须严格执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留位费、与学位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等。

(八)各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幼儿园需严格执行我区招生政策,合理制定2022年招生计划,简化招生流程。我局将对违反我区招生政策的幼儿园进行点名批评并进行社会公布。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2】2022年广州市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附件3】2022年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日程

【来源荔湾区教育局】

【编辑黄文浩】

关注荔湾发布视频号

↓掌握荔湾最新动态↓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4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应届毕业生”),含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有关规定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现职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22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的专业技术十二级或以上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拟招聘各类教师共544名,详见《2022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高中阶段通过体育专项考试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按不低于学历要求的专业报名。

专业名称须与《职位表》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认定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2)必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其他毕业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例如:报考者具备职中、高中语文教师资格的,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现职教师。

(1)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1年(含)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中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4)具有对应的教师系列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即: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青少年宫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类别的必须具有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如所持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低于所报岗位学段,同时要提供所报学段相应任教证明。

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对应的教师系列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职位表》中有中专讲师或中学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5)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③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幼儿园现职教师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教研组组长、教研员或级长、主任或以上职务2年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班主任、专任教师5年或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近5年曾获得区(县)级或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或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或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领域带头人(须由区(县)教育局出具相关证明)。

⑤近5年有获区(县)级或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作者排名前三),或获区(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有关竞赛奖励(团体获奖的参赛人员排前三)。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22年1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10:00时至1月29日(星期六)17:00时。每人仅限按《职位表》的分类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职位(即只能应聘1个职位代码对应的职位)。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至2022年2月10日,开考比例调整为1:2,如仍达不到1:2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网上报名环节需应聘人员自行提交,若未提交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职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

4.网上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按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的顺序进行。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在2022年2月26日上午;

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于2022年2月22日(星期三)10:00时至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9:00时前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知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教育政策法规。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4)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我省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并参加相应职位的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5)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美术音乐体育学科以1:20、其他学科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综合素质评估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于测试前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其他学科的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进行小组讨论,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