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广西幼师高职高专学校有哪些专业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技术、机电设备技术(工程机械维修方向)、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另外专业设置可能会变动,正式填报时需要以学校公布的数据为准。
一、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2023年广西区内统考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方向)
提前批
普通批
精准专项
学制
学费
(元/年)
艺术理
(美术类)
艺术文
(美术类)
理工
文史
理工
文史
机械设计与制造
94
三年
75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45
10
三年
7500
数控技术
160
10
三年
8000
智能焊接技术
72
10
5
5
三年
8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55
三年
8000
机电设备技术
67
三年
7000
机电设备技术(工程机械维修方向)
30
三年
7000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68
三年
7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6
10
三年
7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77
三年
7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62
10
三年
7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5
三年
7500
应用电子技术
66
三年
7500
应用电子技术(芯片技术方向)
70
三年
75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7
20
三年
70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0
20
三年
7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168
41
5
5
三年
7000
大数据技术
40
10
三年
7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5
35
三年
7000
软件技术
120
32
2
3
三年
7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37
7
三年
70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9
6
三年
7500
工商企业管理
38
42
2
3
三年
7000
电子商务
22
32
2
3
三年
7000
现代物流管理
68
67
2
3
三年
7000
国际商务
12
13
三年
6500
市场营销
35
31
三年
7000
大数据与会计
37
45
5
5
三年
70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0
40
三年
7000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60
50
三年
7000
建筑室内设计
83
90
3
2
三年
7000
动漫制作技术
38
37
三年
7500
工业设计
25
25
三年
7500
室内艺术设计
70
70
三年
7500
家具艺术设计
25
25
三年
7000
环境艺术设计
45
45
三年
7500
视觉传达设计
35
35
三年
7000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20
20
三年
7500
建筑工程技术
130
12
5
5
三年
75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5
5
三年
7000
工程造价
145
34
5
5
三年
7500
工程造价(市政方向)
40
20
三年
75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15
15
三年
7000
现代物业管理
28
29
三年
70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方向)
35
15
三年
7500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55
15
三年
7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2
58
三年
7500
汽车电子技术
10
三年
7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0
25
三年
70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85
140
三年
75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18
三年
7500
智能交通技术
20
30
三年
7500
现代文秘
17
33
三年
6500
旅游管理
20
35
三年
7000
人力资源管理
33
87
2
3
三年
7000
摄影摄像技术
50
55
三年
70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5
55
三年
7500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费以相关部门最新批复的为准。
二、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GuangxiTechnologicalCollegeofMachineryandElectricity)位于广西南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的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广西机械工业学校,1999年,广西机械工业学校和广西机电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成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本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精神,进一步增加我校应届毕业生升学机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实用型、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通过择优选拔方式推荐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专升本”的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素质条件。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3号)精神,对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果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直接升本;如没有立功奖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其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可直接升本。
(五)录取资格条件。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选拔依据。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2021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声明》(附件2),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放弃声明需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本科院校备案,另一份由学生所在系部(联盟学校)保存,同时正面拍照上传报名系统证明材料由系部(联盟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专升本”选拔条件。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根据成绩排名推荐。今年“专升本”工作,我校不再进行选拔考试,个别本科院校在经教育厅审批后会开展相应的选拔考试。
(三)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一般不超过30%。其基数为所在系部(联盟学校)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
四、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计划
今年全区将继续开展我校与公办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试点工作。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与本科高校协商确定。
五、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一)4月18日前,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将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分专业毕业生数、成绩排名前60%人数等数据核对后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见附件1)。
(二)4月20日前,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将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成绩录入完毕,并将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60%以内的学生信息按要求填入《2021年生源模板》(附件9)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基本确定本校各专业学生升本的院校及专业,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推荐。
(三)4月23日前,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需严格按选拔条件、选拔方式及比例进行“专升本”选拔,并对所需“专升本”材料进行一审,确定推荐升本学习的学生名单。推荐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电子版必须在部门网站和所有毕业班级QQ群进行公示,纸质版在部门公示栏公示3天以上。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在部门公示完毕两个工作日内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连同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本人签名确认证明材料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四)4月27日前,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将“专升本”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报送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3)及学生个人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应届毕业生的佐证材料、退役大学生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放弃升本证明等材料。
(五)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5月7日前完成对以上材料审核,并在学校官网和校内完成推荐名单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专升本”材料,并在佐证材料(复印件右下角写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签章)填写审核日期,同时加盖系部、联盟学校公章)。
(六)5月10日前,学生在自治区专升本系统上完成报名,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将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审核通过的附件3—6相关数据录入专升本网络系统(需按照附件7要求录入)。
(七)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5月12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院校。
(八)自治区教育厅将于7月上旬公布录取名单。
(九)学校收到相应本科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发给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由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通知学生领取通知书,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六、学籍学历管理
我校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应届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将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培养模式
“专升本”以本科高校培养为主,由我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的,原则上至少安排1个学年在本科高校开展教学工作,在此基础上联合培养高校可探索多种联合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工作由本科高校牵头并承担主体责任,双方联合建立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团队,共同研究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管理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要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严格把关数据报送。各相关系部、联盟学校填报材料及数据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同时,严禁学生在专升本报名至本科入学报到注册期间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肖宇唐,0771—5870539,邮箱:ysjwyx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