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时间

2023-07-13 07:22:2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时间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用人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3年2月6日17:3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2月9日9:0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十、其它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四)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八)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九)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划定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思明区教育纪工委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对象

2.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计划

3.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

4.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

附件1: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招聘对象.doc

附件2: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区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xlsx

附件3: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附件4: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xlsx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1月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年1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附件3。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5):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用人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3年2月6日17:3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2月9日9:0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十、其它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四)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除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八)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九)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划定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十一)各区公办学校的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由各区负责,报考区属学校岗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对象.doc

附件2: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1.xls

附件3.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2.xls

附件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附件5: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xls

厦门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三)招聘岗位

学科(中职)

计划数

学科(中学)

计划数

学科(小学)

计划数

学科(幼儿园)

计划数

备注

信息技术

1

语文

8

语文

4

幼儿园

5

 

 

 

数学

7

数学

3

 

 

 

 

 

英语

6

英语

5

 

 

 

 

 

物理

3

音乐

3

 

 

 

 

 

化学

1

舞蹈

3

 

 

 

 

 

生物

4

体育

7

 

 

 

 

 

政治

4

美术

3

 

 

 

 

 

历史

3

书法

2

 

 

 

 

 

地理

3

科学

4

 

 

 

 

 

体育

4

信息技术

4

 

 

 

 

 

信息技术

2

 

 

 

 

 

 

 

书法

2

 

 

 

 

 

 

 

音乐

4

 

 

 

 

 

小计

1

小计

51

小计

38

小计

5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请扫“翔安区招聘”二维码登录“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先注册,然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还须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如:中学语文-黄**-1890***8555)发送到指定邮箱18906008555@189.cn进行审核: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7889103。(电话咨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2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对象由区教育局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区教育局通知。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区教育局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2月9日9:0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翔安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十、其它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四)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八)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九)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划定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监察组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对象.doc

2.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小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小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25个,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05个,招聘岗位共计130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甘于奉献,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要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要求小学及小学以上学段且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我省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小店区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和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未满录(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zb63d.onewocloud.cn/qgsydwzp/2021/sx/04tyxd/),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小于1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6日17:00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15日17:00至5月16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专门岗位,那么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本学校同学科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考生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三)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2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7日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七、考试及聘用相关事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农村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已就业的人员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1年4月30日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复审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然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且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报考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也一致,另行加试,成绩按加试成绩顺序排列。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三甲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凡被聘用的教师,5年内不得在其它单位另聘。

八、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3)。

附件:1.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太原市小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