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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通知公告 2023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成绩公布时间

2023-07-15 11:00:5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通知公告 2023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中小学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和附件2)。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年度计划招聘教师初中段10人,小学段38人,合计共48人;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19人。具体岗位计划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附件2)。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初审与缴费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3)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以下简称报名网站)(http://gxq.tai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还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旗帜云考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附件2)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6月22日9:00—6月27日9: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或《泰安高新区2021年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2日(8:30—11:30、14: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办(长城路南段616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D207室)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应往届生就业服务卡》等。逾期不再受理。所有应聘人员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提交《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或《泰安高新区2021年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中小学教师的由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的由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中小学教师试用期结束后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

七、其他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以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简章》由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937086

监督电话:0538-8939216

附件:

附件1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泰安高新区2021年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3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应届毕业生).docx

附件5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docx

附件6应聘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教师招聘公告(251名)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我局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251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教育研究院职位代码9-2、9-3的报考人员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教育研究院职位代码9-2、9-3的报考人员除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表中对教师资格证有明确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要求为准。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报考人员须承诺在正式人事关系办理完毕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系统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7.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9:00至2022年4月1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4月8日00:00时至2022年4月10日24: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2年4月13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17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小组讨论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以及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聘用单位网站公布。

按照有关规定,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岗位报考人员完成考试网上确认后,不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品质测试

通过以及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六)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21日,9:00-12:00,14:00—17:00(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地点: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面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可采取说课、试教、面谈、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合格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时间:待定,具体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者,则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111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89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2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9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0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9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2日12:00至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191069。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它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0届、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或报到证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本科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年限相一致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原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22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2年1月26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2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191069;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2023年广东广雅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8名)

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广州教师招聘信息:2022年广东广雅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8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更多关于广东广雅中学招聘,广州教师招聘,广州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教师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22年广东广雅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8名)公告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招聘人数:28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在线咨询:

广东广雅中学由晚清名臣、两广总督张之洞于1888年创办,是全国知名中学。学校具有悠久办学历史、深厚文化底蕴、显著办学业绩,是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中学唯一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学校秉承“和谐”办学理念,坚持“发现”教育主张,通过课程建设、教师培养、学生发展三大途径,让师生在最美的校园里发现最好的自己,培养“品重学成、冠冕群伦”的优秀人才。

广东广雅中学建有本部校区与花都校区,分别坐落在广州市有着浓郁岭南文化风情的荔湾区和人文荟萃的花都区。一校两区均为市属公办完全中学校区,实行“同一法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办学模式,一校两区的人、财、物实施统一管理与调配,硬件与软件按同等水平配置,实现课程、德育、教学、科研、师训、测评高效同步,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双向互通调配,以进一步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为满足广东广雅中学一校两区的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报名方法及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9:00至2022年4月1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4月8日00:00至2022年4月10日24: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2年4月13日17:00后

2.打印方式: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17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3.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以及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聘用单位网站公布。

(五)心理品质测试

1.通过以及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2.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3.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4.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六)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预计在2022年4月21日,9:00-12:00,14:00-17:00(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地点: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面试

1.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可采取说课、试教、面谈、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合格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笔试

1.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时间:待定,具体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3.地点:另行通知。

4.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者,则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1.时间:待定,具体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2.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优厚待遇

(一)受聘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薪酬福利

(二)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教师公寓住房

(三)解决广州市户口

(四)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其他事项提醒

上述仅为本次招聘流程及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具体招聘条件、各项流程要求、防疫要求、各项附件等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公告。

咨询电话:020-8126122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以上是2022年广东广雅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8名)的全部内容,更多广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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