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书法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 曲阜幼师招生简章电话是多少

2023-07-15 11:29:5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书法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 曲阜幼师招生简章电话是多少

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书法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6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学校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曲阜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1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本年度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含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6.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7.山东省提前批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一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级不分专业,实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按相关规定在专业类内分配专业,并按所分配专业毕业。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以上级文件、学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五条学生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曲阜师范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重点高等学校。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12月,学校位列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榜首。

2023年我校拟招专收专业、招生计划请参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各类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所有学历均须从学信网可查或者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为定向就业人员。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仅限(全日制)体育硕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全日制)艺术硕士、(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等7个专业学位领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点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的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非全日制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为3769)仅接受驻地在济南市的所有高校的报考山东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籍在济南市的报考山东师范大学的其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为网上确认阶段。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对应报考点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具体日程安排、流程、需提交材料等内容请及时关注《2023年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复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程序、方式等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调剂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具体调剂要求、调剂程序、调剂人数、调剂时间等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六、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证明信。

八、学制

1.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2.“农村硕师”专项硕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都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3.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全部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九、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农村硕师”专项硕士入学报到及最后一年脱产学习分别缴纳学费10000元。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学年;公共管理硕士2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0000元/学年。

4.赫尔岑国际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55000元/学年。

5.肯塔基大学合作项目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学年。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以上标准参照我省2022年高校学费标准制定,如有调整,我校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十、奖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和学校助研匹配资助四部分。

2.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3.“三助一辅”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

具体评选办法和金额请查阅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jsdy.sdnu.edu.cn/的奖励资助一栏。

十一、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1.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最终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统一安排住宿。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yjszs.sdnu.edu.cn/。

招生单位代码:10445

地址:千佛山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部门:山东师范大学研招办

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9,电话0531—86180804

千佛山校区办公楼三层西0304,电话:0531—8618086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