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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合肥幼儿园最新学费标准发布!今年秋季起全面上浮40% 浙江幼儿园学费标准2021年度

2023-07-15 11:37:2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刚刚!合肥幼儿园最新学费标准发布!今年秋季起全面上浮40% 浙江幼儿园学费标准2021年度

刚刚!合肥幼儿园最新学费标准发布!今年秋季起全面上浮40%

省示范园(市特一类园)2000元/生/学期;

市示范园1800元/生/学期;

普通园1400元/生/学期。

普惠园各等级收费标准

A类不超过3200元/生/学期;

B类不超过2700元/生/学期;

C类不超过2200元/生/学期。

民办园保教费收费标

区间为1500-15000元/生/学期

通过以上两种收费标准对比可以发现,新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上浮40%。

2019年6月份,合肥市学前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召开。会上确定了新的收费标准。

参照外省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分担水平

合肥市市区财政全额供给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上浮40%;

财政差额供给公办幼儿园和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在全额供给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基础上分别上浮15-25%。

编通过以上网友留言可以发现,普遍是对于目前民办幼儿园学费过高的反馈。

而最近,政务区某小区就发生了业主对于幼儿园学费过高的维权。

幼儿园学费高达10100元/学期

政务区业主抗议学校收费太高

近日,眼看着自己家小孩幼儿园开始报名了,但是过高的学费让家长犯难了!

据了解,政务区某小区有业主2300余户,配套一所私人承办的幼儿园,学费基本维持在4000元/学期是为合理标准收费。

2017年该幼儿园收费已上涨到8800元/学期,2019年学费再度上涨至10100元/学期,高昂的收费标准给该小区业主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对于学费太高的问题,5月24日上午,业主代表、幼儿园代表、社区代表在小区物业的会议室进行了初步的沟通。

可是,因为幼儿园租金过高(年租金50万),与开发商协商未果,最终这次协调会也是没有下文。

不过,业主们也在联名签字,来努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业主们表示,会继续采取一些合法行动来解决幼儿园收费高的问题。

149个小区完成普惠园改造

2020年一批幼儿园将办成公办园

对于合肥民办幼儿园收费高的问题,还不止这一家。不过目前合肥也在积极开展小区幼儿园普惠园改造工作。

2019年以来,合肥市多措并举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根据统计,全市需要治理的城镇小区配套园总数155所,目前已经完成治理149所。

“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并要按照‘一园一案’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档案台账,确保每一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到位。”市教育局表示。

“2020年是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梳理工作台账,对未整改到位的配套园分类逐园明确整改任务的完成时间。”此次《方案》中,也划定了今年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时间表”。

此外,新建、改建、补建的配套园,已竣工验收的,要及时做好内部装修和开园准备,确保2020年秋季招生;目前未竣工验收的,要抓紧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确保2021年春季招生。

不仅是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及时治理,一些老旧小区因幼儿数多、普惠性学位少的问题,合肥市也将进行统筹安排。

一个城市是否发达不仅考验的是发展能力,更是这些民生工程的建设进度。希望未来合肥的幼儿园都可以普及成为公办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忻州:两所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公布2023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记者刘春晓)8月13日上午,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忻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忻州市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解读。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张俊峰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忻州市教育局督学牛宁维介绍,这次两所公立幼儿园调整保育教育收费,是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在收费单位提出申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调查测算,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结合市区经济发展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忻州市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忻州市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由原来的390元/生•月调整为500元/生•月。

牛宁维介绍,调整收费标准后,将采取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办法收费。即今年新入园的幼儿按50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现已在园的幼儿按390元/生•月的标准收费。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关于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加强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两所幼儿园平稳有序发展。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忻州市新闻中心承办。16家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附记者提问】

问题1:请问忻州市此次两所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的背景和原则是什么?

一、调整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按照《山西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设区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审定。

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663号)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市财政就有关工作进行对接,出台了《关于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忻发改发〔2019〕213号)。同时,通过成本监审、社会调查等方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兼顾省内其他地市的情况,印发了《关于调整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忻发改发〔2021〕59号),明确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

二、调整的原则

按照“补偿成本、分类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办学成本增加等客观因素的基础上,积极化解收费矛盾,利用价格杠杆推动全市幼教事业的发展。

(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在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同时,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以成本为依据、保育教育费占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比例不高于50%的原则制定。

(二)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应保持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单次价格调整幅度一般不高于原收费标准的30%,调整周期不得少于3年。

(三)考虑制定收费标准的长效性。在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按照幼儿园办园成本和政府投入情况分别核定各类各级公办园具体收费标准。

问题2:请问一下此次两所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后,财政部门在经费保障方面会有哪些变化?

答:为了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协调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晋财教〔2018〕291号)文件规定,落实年生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两所幼儿园安排公用经费。同时,我们会继续加强对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的监管,强化公用经费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幼儿园科学规范的使用公用经费。

[编辑:刘春晓]

2023深圳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 已有9年未涨价

【导语】:大家都知道,随着经济和生活、办学成本的上涨,一般来说幼儿园收费是要持续上涨才能维持平衡。不过,深圳的公立幼儿园用的还是八年前的收费定价,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文件,公办幼儿园有统一收费政策,尤其是在保教费方面是有统一规定的。

目前,深圳实行的公办园收费标准还是2015年的,至今没有再调整过。也就是说,至2023年已经有9年没有上调了。

一、收费项目:

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

服务性收费

代收费

二、全日制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寄宿制幼儿园另行制定)

省一级1008元/人·月

市一级966元/人·月

区一级924元/人·月

未评级840元/人·月。

备注:

①上述标准是最高标准,各区对应等级公办园不能超过这个标准,具体由区教育局等部门制定的。

②按5个月一学期算的,也就是说保教费=每月保教费*5。

③保教费按月收,家长同意的话可以按学期收。

④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三、服务性收费

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

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标准以“元/人·天”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

包括:

(一)伙食费(含营养餐点)。

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确定,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幼儿园伙食费按月收取,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学期末结算。

(二)校车费。

幼儿园自设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的,可收取校车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补偿合理成本的原则确定,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校车费按月收取,学期末结算。

(三)托管费。

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7:00到19:00期间对在园儿童提供托管服务,可收取相应的托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25元。

四、代收费

公办幼儿园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在园幼儿的教育和生活或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务而产生的、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并由幼儿家长负担的费用。

包括:

(一)生活用品费。

生活用品费是指实行统一管理的幼儿园为幼儿集中代购被褥、园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费用,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实行集中预收,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外出活动费。

外出活动费是指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所产生的费用,由幼儿园统一代为支付,实行集中预收,定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三)体检费。

幼儿园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可代收体检费用。

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与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2〕5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健康成长补贴的在园儿童的体检费从补贴经费中列支。

五、退费规定

采取按月收取的,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

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采取按学期收取的,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在园时间不足月的,服务性收费以幼儿正式请假天数计退。

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

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得另外收费

除规定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各公办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

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因幼儿保育教育及幼儿园管理需要,所产生的暖气、空调、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信息服务、课本(学习)资料等费用,从幼儿园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设立收费项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深圳幼儿园招生政策、园所名单、优质园、收费标准、补贴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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