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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部分岗位核减核增计划数、部分岗位取消以及笔试的公告 武汉市幼师学校官网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15 13:11:1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关于2023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部分岗位核减核增计划数、部分岗位取消以及笔试的公告 武汉市幼师学校官网招聘公告最新

关于2023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部分岗位核减核增计划数、部分岗位取消以及笔试的公告

关于2022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

公开选调部分岗位核减核增计划数、部分岗位取消以及笔试的公告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报名工作于2022年6月8日17:00已结束。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2022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部分岗位核减核增计划数、部分岗位取消以及笔试公告如下:

一、核减、核增计划数的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

计划数

通过资格

审查人数

核减(增)

计划数

开考

计划数

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男)

5

12

1(减少)

4

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女)

5

30

1(增加)

6

大学思政教师

4

4

3(减少)

1

二、取消的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

通过资格审人数

备注

信息技术人员

1

0

取消

计算机机房

维护及管理

1

0

取消

体育专业教师

4

2

(不同专业方向)

取消

信息技术员

1

1

取消

文秘

2

2

取消

学前教育教师

(选调)

1

0

取消

新闻专干(选调)

1

1

取消

三、其余招聘岗位不变。

四、笔试有关事项

 (一)笔试时间、地点

2022年7月12日9:00-11:30在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笔试。

(二)参加笔试须携带的资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7月9日上午8:00-7月11日下午17:00前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持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2.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

3.本人手机当日电子健康码(需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即时信息(需绿码)。

4.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需相关资质医院或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出具的纸质报告,时限以采样时间计算),省外来邵考生还需出具抵邵后24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5.本人签名并填报的《2022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笔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

所有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在入口处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和以上5项资料的查验,体温低于37.3℃且有关证件资料齐全、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考点参考。届时工作人员将在防疫检测点收取进入考点考生的承诺书备案。

(三)以下情况考生不能参考

1.缺少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承诺书中任一证件(资料)者。

2.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非阴性者。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封(管)控区域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叉者。

4.考前21天内入国(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含密接的密接)。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有报告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域的地级市或直辖市的旅居史,有管控要求而未按要求落实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者。

6.现场体温检测异常(≥37.3℃)、出现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室内,其余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室内,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以及资料等规定外物品一律统一放至指定位置。

2.请考生仔细核对笔试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开考30分钟后未到达指定考室内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笔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请考生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入场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排队入场,本次笔试除身份验证时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参考。

4.请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我市疫情防控提醒(可微信公众号关注“邵阳发布”中邵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最新防疫提示),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考前尽量避免外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如有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保管好有关诊断证明,不得自行服药后赴考。

5.考生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不得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应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若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以往公告与本公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

附件:2022年邵阳市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笔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6月27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中高职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音乐舞蹈学院、美术设计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儿童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附属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30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4万多人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专任教师69人,辅导员13人,行政教辅人员1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拟聘用人员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享受相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特别说明:有意报考者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学校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年龄在现有要求下可适当放宽,用人方式和待遇双方另行商谈。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公告、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通知公告栏和招聘系统中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7月27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平台(http://gxyz.gxmlkj.net/)进行注册登陆,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职称信息、工作经历等后再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对应上传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需证明专业方向的岗位还需提供研究生成绩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持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职称等其他支撑证明材料,以用于资格审核、遴选。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和招聘系统公布。

(三)面试

1—14共14个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15—40共26个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较多,无法在一天内完成该岗位面试,将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事宜将在学校官网和招聘系统提前3天公布。

面试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考场安排等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和招聘系统公布;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学校将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六、其他

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附件: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2年7月18日

202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7日至2005年3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

7.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8.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

1.报名、资料上传:2023年3月7日9:00—3月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7日9:00—3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7日—3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7日9:00—3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3月12日9:00—3月13日12:00,缴费方式详见报名平台公告。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的材料将作为初审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国(境)外学历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4)其他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3日13: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23年3月19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23年3月16日(周四)起登录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zjyksy.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6.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23日(周四)起登录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suzhou.gov.cn/)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情况。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初定于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

六、面试

1.面试初定于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个别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主管部门同意,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附件:202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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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600名)

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600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

2.年龄:专科、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体见《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14日,在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10:00至7月19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19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16日至7月19日期间每日10: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7月15日下午17:00至7月20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审核所需资料。

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江夏区教育局206办公室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资格证、1寸登记彩照1张(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1820014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7月16日中午12:00至7月20日下午17:00,7月20日下午17: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拟定于7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占40%。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以通知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八)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就业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办理人事代理就业手续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

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按人事代理、合同聘用方式共同管理。合同制教师被正式录用后,区人社部门负责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档案工资调整、认定身份工龄、办理流动手续等与人事管理工作相关的服务。区教育局负责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负责合同聘用教师工资发放、岗位聘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选表彰等日常工作管理。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学校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务关系则自动解除。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4.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区教育局须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实行工资定额制(按人均9.5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标准按7.5万元/人*年标准核定(含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发放;其奖励性工资按2万元/人*年标准核定,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合同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正常的工资调整和绩效奖励工资调整机制,具体调整办法由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

4.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5.用人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做好考前14天(7月16日起算)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禁止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国内重点地区以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动态发布的国内重点地区来返鄂人员健康管理的一览表为准。不在国内重点地区范围的省外考生,在武汉停留2天的,实行核酸一天一检,停留3天及以上的实行核酸三天两检。

2.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个人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本次考试按照我区最新防疫政策执行,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为准。所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防疫要求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五)江夏区原已录用的合同制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未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5.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027-81820014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31558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31558

监督电话:027-87010705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本公告由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xlsx

附件3:个人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1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招聘范围

岗位类别

党务工作1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完成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男性;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党务工作2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女性;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党务工作3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完成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性别不限;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学生管理

1

1.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承担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3.承担校园心理危机事件应对;

4.承担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5.承担部门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心理学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且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工作经历。

全国

专技

注: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4、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 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3月1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至3月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3月6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时至11时。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前学校将视疫情形势进行考前确认和考试报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原价、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4)历届生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3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2月14日

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洪山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7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170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自觉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并符合行业规定的良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儿园全科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30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需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35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条件: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小学教师岗位和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执业资格:(1)中、小学及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2)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应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

4.其他条件以《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列条件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岗位查询

在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5月13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7日中午12:00至5月13日下午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中午12:00至5月14日中午12:00,5月14日中午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5月19日中午12:00至5月21日下午17: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高级职称教师、博士研究生免笔试,但须通过网上报名,按照报名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并列的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含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讲课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时长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再按招聘岗位数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聘用。

(八)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工作由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将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山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27-87882789

缴费确认电话:027-82778255

准考证下载及成绩查询:027-83565099、83331018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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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2武汉市洪山区2021年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目录.docx[下载][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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