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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办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15 17:27:2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办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办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石家庄市长安区公办小学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石家庄市长安区辅教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为区属公办小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23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231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2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3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2.小学教师:

a岗:全日制专科起点,且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一致,研究生学历者可不限专业;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特教a岗除外)。

b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年龄可放宽至37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但其所持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9月1日)。此类人员应如实报名,待通过笔试后,将根据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判别是否符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相关政策,如不符合政策要求,将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向下递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站为: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至2020年8月19日18:00

报名咨询电话:0311-85625268;0311-81558876

2.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录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补充到其他岗位招录人数中。

资格审查标准: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网上缴费环节。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

查询结果为“初审驳回”的考生可根据提示驳回原因进行修改,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网上缴费环节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

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至2020年8月19日20: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至2020年8月20日17:00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占总成绩40%。

考生可在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2日登陆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

以《笔试准考证》(自助打印)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河北健康码绿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不指定复习材料),满分100分。

(3)笔试结果运用: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考生可在2020年8月24日登陆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查询笔试成绩。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5日12:00;建议考生及早上传,以便打印面试通知单。

因疫情原因,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考生可登陆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点击复审资料上传,根据系统要求提交资料。

5.面试

考生可在2020年8月25日登陆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现场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按岗位类别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面试后在面试室外等候成绩,在下一考生面试结束后回到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后即可离场(面试全程录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对同岗位面试人员较多的,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计划面试。当招聘计划无法平均分配时,将剩余招聘计划按分组顺序优先并入第一组。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考生可在2020年8月26日登陆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查询面试成绩。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7.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通过智源招聘考试网予以公示。

8.体检

体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时间暂定8月28日。

9.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五、录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3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辅教岗位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并派遣至长安区区属小学,于2020年9月1日正式上岗。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六、薪酬待遇

工资:3000元/人/月(含个人应缴纳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900元/人/月(含个人应缴纳保险费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1.长安区在册派遣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被派遣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派遣的,按所在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4.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6.本次招聘计划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不会产生冲突,不会相互影响。(有疑问请咨询85996102,85996871)

7.凡报名考生默认签署承诺书,承诺报名信息为真实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承诺书见附件。

附件1:考生承诺书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招聘派遣条件.xls

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2名)

关于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

4.以下考生可以适当放宽要求:有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

(二)有关说明

1.户籍:平阳县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户籍不限。

2.学历: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为起点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的考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

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应聘,此类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入围资格。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大学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包括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若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以大学所学专业为准。

5.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满三个学年及以上的(原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改制后继续在平阳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工作年限计算至2022年7月),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任教师(需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从教经历证明)。此类考生报考特殊教育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专业要求不限;依此条件招聘的教师,录用以后从事特殊教育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借用到其他单位工作。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同学科的乡村教师定向岗位(下称乡村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2名,其中乡村定向9名,特校定向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24日9时-5月27日17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生源地”一栏填写“原户籍地”。2.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并注明是否全日制。”3.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只填写以下3项之一,无需录入其他信息:①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③教师资格笔试合格成绩的学段、学科。

(二)资格初审

时间:5月24日9时-5月28日17时。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5月27日17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三)缴费确认

时间:5月30日0时-6月2日24时。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和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予以公布。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6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5时),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0日9时-6月25日9时。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对应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义务段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初中社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科。义务段学科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义务段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前教育段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特殊教育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5日左右,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⑷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网上进行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面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试课(面试)为60分。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中小学体育:口令、队列、队形(15分);自编徒手操(15分);技巧(10分);球类技能展示(排球垫球、全场运球投篮、足球技能技巧三个体育项目自选两个)(20分)。

中小学美术:国画小品(10分);人物速写默写(15分);静物色彩默写(15分);纸工制作(10分);口述纸工制作构思及意图(10分)。

中小学音乐:声乐歌曲清唱(15分);钢琴背谱演奏(15分);自弹自唱(20分);个人特长展示(10分)。

学前教育:儿童故事即兴讲述(15分);儿童简笔画(15分);即兴自弹自唱(15分);舞蹈表演(15分)。

3.试课(面试)规程、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发布通知。

4.入围试课(面试)的人员放弃试课(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⑴学历高的考生;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⑶试课(面试)成绩高分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以最终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乡村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教育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有异常情况,须主动向县教育局报告(0577-63886319)。

(二)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查验温州防疫码、测温正常、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快速、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若体温异常而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者不能进入考点。

(三)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普通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及非面试时间一律佩戴口罩,但面试时间是否佩戴口罩不做要求。在笔试或面试过程中如发生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考生须全力配合。

(四)笔试或面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有序离开考点。

(五)在指定考点之外不开设特殊考点,因故不能参加此次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六)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乡村教师是指全县偏远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今年乡村定向岗位的招聘学校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

(三)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录用人员在选择岗位时,若遇小学岗位已满、初中岗位有空缺的情况,空缺的初中岗位可由具备小学岗位条件的录用人员来选择。录用为乡村定向岗位或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按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条件报考特校定向岗位的,服务期8年及以上),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五)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面试之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未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后一年见习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或取得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九)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七、本公告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19,0577-63886317。

附件:1.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附件下载.doc

高青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幼儿园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可视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建立报名容缺机制,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后(承诺书样式见附件6),可以先报名考试。在聘用后签订相关协议,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7月15日。

(五)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2类教师类岗位。面试时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过程中遇到浏览器、网络、报名系统等原因无法上传材料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3-6973640)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7月19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7月16日11∶00至7月1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020年7月18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五)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核减和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四、笔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此次招聘公告与《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笔试时间不一致)。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通过加试面试确定排名顺序。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不得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服务期满后在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5。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应聘须知(教育类).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附件4: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5: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附件6:“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doc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6日

陕西省西安浐灞生态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95名)

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促进浐灞生态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49个,计划招聘95人,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9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岗位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其中中小学岗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幼儿园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培训机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一览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放宽条件

应聘人员系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赛教评选或选拔认定的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省、市(含地级市)“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政策。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须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1.公告地址: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http://cbe.xa.gov.cn/;

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

前程无忧网:https://www.51job.com/xian/。

2.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至7月8日(星期五)。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9:00至7月13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http://companyads.51job.com/2022/xa/cbe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电子版、《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电子版;2021-202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成绩单材料;

(6)符合放宽条件的职称证原件电子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证书原件电子版;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8)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9)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7)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8)至(9)项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交相应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上传的资料与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须一致。

(2)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在报名期间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仅有一次机会。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0日9:00至7月13日9:00,在报名网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

报名结束后(7月13日18:00至7月14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报名结束后(7月13日18:00)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9:00至7月14日(星期四)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与系统内红色标注提示语,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安排,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由于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的岗位计划数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已报考核销或核减岗位的考生不予改报其他岗位。

(四)申领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点击链接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教师岗位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为相应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安排。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考务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本人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点击网址链接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浐灞生态区党群工作部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六)资格复审

1.公布资格复审名单。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资料、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试讲(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

(七)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

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讲(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试讲(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发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教师(编制备案制),薪酬按照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动态,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适时发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浐灞生态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3592112)。

(三)服务年限要求

本次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时间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由招聘学校根据岗位特点及教学需求,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777。咨询时间:2022年7月2日起09:00—12:00,14:00—17:00。

附件.: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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