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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盐城滨海幼师招聘公告2021年

2023-07-15 18:50:4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盐城滨海幼师招聘公告2021年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东台市教育局2022年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招聘力度,经研究,决定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东台市实验小学、东台市第一小学和东台市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8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江苏省东台中学高中物理、数学教师各1名;东台市实验中学初中地理、生物教师各1名;东台市实验小学语文教师1名;东台市第一小学语文教师1名;东台市幼儿园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中学教师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或幼儿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5.取得相应学段、学科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6.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本次公开招聘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713室(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交通大厦内)

联系人:史小军联系电话:0515-85100511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东台市教育局2022年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还达不到,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招聘。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合格分60分。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组织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现实表现、师德师风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资格进行最终确认,资格确认通过者,将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6.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东台市人社局备案,由聘用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拟聘用人员与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它事项

1.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561019(市人社局)。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5-85212748,0515-85100511。

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居盐城市内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报名及考试时,须持有“苏康码”、“行程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考试地点;现居盐城市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报名及考试时,除须持有“苏康码”、“行程码”绿码外,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方可进入报名及考试地点。

东台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2日

东台市教育局2022年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公告附件下载.doc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

江苏省滨海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滨海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A类: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B类: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C类:聚焦盐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3年1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D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学校教学类岗位仅面向A、B和D类高校,医疗卫生类岗位仅面向A、B和E类高校(学科),其他单位岗位仅面向A类高校。

(二)岗位类型

滨海县企事业单位岗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滨海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滨海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bhmxys@163.com。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引进岗位设1:3开考比例,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报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00—16:00。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参考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招录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滨海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滨海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县属一档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工资待遇。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县属一档企业中层正职工资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九级职员工资待遇,国有企业的享受县属一档企业中层副职工资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结合本人意愿,视同省选调生进行全程跟踪培养、适时择优使用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不低于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滨海县医疗卫生机构、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省属驻盐单位)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滨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6﹒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在滨海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7﹒非盐城籍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8﹒对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毕业生,分别按照研究生不超过5万元、本科生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分期给予贷款偿还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nhai.gov.cn)。

咨询电话:0515-84108660。

监督电话:0515-80866004(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滨海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附件2+高校分类名单.pdf

附件3+江苏省滨海县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19日

盐城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盐城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六)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副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3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31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2022年1月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1月6日-1月7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月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和实施

(一)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实施

1.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根据疫情情况,笔试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yctc.edu.cn/)公布。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yctursk@126.com,邮件主题为“资格复审+岗位编号+姓名”。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20210201、20210202岗位的2020年、2021年毕业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④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须满1年(12个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等)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进行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岗位编号),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可按照该岗位(岗位编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相应数量考生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58050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盐城师范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岗位表.xlsx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盐城港集团是成立于2020年6月16日的市属一档国有企业,注册资金50.5亿元,成建制整合了盐城沿海“一港四区”和市域内河港区。截至2021年末,集团总资产790亿元,职工逾4000人,下辖十大板块15家二级公司和1家事业单位。盐城港共建成生产性泊位94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4个,主要生产作业区是沿海4个港口、内河5个港口,其中沿海的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响水港区均获批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内河的阜宁港区、亭湖港区、步凤港区、建湖港区、东台港区是主要的中心港作业区,其中阜宁港区和建湖港区为国家二类开放口岸;建有B型保税物流中心,拥有全省唯一的国家级进口木材熏蒸中心,是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全国沿海第二个进口粮食海进江减载口岸、进境肉类和水果综合型指定监管场地、中国风电叶片出口三大基本港之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技术、一线等方面的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3人,详见附件1-1:《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招聘一线员工69人,详见附件1-2:《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该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4.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8月1日17:00;

2.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8月2日-8月3日9:00-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盐城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和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ycport.com)从【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hr@jsycport.com邮箱(邮件文件名统一使用:姓名+应聘岗位),由盐城港集团会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要求的不做单独通知。

4.接到资料初审合格通知(邮件或短信方式)的应聘人员,由本人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和报名资料,送至相应单位人力资源部接受审核,并现场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公司将另行通知(邮件或短信方式)审核时间及地点。报名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或党校系统的认证备案表打印稿)、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表》和《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对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中的原件经与复印件比对后,原件现场予以退还。)

5.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公司将另行通知(邮件或短信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对不符要求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不予退还,不符合应聘要求的不做单独通知。

6.咨询电话:0515-8188002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应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线员工直接采取一轮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与感知判断能力,计划执行与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考察、体检、公示

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合格经集团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试用与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对个人填报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信息,公司将取消应聘资格。

3.参加材料初审及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服从盐城市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的各项规定,主动出示行程码,苏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切实按照高中低风险区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不得参加。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盐城市国资委人教处(0515-86661279)、盐城港集团纪检部门(0515-81880007)和社会监督(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盐城港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5-8188002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1: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1-2: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线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2023年江苏盐城滨海县第三批校园(河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教师公告(120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17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河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2021年滨海县教育系统第三批校园招聘计划120名。招聘的范围对象是:2021届和2019届、2020届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2021年校园招聘第三批赴河南师范大学设点实施招聘,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于3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3月17日(上午8:30-11:00),到河南省新乡市现场报名。

1.河南师范大学学生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田家炳楼107室(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3851113113

2.其他学校学生报名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荷塘月色假日酒店宾馆一楼大厅(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紫郡小区33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961915852。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4)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被聘用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5)师范类证明,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师范类证明。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在校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之一所学专业注明“师范”字样的,则不需要再提供师范类证明。

(6)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报名考生在报名前申领行程卡和当地健康码,于报名时显示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应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自备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寄送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中市路355号,邮编:2245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滨海县人社局0515~89196060。

附件1: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表(1).xls

附件2:2021年第三批校园招聘职位表(1).xlsx

附件3:滨海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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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教师招聘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县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现就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01、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1)全国部分高校(参照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指定的1类、2类20所高校,详细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2)聚焦阜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1年9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附后)。(3)学校教学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4)医疗卫生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2.境外高校: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和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附后)。

(二)引进名额

县事业单位和县属一档国有企业本次共招聘23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02、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四新阜宁”建设。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阜宁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03、引进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2月25日。(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或直接将《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发送至fnrc608@163.com。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3.(1)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fnrc608@163.com。(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评

对通过初审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聘用

1.签约。

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选,通过网上签约、邮寄协议签约或现场签约等形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考察与体检。

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4、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阜宁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阜宁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班子副职待遇。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待遇。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待遇。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05、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县属一档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优秀毕业生5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50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0元/月、大学本科生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2.优秀毕业生在阜宁工作满3年给予一次性补贴,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3.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阜宁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4.优秀毕业生在阜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优秀毕业生在阜宁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6.非阜宁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06、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阜宁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nzg666)。咨询电话:0515-87238608。

监督电话:0515-87398926(阜宁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1.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2.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全国20所重点高校名单

4.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名册

5.最新一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高校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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