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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时间及地点

2023-07-15 23:10:5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晋城市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本科年龄均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未满的;

6.2021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7.晋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13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7月9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个人简历从高中时间写起,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7月9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7月9日18:00至7月1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高校应届毕业生同岗位同专业的名额,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11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

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2021年7月8日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以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等证件材料。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特岗农技”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盖章,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非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1)初中教师以城区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小学教师以城区小学现行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幼儿教师以幼儿园课程目标为准,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

(四)体检

依据总成绩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因体检、考察环节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2286563 

区教科局人事科:0356—2250368

监督、举报电话:

区人社局:0356—2286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根据往年情况,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广大考生理性分析,把握好时机,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附件:

附表1招聘岗位表.xls

附表2公开招聘岗位分配表.xls

                                               晋城市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2023年湖北襄阳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2年湖北襄阳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号)要求,襄阳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9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4个: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各1个。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83个,其中:

1.小学教师岗位61个: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语文教师25人、数学教师15人、英语教师7人、信息技术教师2人、体育教师6人、音乐教师3人、美术教师2人。

2.初中教师岗位22个:道德与法治教师2人,语文、数学、物理、英语教师各3人,化学、生物教师各2人,历史、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教师各1人。

(三)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50个,其中:

1.小学教师岗位34个:道德与法治教师4人,语文教师6人、数学教师8人、英语教师8人,信息技术、美术教师各1人,体育、音乐、科学教师各2人。

2.初中教师岗位16个: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语文教师3人,数学、物理、英语教师各2人,化学、地理、历史、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教师各1人。

(四)幼儿园教师岗位2个:幼儿园教师2人。

具体岗位详见《襄阳高新区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较好,无精神病史。

5.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以及“三支一扶”“资教生”(含“特岗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条件、教师资格证持证条件见《襄阳高新区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条件》(附件2)。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相应学科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合格有效普通话等级证,并在拟聘人员公示发布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和聘用等。各程序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选岗和聘用环节届时详见有关公告。面试人选名单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有笔试成绩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其中,对形成竞争性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经考核合格后决定是否录用;对未形成竞争性的,面试后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具体在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中明确),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编内聘用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六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请各考生务必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襄阳高新区等网站相关公告和通知。襄阳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总成绩、拟聘人员、选岗等公告、公示,均在襄阳高新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xygx.gov.cn/zwgk/tzgg/)发布。

2.考生报名所提供电话号码务必准确无误、不能变更,并在招聘期间保持全天畅通。

3.符合省公告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按省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处理。

4.招聘咨询电话:0710-3755692(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科);监督电话:0710-3321180-8622(襄阳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附件:

1.襄阳高新区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2.襄阳高新区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条件

 

 

附件1

襄阳高新区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岗位类别

学段

招聘单位

学科及岗位数量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地理

信息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幼儿园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

小学

襄阳高新区大桥小学

2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肖王营小学

2

1

1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

小学

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

4

4

小学

襄阳高新区邓侯小学

5

2

2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邓城小学

6

2

2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第三小学

14

6

3

2

1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第四小学

14

4

3

2

1

1

1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米庄小学

2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清河小学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孙庄小学

2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米庄中心小学

4

2

2

小学

襄阳高新区魏庄小学

5

2

1

1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官庄小学

3

2

1

小学

襄阳高新区肖王营小学

1

1

初中

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

11

1

2

2

2

1

1

1

1

初中

襄阳市米芾中学

2

1

1

初中

襄阳高新区第一中学

9

2

1

1

2

1

1

1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小学

襄阳市第三十四中学

12

1

2

2

1

1

2

1

2

小学

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

20

5

7

6

2

小学

襄阳高新区黄家小学

2

1

1

初中

襄阳市第三十四中学

16

3

2

2

2

1

1

1

1

1

1

1

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

襄阳高新区第三幼儿园

1

1

幼儿园

襄阳高新区第四幼儿园

1

1

合计

139

38

29

20

5

3

2

9

2

1

5

8

8

5

2

2

说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分为2组:

1.农村自主招聘小学语文A组,包括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襄阳高新区邓侯小学、邓城小学、第三小学;

2.农村自主招聘小学语文B组,包括襄阳高新区第四小学、米庄小学、清河小学、孙庄小学、米庄中心小学、魏庄小学、官庄小学、肖王营小学。

 

附件2

襄阳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条件

(请注意阅读本表下有关说明)

岗位名称

岗位描述

报考资格条件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它条件

小学语文教师

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要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专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1.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物理、化学、生物,或科学教师资格证。 2.选择面试九年一贯制学校(包括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襄阳市第三十四中学)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除上述1、2、3持证要求外,报考其它岗位的,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应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但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且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在拟聘公告发布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6.与规定研究生专业同类的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者可以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 7.报考人员应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小学数学教师

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理学、工学、教育学、金融学类、财政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小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农学、医学、学科教学(数学)

小学英语教师

从事小学英语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英语 研究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学科教学(英语)

小学科学教师

从事小学科学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研究生专业: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教学(物理,或化学、生物、科学)

初中语文教师

从事初中语文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 研究生专业: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学科教学(语文)

初中数学教师

从事初中数学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理学、工学、教育学、金融学类、财政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研究生专业: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农学、医学、学科教学(数学)

初中英语教师

从事初中英语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英语 研究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学科教学(英语)

初中物理教师

从事初中物理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理学、工学、教育技术学、科学教育 研究生专业:理学、工学、教育学、学科教学(物理)

初中化学教师

从事初中化学工作

本科专业: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医学 研究生专业:理学、工学、教育学、学科教学(化学)、医学

初中生物教师

从事初中生物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生物科学类、农学 研究生专业:生物学、生态学、农学、教育学、学科教学(生物)

初中历史教师

从事初中历史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历史学、世界史 研究生专业:历史学、教育学、学科教学(历史)

初中地理教师

从事初中地理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质学 研究生专业:地理学、地质学、教育学、学科教学(地理)

道德与法治教师

从事小学、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政治学类、法学(030101K)、心理学 研究生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0301)、政治学、心理学

信息技术教师

从事小学、初中信息技术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计算机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教育技术学 研究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理学、教育学、学科教学(信息技术)

体育教师

从事小学、初中体育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能训练 研究生专业:体育学、学科教学(体育)

音乐教师

从事小学、初中音乐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教育 研究生专业: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学科教学(音乐)

美术教师

从事小学、初中美术教学工作

本科专业:美术学、雕塑、艺术教育 研究生专业:美术学、设计学、学科教学(美术)

幼儿园教师

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不限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说明:

襄阳高新区肖王营小学、官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不限专业。报考地方自主招聘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人员中,不符合报考其他学校小学数学教师岗位专业条件的,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必须选择报考肖王营小学和官庄小学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符合报考其他学校小学数学教师岗位专业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报考此两所小学的小学数学教师岗位。最终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2022年湖北襄阳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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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

 

 

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共招考286名教师(招聘单位、计划数详见附表1-4),其中新任教师中学228名,小学22名,职专专业教师12名,幼儿园10名;在职教师14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普通话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1)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1-3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表2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暂未取得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②研究生在报名、报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应取得(2021届毕业生允许报到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2)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3)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详见附表4)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四)相关条件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因境内外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不尽一致,对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允许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的岗位,属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其中,福州各县(市)区属学校编制内人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科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福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报考人员需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以上《同意报考函》需在3月21~3月27日(18:00前)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电话、传真:0591-83340647)。其中,福州市的报考人员需到现场提交,外地报考人员可以传真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同意报考函》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应聘人员须在3月21日~3月27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35-47号、62-70号岗位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3.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二)应聘人员按本公告附表5《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准备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2021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交,各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日(含)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四)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附表1-4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附表4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第35-47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35-47号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

4.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3日上午(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事项

(一)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其它各岗位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或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本轮招考过后仍未完成的新任教师学科招考岗位计划(不含35-47号岗位)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六)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及办法另行发布。

(七)本公告附表4在职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岗位。

(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二)本公告中的市属学校指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三)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由市妇联负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七)为缓解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市属学校计划面向参加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但暂未录取的人员招考编外教师若干名,笔试成绩拟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具体招考公告另行发布。

(八)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16日。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591-83340647(咨询福州市属学校岗位)

市妇联0591-87524079(咨询市妇联直属园岗位)

 

附件:

表1.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2.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3.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4.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5.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2023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21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编办关于核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恩施市实际,现将2021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新机制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1年恩施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为:

初中9人:音乐4人,美术5人;

小学6人:语文3人,数学3人;

教学点3人:语文1人,数学2人;

学前10人:幼儿教师10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恩施市在编教师;

5.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报考初中阶段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教学点岗位要求具有师范专业专科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要求。需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限有效期内)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允许报考,但列为拟聘对象后办理录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专业要求。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幼儿教师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不作要求。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教学点和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报考教学点岗位的,限恩施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其他岗位不限。

三、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安排缴费及确认、打印准考证、报名注意事项等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2021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市”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岗位计划录取后按学段学科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在编人员需持县市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四、笔试

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成绩查询等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并予以公示。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由恩施市教育局会同恩施市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届时根据中国硒都网教育频道(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按同学段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面试对象。

3、发布面试公告。由恩施市教育局会同恩施市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按要求提前在中国硒都网教育频道发布。考生根据面试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及工作组织。面试工作在恩施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恩施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重在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并列的情形,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加分政策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原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报恩施市教育局人事股。

八、体检、考核和公示

对进入考核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中国硒都网教育频道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一定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审批聘用

1.根据选岗办法,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将相关资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经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后,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十、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硒都网教育频道公示公告栏发布,请考生注意跟踪相关信息。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恩施市教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中国硒都网教育频道

https://www.hbenshi.com.cn/ajypd80/index.htm

联系电话:0718-8413177(恩施市教育局人事股)

本公告由恩施市教育局、恩施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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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合肥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合肥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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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111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89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2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9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0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9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2日12:00至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191069。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它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0届、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或报到证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本科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年限相一致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原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22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2年1月26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2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191069;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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