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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虹口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3-07-16 13:43:0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虹口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3年虹口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3年虹口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起来看看!

2023年虹口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本,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明确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工作阶段,实施“一网通办”,方便幼儿家长,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区教育局和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入园工作信息,入园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统筹协调”原则,按照区域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统筹区内学前教育资源。

(四)各园应制定方案,按照市、区统一时间节点开展入园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有序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各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幼儿入园的条件;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择园费、借读费等。

(五)加强民办幼儿园入园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六)适龄幼儿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对于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根据其残疾类别、程度安排至相应的学前特教班或附近的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

(七)根据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情况,优先满足小班幼儿入园需求,有限招收托班幼儿。

二、小班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拟报名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具体入园条件及办法请关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张贴的《招生告示》。

2、招生范围

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一级幼儿园面向相对就近的对应居委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二级幼儿园按相关街道所属对应居委招生;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详见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和各幼儿园《招生告示》

三、小班招生具体安排

4月14日—4月19日,本区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一)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及登记方式

4月20日—4月27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幼儿信息,获取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报名验证凭证。托班适龄幼儿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无法自行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线下服务点进行电话咨询(详见附件)后,在区线下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2、登记对象的证件要求

幼儿和监护人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方可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

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3、信息登记的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监护人可在报名验证阶段进行信息补登记,验证点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报名验证

1、网上报名

5月11日—5月2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找到虹口区报名入口,进入“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写、证照上传、园所报名,获取并打印《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无法自行完成报名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线下服务点进行电话咨询(详见附件),区线下服务点指导、帮助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

2、园所验证

5月25日—5月31日,各幼儿园根据幼儿监护人在“报名系统”上信息填写和证照上传的情况,原则上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验证,如遇平台上信息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特殊情况,将通过报名时预留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另行联系,组织验证。

(三)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5月25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提前拨打相关幼儿园电话咨询,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四)报名验证办法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其中申请在实际居住地入园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在持有以上证件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和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适龄幼儿,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有限报名其他各类幼儿园。

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根据户籍地、居住地的房产证持有情况、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进入相对应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2、申请在本区实际居住地入园的外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和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等材料,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入园。如无学额,可回户籍地入园或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且父母一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且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各幼儿园将在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学额情况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持有幼儿相关身份证明、预防接种卡、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虹口区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等材料,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5、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上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再安排在公办幼儿园入园。

6、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孤独症)幼儿监护人,拨打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电话65544560咨询,提供幼儿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或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验证。

7、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供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五)录取通知

7月15日前,各幼儿园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四、托班招生及插班入园安排

(一)托班招生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适龄幼儿,有入托需求的,可查看虹口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的《2023年虹口区托班招生计划和范围》。具体托班招生信息详见托儿所及相关幼儿园的《招生告示》。

(二)中大班插班转园

2017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若未在本区入园,监护人可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按照幼儿园相关要求办理插班登记,验证通过后,幼儿园将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以本区户籍幼儿优先,有限安排插班。

五、政策咨询与监督

虹口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shhk.gov.cn/hkjy/

咨询电话:6575857065758571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65544560

监督电话:65758513

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详见区教育局网站及各园《招生告示》

2023年虹口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2023年虹口区各街道线下服务点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上海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即可获取现在上海各区幼儿园一览表,2023年上海适龄幼儿入园政策、报名指南和流程、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海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等信息!

2023年黄浦区文庙路幼儿园招生简章

目前,黄浦区文庙路幼儿园2023年度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今年的报名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报名?信息验证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3年黄浦区文庙路幼儿园招生简章

园所简介

上海市黄浦区文庙路幼儿园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健康成长教育为特色、普特融合为亮点的市一级幼儿园。是黄浦区文明单位,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瑞一健康运动教育集团成员学校。

目前幼儿园有2个教学园区。园内环境优美是孩子游戏、生活的快乐天地。

招生简章 

小班新生报名对象与条件

小班新生报名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小班新生报名条件

1、本街道户籍幼儿:需持有老西门街道户籍(2023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招生范围的,原则上户主须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持有老西门街道内有效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本人或为幼儿的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2、本街道非本市户籍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老西门街道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老西门街道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小班新生报名方法

一、市级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4月27日

2、登记入口: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3、登记完成后,注册手机会收到登记成功短信,监护人须保存短信,并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为网上报名做好准备。《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信息等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注意事项】

(1)所有小班适龄儿童,都须在报名前完成市级平台信息登记。

(2)确有困难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先致电63335097进行电话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前往“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市级信息登记系统”黄浦区服务点(重庆南路18号甲)办理。

二、区级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6日

2、报名入口:

方式一: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入“黄浦区”进行操作。 

方式二: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进入“黄浦区旗舰店”,点击“幼儿入园”特色专栏进行操作即可。

3、注意事项

(1)所有小班适龄儿童,都须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进行网上报名。

(2)按照幼儿户籍选择相应通道进行报名,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信息等进行确认、录入或修改。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

(3)符合报名条件的老西门街道户籍(房产)幼儿,若户籍地和房产地不一致的,只能从户籍或房产所在地中选择一个地址作为报名和录取的依据。

(4)非本市户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明地址所在老西门街道内的一所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报名点),报名点仅进行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信息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同时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非本市户籍幼儿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5)确有困难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或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可先致电63335097进行电话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黄浦区服务点(重庆南路18号甲)办理报名。原件查验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三、信息验证

1、验证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31日

2、验证方式:幼儿报名信息验证以线上验证为主等方式进行。

3、验证注意事项

(1)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验证后方可生效。报名信息线上验证将充分借助“一网通办”平台,直接调取电子证照或由监护人上传证件照片,采用数据核验等方式线上校对报名信息。对于提供信息完整、正确的报名对象,由幼儿园在线上完成信息验证,家长无需携带幼儿前往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2)对于信息提供不完整或有疑问的报名对象,相关验证点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报名对象,并通过现场验证等方式进一步核验报名信息。接到通知的报名对象需携带相应的报名验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验证。原件查验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四、小班幼儿录取方法

1、2022年12月31日前(含2022年12月31日)迁入招生范围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2023年1月1日后(含2023年1月1日)迁入招生范围、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3、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按照“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附件1)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依次逐步安排。父母一方持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则上须经相关部门官网验证视作有效)可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奖励依据酌情考虑。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执行。

4、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报名与验证时间先后作为录取依据,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报名验证即可。

5、报名验证期间,家长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或手机登录“随申办”移动端,进入原报名通道查看幼儿报名、验证等情况。

五、特殊教育需求幼儿报名(登记)

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残疾幼儿,中、重度智障幼儿,可与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河南南路689号,电话:63085068)联系。

听障幼儿可与上海市第四聋校(地址:皋兰路31号,电话:53828735–3209)联系。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上述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也须登陆“市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3770533

咨询时间:周一、周三、周五9: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上海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即可获取现在上海各区幼儿园一览表,2023年上海适龄幼儿入园政策、报名指南和流程、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海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等信息!

幼儿园招生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2〕11号)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工作环节,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思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简化招生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巩固学前资源建设成效,最大限度为幼儿提供学前教育学位,加强管理,科学引导,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区教体局成立由分管学前教育副局长任组长,学前教育室、职成教育室、计划财务室、监察审计室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三、有关规定(一)招生对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二)招生时间:6月25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7月2日(星期六)开始招生。(三)招生范围:1.公办幼儿园(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按照幼儿园对应派出所划定的范围招生,优先招收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儿童。(2)各开发区公办园:依据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招生。(3)企业办幼儿园:在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附近小区的适龄儿童。2.民办幼儿园:塘、汉、大区域民办幼儿园依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自主决定招生范围,滨海新区户籍及非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各开发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划定范围招生。(四)招生办法:适龄儿童要按照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1.公办幼儿园(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验证、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录取方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人数,直接录取;若学位未满,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二次招生安排以区教体局发布通知为准,招生办法按幼儿园二次招生简章执行。(2)各开发区公办园、企业办幼儿园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办法,完善招生措施,落实招生责任。2.塘、汉、大区域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招生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各开发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法执行。四、时间安排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公布招生信息:按全市统一时间,在区政府官网和“天津滨海教育”公众号上公布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招生幼儿园名单。(二)张贴招生简章:6月25日-7月1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张贴2022年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三)开始正式招生:7月2日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1)网上信息采集。7月2日-3日,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招生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2)现场资格验证。7月9日-10日,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拟报幼儿园进行验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3)电脑随机等额派位。7月14日-15日,验证合格的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等额派位录取,公证处予以公证,当天公布录取结果。(4)根据各园录取情况,7月15日公布学位未满进行二次招生的幼儿园名单。2.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民办幼儿园:7月2日-15日按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履职担当。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增强民生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成立由法人代表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安排好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坚决执行招生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幼儿园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招生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按时间要求报送至教体局学前教育室。2.强化意识,规范行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谨招生过程,严格操作标准,科学安排报名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路线图,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报名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不得擅自扩大班额。教体局相关处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园行为。各幼儿园要按照要求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3.加强安全,确保稳定。在招生期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区教体局将加强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系统和随机派位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的联系,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4.加大宣传,服务百姓。按照滨海新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和报名方式。各幼儿园要做好家长接待、咨询、疑难问题解释工作,要开通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做到全面、规范、准确、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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