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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孝感汉川市公办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250人 武汉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信息公示名单

2023-07-16 14:19:1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孝感汉川市公办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250人 武汉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信息公示名单

2023年孝感汉川市公办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250人

2023年孝感汉川市公办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250人发布时间:2023-03-1510:16:20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教师笔试课程咨询笔试时间4月22日教师面试备考指导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和《省委编办关于核准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3〕4号)精神,汉川市公办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公办幼儿园

1、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说明:我市本年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分设为A、B、C、D、E五个岗位片区报名,每个岗位片区分组面试、分组选岗,具体如下:

幼儿园教师岗位A,招聘计划20名:汉川市实验幼儿园3名、汉川市脉旺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沉湖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新堰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中洲农场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田二河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汈汉湖养殖场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马口镇中心幼儿园4名。

幼儿园教师岗位B,招聘计划20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沉湖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回龙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田二河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垌冢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开发区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分水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西江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华严农场中心幼儿园1名。

幼儿园教师岗位C,招聘计划20名:汉川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6名、汉川市回龙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麻河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刘家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南河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湾潭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里潭乡中心幼儿园2名。

幼儿园教师岗位D,招聘计划20名:汉川市实验幼儿园3名、汉川市垌冢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麻河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城隍镇中心幼儿园4名、汉川市分水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里潭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刁东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1名、汉川市马鞍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杨林沟镇中心幼儿园2名。

幼儿园教师岗位E,招聘计划20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马口镇中心幼儿园5名、汉川市马鞍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庙头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杨林沟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西江乡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华严农场中心幼儿园2名。

2、招聘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专业及学历要求: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且取得了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也可报考。已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资料、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受理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打印的受理凭证,受理凭证须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并加盖受理机构公章。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期为3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汉川市辖区内教育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在编教师(即2020年及以后入职的在编教师)。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1、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

说明:我市本年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小学语文分设为A、B、C三个岗位片区报名,小学数学分设为A、B、C、D四个岗位片区报名,每个岗位片区分组面试、分组选岗,具体如下:

小学语文岗位A,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一小学2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二小学2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三小学4名、汉川市实验小学7名。

小学语文岗位B,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二小学2名、汉川市城关小学8名、汉川市火猴山小学5名。

小学语文岗位C,招聘计划8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二小学1名、汉川市城关小学4名、汉川市火猴山小学3名。

小学数学岗位A,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二小学2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三小学4名、汉川市城关小学4名、汉川市实验小学5名。

小学数学岗位B,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二小学2名、汉川市城关小学7名、汉川市火猴山小学6名。

小学数学岗位C,招聘计划3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第二小学1名、汉川市城关小学1名、汉川市火猴山小学1名。

小学数学岗位D,招聘计划4名: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4名。

2、招聘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报考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须具有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其它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

(5)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须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城区其它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持有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已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资料、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受理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打印的受理凭证,受理凭证须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并加盖受理机构公章。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期为3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汉川市辖区内教育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在编教师(即2020年及以后入职的在编教师)。

二、报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办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汉川市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凡报考我市公办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和笔试统一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请考生以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汉川市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

(一)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根据省统一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在达到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公办幼儿园分岗位片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分学科和岗位片区,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比例不足1:3的岗位(或岗位片区),不核减招聘计划,该岗位(或岗位片区)所有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确定为面试入围初步人选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登记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入围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公办幼儿园以同岗位片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以同学科和岗位片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和个人专业基本功,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采取答辩和展示才艺的方式进行。

2、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在汉川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chuan.gov.cn/发布。

本次招聘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在达到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同岗位(或岗位片区)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或岗位片区)不核减招聘计划。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现再并列的,按专业学科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

体检由汉川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或岗位片区)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汉川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或岗位片区)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选岗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川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chu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公办幼儿园分岗位片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分学科和岗位片区,由拟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果由考生签名确定。选岗后按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岗位管理,首个聘期为三年。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附件2:《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咨询电话:汉川市教育局 0712-8392203

汉川市人社局 0712-8282522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汉川市教育局     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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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111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89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2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9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0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9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2日12:00至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191069。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它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0届、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或报到证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本科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年限相一致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原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22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2年1月26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2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191069;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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