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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

2023-07-17 05:34:2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

2023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秩序,积极、稳妥地做好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北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01、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均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02、总体要求

坚持学前教育属地管理、分级办学原则,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03、招生对象

(一)本区户籍儿童

截止报名之日户籍在北仑区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直至查验日仍在有效期内。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并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报名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如果父母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

04、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文件精神,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在街道统筹管理下,认真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范围、招生程序、保教费收费标准及超计划分流方案等内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属街道同意后报区教育局职成学前教育科备案。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制定。

(二)发布招生信息 

4月20日至26日间各街道以街道或辖区中心幼儿园为单位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准备材料、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三)新生报名登记

5月为全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登记时段。各街道幼儿园报名招生将按“公民入学入园一件事”要求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并于“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试行网上办理。第一阶段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确认,时间在5月6日至5月16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8日8:00-22:00)。第二阶段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确认,时间在5月24日至5月31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26日8:00-22:00)。具体招生时间及报名办法将公布在《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四)招生录取工作

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如有特殊需求的变化报街道和教育局后调整。6月各幼儿园适时发布招生录取公告,敬请关注各幼儿园招生录取公告。

(五)协调建档工作

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家长的后续报名。各幼儿园负责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录入录取幼儿信息。

05、录取原则与顺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户房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三者一致。  

2.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幼儿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

(二)录取顺序

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明确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高收费幼儿园):

第一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第二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第三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

第四顺序位:适龄儿童在第一至第三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第五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第六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第七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同时适龄儿童父母其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上述一至七顺序位儿童在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可录取人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本街道户籍的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非本街道户籍的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顺序。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再按取得社保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满额为止。

插班生招生报名,各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需接收插班生报名入园,录取顺位依据新生录取顺位。大榭街道幼儿园2022年招生及收费按照大榭街道原有办法执行,新生保育费收费参照北仑区同类同等级幼儿园标准执行,2023年统一纳入北仑区。

注: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报名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06、工作要求

(一)分级指导招生工作

各街道做好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调研,指导各辖区幼儿园拟定招生计划、方案和公告,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并负责对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统筹协调各类需求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园所。符合条件的市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台湾同胞、华侨子女以及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等特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各幼儿园均须按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改招。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提前层级提交书面申明,说明调整原因和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招生服务工作

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指导落实辖区内幼儿园制定完善招生工作方案,网上报名管理与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保证辖区内幼儿园95%以上适龄儿童均进行网上报名。各园要设置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顺利完成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纳入对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幼儿园年检年审等挂钩。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以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平稳。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责任,并采取停发专项补助经费等查处行为,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六)审批备案其他招生

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可设立小小班的,须经职成学前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小小班的班额原则上须控制在20人以内,未经备案许可招生则视作违规招生。现就读小小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须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报所在重点服务区的幼儿园备案。

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

(点击可看大图)

备注:

1.打★号为辖区中心幼儿园,以上名单均为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若不在上述名单的则为无资质幼儿园。

2.新碶街道星悦幼儿园和春晓街道星辰实验幼儿园目前正在筹建装修中,招生开园时间待装修交付、检测合格后再确定。

3.新碶小山新山幼儿园、大同幼儿园等幼儿园目前正在迁建、改建办理中,招生情况待实际办理结束后再确定。仁爱幼儿园列入拆迁范围,是否招生待拆迁时间公布后再确定。

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来了!

根据《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22〕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01、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一)网络预报名

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在2022年5月6日至8日,8:00至22:00期间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办法一:网站报名

家长从浙江政务网(宁波市本级)登录

http://nb.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站登录后,点击“特色服务”一栏中“宁波市入学入园专区”,进入“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段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点击“报名入口”,点击“幼儿园小班报名”,并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报名办法二:APP报名

家长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后,搜索“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

报名办法三:微信报名

家长微信关注“北仑教育”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栏目中“入园入学报名入口口”,后续登记办法同网站报名。

建议使用电脑进行操作,操作方法见招生管理系统上的《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家长在登记报名期间如出现登记信息有误等异常情况,可以在线上自行作废,并重新填报。

备注:登记信息时,适龄儿童父母如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为录取依据之一。户籍儿童原则上要填报重点服务区的配套幼儿园,如放弃填报配套幼儿园,选择其它幼儿园,招生顺位将会靠后,请家长慎重填报。监护人须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二)网络预录取(下步“幼儿园确认”如以电话形式确认,网络预录取则将与电话确认同步进行)

2022年5月12日至13日,幼儿园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如超时未收到预录取短信,家长可联系重点服务区幼儿园。需幼儿园电话可关注“北仑教育”公众号,进入“微动态”中“招生信息”,点击进入《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查看。

(三)幼儿园确认(幼儿园将根据疫情等情况选择确认形式,请家长关注幼儿园公众号等相关通知)

1.现场确认:2022年5月15日至16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根据预录取反馈信息,预录取户籍儿童现场确认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网络预录取的幼儿园,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电话确认:2022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幼儿园以电话形式与家长进行确认。如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对提供的相关电子资料无法确认的,须请家长再次提供原始资料。同时幼儿园将向家长反馈预录取信息,双向确认幼儿是否入读。请家长确保登记电话号码的准确性,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您的孩子有身体发展异常等特殊原因,请及时向所报的重点服务区幼儿园主动沟通说明,以便幼儿园帮助您孩子进行合理安排。

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重点服务区域幼儿,按入户早晚被统筹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可以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自行确认。不愿意被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向所报重点服务区幼儿园申请退件处理,并由重点服务区幼儿园进行办理后,可以在2022年5月24日至26日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

02、发布空余学位公告

2022年5月21日至23日,发布北仑区各相关幼儿园空余学位公告。相关信息发布于“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街道、各辖区中心幼儿园相关公众号。

03、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一)网络预报名

父母双方在北仑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并在报名之日仍在缴纳的适龄儿童,在2022年5月24日至26日,8:00至22:00期间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办法同“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具体见上。

备注:个别户籍儿童因特殊情况而延迟未报的,经教育局和街道审核同意后此轮进行补报。非户籍儿童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在无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视同无效报名。

(二)网络预录取(下步“幼儿园确认”如以电话形式确认,网络预录取则将与电话确认同步进行)

2022年5月28日至29日,幼儿园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如超时未收到预录取短信,家长可联系所报名的幼儿园。

(三)幼儿园确认(幼儿园将根据疫情等情况选择确认形式,请家长关注幼儿园公众号等相关通知)

1.现场确认:2022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根据预录取反馈信息,预录取适龄儿童现场确认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网络预录取的幼儿园,并须随带户口簿、父母双方浙江省居住证(或房产证)、父母一方社保证明、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电话确认:2022年5月28日至31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幼儿园以电话形式与家长进行确认。如所报幼儿园对提供的电子相关资料无法确认的,须请家长再次提供原始资料。同时幼儿园将向家长反馈预录取信息,双向确认幼儿是否入读。请家长确保登记电话号码的准确性,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您的孩子有身体发展异常等特殊原因,请及时向所报的幼儿园主动沟通说明,以便幼儿园帮助您孩子进行合理安排。

备注: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幼儿报名,先按房产获得时间早晚录取,再按父母的社保缴纳时间长短录取。

04、发布招生录取公告与新空余学位公告

2022年5月20日至6月10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幼儿园适时发布招生录取公告。6月15日至17日,北仑教育公众号发布二次报名后的空余学位公告,未参加报名或报名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报名。

备注:大榭街道幼儿园2022年招生按照大榭街道原有办法执行,2023年统一纳入北仑区。

2023上海奉贤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导语】:4月14日,奉贤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入园政策如下:

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教育管理部门、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新生入园招生工作,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原则。在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下,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教育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属地教育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时间节点,规范做好各项工作,在坚持人户一致入园优先的前提下,确保符合本区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有序入园。

2.坚持依法办园和信息公开原则。区教育局通过“奉贤教育”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开本区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信息。各幼儿园主动公开本园招生简章,并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和服务等工作。严格按规定的办班规模和办园性质设置班额,控制学额。严禁招收小龄生入园。对能坚持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市户籍特殊幼儿,经评估后妥善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学前特教班(奉浦幼儿园、金蔷薇幼儿园、柘林幼儿园)就读。因特殊原因暂缓入园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凭户籍、三级甲等医院等证明办理缓学备案。

3.坚持学区划分和统筹安排原则。在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下,属地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划定学区范围,采用学区对应和区域统筹的方法安排本市户籍幼儿入公办园。公办幼儿园在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后有剩余学位的,由属地教育管理部门依据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的房产、积分达标、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采用分类排序、区域统筹的方法,有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园。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其中:

(一)本市户籍

1.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适龄幼儿,凭对口学区内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以户籍地登记入园的适龄幼儿,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认可。

3.因市政动迁其户籍暂时未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5.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适龄幼儿按居住地统筹安排。

(二)非本市户籍

1.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申请本区公办幼儿园,随迁子女须持本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其父母一方持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可自行选择民办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就读。

2.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若持有对应学区内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按产权证地址安排就近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招生流程

(一)政策宣传阶段

4月14日,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奉贤区学前教育招生政策。

4月17日,各幼儿园公示招生简章。民办幼儿园根据办班规模制定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开自主招生。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制订的招生简章内须注明“小区生”划区范围及招生要求。

4月14日-4月19日,幼儿园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二)信息登记阶段

4月20日—4月27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监护人在网上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修改。期间如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可通过电话预约,在就近线下指导服务点接受指导完成信息登记。

(三)报名验证阶段

1.网上报名。5月8日-5月15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奉贤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登录“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入“奉贤区”报名页面),按照奉贤区的招生政策进行网上入园报名,获取《奉贤区入园报名表》和报名编号。如网上入园信息登记有误,可自行在网上报名期间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如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或确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完成市信息登记导致无法报名的,可通过电话预约,在就近线下指导服务点接受指导完成网上报名。

2.网上验证。5月16日-5月22日,属地教育管理部门按照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公办园相关要求做好网上验证工作。公办幼儿园按照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做好本市户籍学区生网上验证工作。民办(含民办三级)幼儿园按照招生简章做好网上验证工作。期间,如出现上传材料不完整、有异议等原因,可退回并对监护人注册手机发送短信,提示监护人及时进入“奉贤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重新补正相关佐证材料。

(四)录取通知阶段

 1.信息审核。5月24日-6月9日,属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幼儿园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对监护人所填信息及证照进行核对,并上报区教育局。

市示范幼儿园于5月25日前完成信息审核,示范园以外的其他公办幼儿园于5月29日前完成信息审核,民办和民办三级幼儿园于6月9日前完成信息审核。

属地教育管理部门于5月29日前完成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公办园的相关信息审核工作,6月5日公示验证通过名单,如家长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于6月5日-6月7日期间进行复核。

2.录取通知。6月10日-6月30日,属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幼儿园在完成信息审核基础上确认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由幼儿园通过短信提示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家长办理入园手续。

7月1日-7月6日,各幼儿园按照实际情况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报名系统管理端完成相关操作。

四、注意事项

1.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相关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各民办和民办三级园优先录取监护人持有长期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3.经核实,如发现幼儿监护人提供不实信息的,取消当年入园申请资格。

4.托班招生及中大班转学操作办法于5月下旬另行发布于“奉贤教育”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57422086/57422088(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37597019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信访电话:37597020         (区教育局信访办)

    信访接待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758号教育局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奉贤幼儿园】可获2023上海奉贤区幼儿园报名政策、对口地段、报名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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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4月14日,青浦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怎么安排?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起来看看!

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有序推进。

各幼儿园根据本区入园工作要求,结合园所实际,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简章,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方便家长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坚持规范操作。

秉持依法依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各公办园的招生班级数、班额数应按《青浦区2023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若因现实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执行的,幼儿园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及相对应的街镇主管部门核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民办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审定的班级数及学额数。

(三)坚持公开公正。

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幼儿园应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招生具体信息,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民办幼儿园可做办园成效宣传,但要确保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向幼儿家长作出有悖政策的任何承诺。

(四)坚持因地制宜。

公办幼儿园在优先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区域和园所资源配置情况,按照来沪人员所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情况、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对能坚持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应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二、入园对象与条件

(一)入园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入园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4月30日。

(2)城区内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实施。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青浦区实验幼儿园入园

入园条件

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是幼儿本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低于计划招生数时,幼儿园应如数录取;当通过线上验证的幼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电脑摇号由公证处人员进行公证,并接受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街道居委、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

三、入园工作程序

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招生采用先市级登记、后区级报名的方式。

(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可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后,就近至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咨询电话见附件)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信息登记的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信息登记成功后,将无法在信息登记阶段进行修改。确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未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修改或补登记。

(二)招生公告

城区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划分学区,相关街镇幼儿园由教育局会商街镇划分学区,并向社会公布。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公告”后,各园发布招生简章。

各园的招生简章在区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公告须注明园所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人数、咨询电话与网上报名日期、补充验证日期等信息。

(三)网上报名

适龄幼儿家长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的“各区报名”,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善报名信息,并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提交报名(公、民办只可报名一类)。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点击“报名公办”选择园所报名。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入园报名平台,选择学区内公办幼儿园报名。

报名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点击“报名民办”。(网上不含园所选择,可根据招生公告电话自主咨询。)

(四)网上验证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各公办幼儿园将在网上验证报名信息。

报名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各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验证指定时间与要求,自主联系园所进行网上验证材料。

确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和验证,以及未能按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幼儿园线下补充验证。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五)录取通知

各幼儿园根据报名验证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设定的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发放入园通知书。

四、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4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政策、入园报名流程、入园政策问答、城区学区示意图、相关街镇学区分布。4月14日-4月19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组织园所开放日活动。

2、4月20日-27日,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3、5月5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公告”(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4、5月6日,全区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5、5月8日-12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6、5月13日,实验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7、5月14日,实验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8、5月16日下午1时,实验幼儿园准时开始电脑摇号;5月20日,实验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5月21日、22日,经电脑摇号未被实验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重新选择学区内幼儿园报名。

9、5月25日,其他公办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10、5月27日、28日,公办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11、5月8日-5月31日,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12、6月24日,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7月8日,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13、7月15日,民办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关于中、大班转园插班相关安排

(一)中、大班转园或插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于5月27日、28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二)转园或插班的条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申请转入夏阳、盈浦街道公办幼儿园的幼儿,须持有上述街道房产,且本区户籍或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

六、关于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相关安排

(一)有需求接受全日制托育服务的婴幼儿,家长可到各街镇开设托班的部分公、民办幼儿园及持有《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的托育机构报名入托。

公办幼儿园入托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婴幼儿,婴幼儿本人需有青浦区户籍,托额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幼儿园托班有余额的,由幼儿园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二)有需求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的婴幼儿,家长可到“青浦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黄泥娄路430号)、各公办幼儿园早教指导站报名接受早教指导服务。

有以上需求的家长可在5月底关注青浦教育局官网或者青浦区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3年青浦区3岁以下早期教育招生通告”获取相关信息。

七、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69713936、69225018

线上咨询:

招生监督电话:69713877

信息登记: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

报名日期: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电话咨询时间:08:30-11:30;13:30-16:30

线下服务点咨询电话地址一览表

入园信息登记点咨询电话幼儿园地址早教指导中心69225018青浦区悦盈路2号佳信学校中学部北侧20米徐泾幼儿园69760320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2138号徐泾第二幼儿园39883172青浦区徐泾镇育才路398号徐泾第三幼儿园69760981青浦区徐泾镇徐灵路181号徐和路幼儿园69760520青浦区徐泾镇徐和路55号尚泰幼儿园69797063-8024青浦区徐泾镇尚泰路238弄120号尚鸿幼儿园69778656-8023青浦区徐泾镇尚鸿路1001号学前教育学院附属青浦实验幼儿园13917885516青浦区蟠鼎路238号学前教育学院附属青浦第二实验幼儿园13917885516青浦区徐泾镇诸陆西路966弄18号和悦幼儿园39883172青浦区徐泾镇育才路160号实验蟠文幼儿园69713970青浦区徐泾镇蟠文路739号赵巷幼儿园59751593青浦区赵巷镇赵华路2号秀泉幼儿园39713016青浦区秀泉路655号崧润幼儿园39728029青浦区秀禾路90号秀涓幼儿园59282958-8016青浦区崧漪一路133号毓秀幼儿园39287985青浦区秀禾路8号毓秀第二幼儿园59751623青浦区秀源路150号实验幼儿园69713970青浦区青峰路156号佳佳幼儿园69733511青浦区华科路768号夏雨幼儿园69719886青浦区华乐路301号帕缇欧香幼儿园69715998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666弄550号新青浦幼儿园69718219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048弄39号豫苗幼儿园59725268青浦区华青南路98弄38号奇星幼儿园59733837青浦区青松路547号白鹤幼儿园59746723青浦区白鹤镇鹤如路115号白鹤第二幼儿园39290979青浦区白鹤镇白虬江路280弄25号赵屯幼儿园33864122青浦区白鹤镇建屯路188号清河湾幼儿园69720152青浦区清河湾路593号重固幼儿园59780942青浦区赵重公路2828号朱家角幼儿园59231308青浦区朱家角镇漕平支路5号朱家角第二幼儿园59230117青浦区朱家角镇浦祥路577号泰安幼儿园59235100青浦区朱家角镇石家浜路38号沈巷幼儿园59835978;59832838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巷社区泖溪路80弄80号华新幼儿园59793787-801青浦区华富街115弄58号之华幼儿园59750825青浦区华新镇凤坚塘路215号新霞幼儿园69781972青浦区新凤中路358弄92号凤溪幼儿园69781650青浦区华新镇凤溪社区新凤中路1718弄85号凤雅幼儿园69775180青浦区华新镇凤雅路999号嵩华幼儿园69780910青浦区华新镇凤霞路525号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幼儿园69781972青浦区华新镇新恒路365号大盈幼儿园59222778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大盈社区启圣路25号阳阳幼儿园59223855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大盈社区惠康路599号香花桥幼儿园59700049-800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池泾浜路168号练塘幼儿园59255665青浦区练塘镇泾珠路1号蒸淀幼儿园59820653-8003青浦区练塘镇蒸淀社区蒸裕路8弄3号小蒸幼儿园59811676-8026青浦区练塘镇小蒸社区共喜路167号朵朵幼儿园69227660青浦区盈港路1755弄52号晨星幼儿园69725655青浦区盈港路688弄72号贝贝幼儿园59851123青浦区城中西路333弄85号甜甜乐幼儿园59731755青浦区县前街52号盈星幼儿园39292635青浦区卫中路2号(总部)忆华里幼儿园59207226青浦区盈浩路28号御澜湾幼儿园69831088青浦区盈绿路30号橙黄橘绿幼儿园59885756青浦区观云路250号思源幼儿园69833760青浦区顾会浦路380号鹿鸣幼儿园39889027青浦区黄泥娄路430号东方幼儿园59722496-604青浦区城东新村58号楼西侧庆华幼儿园59728420-8008青浦区新海路101号红珊瑚幼儿园69220256青浦区万寿路87号淀山湖幼儿园59294606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水秀路323号金泽幼儿园59265122青浦区金泽镇培育路75号商榻幼儿园59281807青浦区金泽镇商榻老街66弄25号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上海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即可获取现在上海各区幼儿园一览表,2023年上海适龄幼儿入园政策、报名指南和流程、幼儿园收费标准,上海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等信息!

最新!青岛各区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

日前

青岛各区市公布了

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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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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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2023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2023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问答2023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各类证件样本说明市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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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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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一图看懂!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政策一图看懂!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政策城阳区、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信息发布途径与联系方式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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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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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胶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问答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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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新!青岛各区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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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常见问答

【导语】:本地宝为您带来2023年秋季学期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包括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社保证明材料要求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等,详情请看正文。

关于身份证明、社保的相关问题

问今年幼儿园招生,需要提供孩子的身份证吗?

答:需要。若未办理或来不及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使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代替。

问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申请学位是以所提供的住房材料地址作为报读范围的依据。

问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其中一方是深户,但社保未连续交满一年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

问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在哪里打印呢?

答: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开始查验--输入儿童信息。

问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办居住证吗?如何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答:需要,父母至少有一方能够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办理。

关于住房证明的相关问题

问自购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宝安区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问商品房产权所有人是公司,公司法人能用这套房作为自有房产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须用适龄儿童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用途为住宅类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

问在同一小区换了房,原来房产购房的时长可以累计吗?

答:可以。在同一小区内换房的家庭,间隔不超过90天可累计购房时长。

问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房屋租赁凭证》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可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儿童父母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问一份《房屋租赁凭证》能给多户使用吗?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只限一户家庭的儿童申请学位使用。

问公办幼儿园对租房时间有限定吗?

答:有。

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2023年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日期必须在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前,且有效期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二)使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入园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地址必须与《居住登记查询单》一致且租赁合同有效期要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同等学位类型,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优先。

居住信息登记时限: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儿童父母须在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前在所申请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办理居住信息登记。

问家长是无房租房的情况,在哪里可以打印房产信息清单来证明在深圳未购买合法产权商品房?

答:1.通过手机端打印。打开“i深圳”APP,下滑至“职能部门”,进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点击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本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按提示步骤操作,下载并打印)。

2.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全市有11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社对面)。咨询电话:96508888。

问可以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详见2023年5月15日“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入园事项的温馨提醒》。

问在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登记了居住信息,可以作为住所证明材料吗?

答:可以。

问可以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申请学位吗?

答:提供父母无房产证明的,可以使用祖辈房,且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中一名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李爷爷有甲、乙、丙共三个子女,其房产只能用于其中一名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问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可以。须用适龄儿童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

问自购房并长期自住,但户口与房产不在一个区,可以报读房产所在区的幼儿园吗?

答:可以。

问父母无房产,生于祖屋,长于祖屋的孩子,可以申请入园吗?

答:可以。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视为自购房。

问特殊类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等)的,如何提供住房证明?

答:(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购买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居住登记查询单》。

(2)集资房: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居住登记查询单》。

(3)自建房: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居住登记查询单》。

(4)小产权房:提供购买合同证明材料,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居住登记查询单》。

(5)集体宿舍:①提供单位与该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②单位为该父母(或监护人)一方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③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它特殊类房,提供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私人或企业间签定的合同无效)④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居住登记查询单》。集体宿舍用途必须是商住两用或住宅。上述四项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

问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如何提供住房证明?

答:1.安居型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经济适用房:属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问企业人才住房,如何提供住房证明?

答:提供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购房企业与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和企业用户为该员工打印的社保清单。

问公共租赁房,如何提供住房证明?

答:提供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的租赁合同。

问使用报读幼儿园的房子会锁定学位吗?

答:暂时没有,建议谨慎将房子租给他人作为入园使用,避免自己权益受损。

其他相关问题

问2023年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问新生入园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吗?

答: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已上过幼儿园的转园儿童,如果转园时间超过3个月,也需要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入园。

问我的宝宝将在2023年秋季学期满3周岁上幼儿园,请问报读宝安区幼儿园是直接去幼儿园报名吗?

答:1.2023年秋季学期宝安区教育局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和第6学区(石岩街道)的公办幼儿园及部分民办幼儿园试点启用宝安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请关注幼儿园招生简章。

2.未试点启用宝安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的幼儿园,报名方式请关注幼儿园招生简章。

问招生工作期间,幼儿园有哪些不得违反的规定?

答:今年招生工作,幼儿园需遵守“五个不得”:

1.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2.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适龄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经批准的可开设托班的民办幼儿园可适当招收2-3岁幼儿。不得招收2岁以下儿童入园

3.幼儿园不得采用先到先得方式录取。幼儿园按户籍+住房的类型排序(试点启用宝安区招生管理系统的幼儿园,按“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录满为止,具体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同类型中,可根据幼儿园所在区域及本园实际情况,结合住房时间、社保等信息进行排序

4.幼儿园不得有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违规行为。

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违反规定招收非宝安行政区居住的幼儿。

问录取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有关吗?

答:没有,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都有效,不以报名时间先后作为录取依据。

问插班也是同一时间段报名吗?

答:是的。

问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问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可以。学位申请是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广大家长要对照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录取后一经发现资料不实,取消其学位资格。

问中、大班插班有名额吗,社区内有房,需要什么材料?

答:请咨询所报读幼儿园是否有中、大班空余学位,所需报名材料根据幼儿园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提供。

问可以从哪里了解社区或小区有什么幼儿园?

答:可致电各学区教育办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文末),另外可扫码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有关宝安教育展架上的二维码了解我区幼儿园相关信息。

问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怎么申请?

答:详见2023年5月15日“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入园事项的温馨提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宝安幼儿园】可获宝安区幼儿园报名时间/入口、申请材料/流程、入园/录取办法及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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