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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智慧云平台 盐城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7-17 07:14:0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大丰智慧云平台 盐城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大丰智慧云平台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岗位表》),《招聘教师岗位表》可在大丰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www.dfe.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7日之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dfe.cn(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3年3月27日9:00-4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3年3月27日-4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3月27日9:00-4月2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3年3月27日9:00-4月3日12:00。

2. 网上确认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6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如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1. 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3. 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离职证明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满12个月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结合我园工作需要,拟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共7个,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接受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8:30至12月16日17:3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发送至电子邮箱“fsjgy@foshan.gov.cn”,邮件标题使用“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

2.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介;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职称证、执业医师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及劳动合同)等岗位所需资格证明。

3.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年龄、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公告发布当天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公告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通过核查报名材料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在我园网站、公众号公布。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处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我园网站、公众号发布,佛山组织工作网及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步发布链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我园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工作方案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当现场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面试对象未达1:5比例的,我园可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由我园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统一不设合格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合格线统一设置为60分,总成绩分数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原则上应于我园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本次招聘周期。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我单位将在笔试、面试前明确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积极配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佛山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机关幼儿园

                          2022年11月29日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50名)

响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幼儿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响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响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体条件见《岗位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幼教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并报名。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2月7日9:00至2月14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2月7日9:00至2月14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2年2月7日9:00至2月15日12:00;

(4)陈述申辩:

2022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2: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处理:

2022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2:00;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网上完成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截图,管理员确认缴费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时间为2月15日9:00--12:00。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781028(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加入报名系统提示的QQ群并关注群),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按要求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2年毕业生须现场签写《“2022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并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2021年毕业生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提供未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④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微型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微型课8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及答辩7分钟),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县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4.选岗:在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如出现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对公示无异议的2022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鉴证。备案等相关手续延期至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个人档案派送到教育局档案室后办理。如因特殊因素影响,2022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报到证等原件的,或档案仍未派送到位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情况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实行“备案制”管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等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与事业编制教师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响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x

响水县教育局

2022年1月30日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5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4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下同);

(2)2022年4月24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2年4月24日10:00至4月28日17:00。

2022年4月26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5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2年5月21日(周六)。

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2年6月2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将提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4月2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深圳技术大学:(0755)66885388

附件: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2022年5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实验小学 六中 北师大大同教师招聘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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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同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并结合网上报名、缴费情况,部分岗位最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开考比例,经大同市2023年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取消北京师范大学大同附属中学校038T-初中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北京师范大学大同附属中学校038T-初中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北京师范大学大同附属中学校038-初中语文教师岗。

2、取消大同市北岳中学042T-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北岳中学042T-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北岳中学042-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

3、取消大同市外国语学校048-高中德语教师岗位1个招聘计划。

4、取消大同市第六中学校061T-初中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第六中学校061T-初中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第六中学校061-初中语文教师岗。

5、取消大同市第六中学校063F-初中英语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第六中学校063F-初中英语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第六中学校063-初中英语教师岗。

6、取消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090F-初中英语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090F-初中英语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第十一中学校090-初中英语教师岗。

7、取消大同市第十八中学校099F-小学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第十八中学校099F-小学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第十八中学校099-小学语文教师岗。

8、取消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0F-小学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0F-小学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0-小学语文教师岗。

9、取消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1F-小学语文教师岗2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1F-小学语文教师岗2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1-小学语文教师岗。

10、取消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6F-小学体育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6F-小学体育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总校区116-小学体育教师岗。

11、取消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校区118F-小学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校区118F-小学语文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校区118-小学语文教师岗。

12、取消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校区119F-小学数学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校区119F-小学数学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校区119-小学数学教师岗。

13、取消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4F-小学语文教师岗2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4F-小学语文教师岗2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4-小学语文教师岗。

14、核减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5F-小学数学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保留1个招聘计划。核减的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5-小学数学教师岗。

15、取消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5T-小学数学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5T-小学数学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小学文翰校区125-小学数学教师岗。

16、取消大同市实验幼儿园129F-幼儿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实验幼儿园129F-幼儿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实验幼儿园129-幼儿教师岗。

17、取消大同市市级机关幼儿园131F-幼儿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市级机关幼儿园131F-幼儿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市级机关幼儿园131-幼儿教师岗。

18、取消大同市幼儿师范幼儿园132F-幼儿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大同市幼儿师范幼儿园132F-幼儿教师岗1个招聘计划调整到大同市幼儿师范幼儿园132-幼儿教师岗。

请涉及考生按照《大同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时间要求,按时重新选报岗位。逾时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大同市教育局2023年部分市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调整表.xls

大同市2023年市直学校、幼儿园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9日

来源:大同基础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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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格林幼儿园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是盐城市幼儿园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根据公开招聘教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具备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至盐城市教育局网站(http://ycedu.yancheng.gov.cn/)或者盐城市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597069927@qq.com。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7月27日上午8:30-11:30,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办公室(地址:盐城市戴庄路27号)。

4.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时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交材料:个人自荐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疫情防控承诺书,毕业证书(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国考合格,并通过网上认定申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教师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考试费100元/人次。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非绿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格林幼儿园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盐城市格林幼儿园(盐城市戴庄路27号)。

1.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访谈、基本功考核和微型课教学,总分70分,合格线42分。其中:职业访谈10分,基本功考核30分(包括即兴弹唱10分、自备舞蹈10分、命题绘画10分),微型课教学30分。

2.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9日。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教育专业素养及书写、书面表达水平,总分30分,合格线18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四、聘用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尾数同分,取笔试得分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取弹唱考核得分高者)。

2.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格林幼儿园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网站、盐城市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5—88228693(盐城市教育局监审处)

咨询电话:0515—69970021(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办公室)18261220168(商老师)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盐城市格林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机关幼儿园为什么这么强

简单地说,最早机关幼儿园就是为了帮助机关单位工作的父母,解决孩子的照看问题,所以有幼儿园出现。在以前如果父母不是公务员,而且不是本机关公务员,基本不可能上机关幼儿园。

比如成都的机关二幼、机关三幼等,最早就是由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主管,为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家长,尤其是政府机关,各大局干部子女服务。由于其“入园指标”门槛,导致非成都市机关人员的普通群众孩子就读受限制。

图源:机关三幼

随着政策改革,这些幼儿园成建制的,整体分别移交给青羊区教育局和金牛区教育局,这才向普通家长“敞开大门”。其他的机关幼儿园基本都是这样的发展路径。

这样的学校背景,关于学校的师资队伍,硬件设施等等问题的讨论,不用我多说,相信家长朋友心中也有答案了吧。

最近新都机关幼儿园花了17.31万,采购了编程机器人、乐高百变探索乐园等教学设备。而享受这些只需要公办幼儿园的学费,就问香不香吧?

图源: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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