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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年下半年幼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

2023-07-17 08:12:1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贵州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年下半年幼师资格证面试报名时间

贵州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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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整理编辑:贵州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21-11-2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要求和教育部有关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户籍在贵州省或已取得贵州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学籍在贵州省的在校生(在校生指:贵州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或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以上人员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科目,成绩为合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月12日下午5: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及考区,并完成信息录入(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三)网上审核确认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完成报名后,稍后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状态。如果审核确认状态为“不合格”,请及时按照审核备注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重报或电话咨询。

(四)网上缴纳费用

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务必于2021年12月15日24: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规定收费20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考区电话;如考区无法解决,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详见下文各考区及省指导中心咨询电话一览表)。

三、面试科目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此次面试贵州省不开设《小学全科》面试。

四、面试方法

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9日(个别考区可能因报考数量大而顺延至2022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为: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1月9日。

(二)本次面试共设十二个考区:花溪大学城一考区(特殊教育、幼儿园、小学)、花溪大学城二考区(初中、高中、中职)、贵阳考区、遵义考区、毕节考区、铜仁考区、黔东南考区、安顺考区、六盘水考区、黔南考区、贵定考区、黔西南考区。

由于报考人数分布不均,各考区报考人数达到容量上限后,该考区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需尽早报名,否则会出现拟报考区达到容量上限后无法选择该考区的情况。由于本次面试考生规模较大,各考区可能会安排不同地址的分散考点(考点分配由系统在所报考区内随机安排),请考生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以免造成延误。考生如对面试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所报考区联系,各考区及省指导中心咨询电话一览表如下:

名 称

联系电话

花溪大学城一考区

0851-83227476

花溪大学城二考区

0851-83227098

贵阳考区

0851-86702453

遵义考区

0851-28928298

毕节考区

0857-8330294

铜仁考区

0856-5220327

黔东南考区

0855-8558658

安顺考区

0851-33323202

六盘水考区

0858-8601424

黔南考区

0854-8738305

贵定考区

0854-4956639

黔西南考区

0859-3222483

省指导中心

0851—83227475

(三)为确保面试顺利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面试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导致考生本人无法完成报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严禁学校或培训机构代替考生报名。

(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不符合面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三)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及以前笔试且合格的考生,本次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且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在教师资格面试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考生可通过网站进行面试结果查询。面试成绩公布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七)请考生按照贵州省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认真阅读《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做好自我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各考区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八)请考生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并牢记以下提示内容,确保报考信息符合各考区要求:

1.花溪大学城特设两个考区。“花溪大学城一考区”只开设特殊教育、幼儿园、小学三个类别的考试;“花溪大学城二考区”只开设初中、高中、中职三个类别的考试。

2.特殊教育只在“花溪大学城一考区”开考,其他考区均不设该类别考试。

3.贵定考区不开设日语、俄语、中职考试。

(九)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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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

根据辽宁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沈阳市实际,现将沈阳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沈阳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沈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可在沈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在沈阳市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取得相应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需是2003年6月15日以后取得)。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要求,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沈阳市教育局。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局。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2023年沈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下半年两个批次进行。

上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

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除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外,还需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进行网上申报,详见《沈阳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操作指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

(二)体格检查

1.体检表下载:请登录沈阳市教育局官网“教师资格”栏目“下载中心”下载。体检表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粘贴好与本人网上报名时相同底版的相片,个人信息需填写完整。

2.体检时间:

上半年:自本安排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止。

下半年: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

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体检表,在《2023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2)中自选一所医院进行体检,医院每日体检人数有限,体检前需联系医院进行预约。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含备孕或在哺乳期内的申请人)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体检结果只在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1)上半年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下半年确认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确认方式及地点

⑴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核验成功且在沈阳政务服务网申请信息填写完整的申请人,不必到现场进行确认;信息核验不成功的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请在确认时间内到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E1—E6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⑵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在确认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时所选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详见《2023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附件3)。

3.需携带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需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⑴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⑵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报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⑸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⑹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⑺网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沈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henyang.gov.cn/)“教师资格”栏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网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1.沈阳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操作指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1:-沈阳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操作指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pdf

2.2023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附件2:2023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doc

3.2023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附件3:2023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xlsx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

202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QW安徽教师资格证01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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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考区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8:00—7月10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7日8:00—7月11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7日8:00—7月12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11日—16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3年11月8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下同)。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点一般设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注:全日制专科和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才能报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只有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类别9月16日(星期六)上午下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科目说明: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予更改。凡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后一律不予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网上审核

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区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合肥市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金寨路322号)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芜湖市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0553-3868700蚌埠市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蚌埠市淮河路498号)考试院(笔试):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教师进修学校(面试):0552-3127352、4952910淮南市淮南市教育局二楼(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招办(笔试):0554-6651605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马鞍山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0555-2782263、0555-8324775淮北市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笔试咨询:0561-3880466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铜陵市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笔试咨询:0562-2832672面试咨询:0562-2601023认定咨询:0562-5858203安庆市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笔试咨询:0556-5514757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黄山市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0559-2522753滁州市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0550-2177877、0550-2177876阜阳市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面试咨询:0558-2197162宿州市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面试咨询:0557-3929826认定咨询0557-3929059六安市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认定咨询:0564-3379809亳州市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笔试咨询:0558-5125217、5125181面试咨询:0558-5725997池州市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0566-2317808(笔试)0566-2317841(面试)宣城市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审核状态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如有异常的重复缴费,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费。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2.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可咨询本人所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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