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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可免试读研免考资格证 重庆市公费幼师招生简章2021年11月份

2023-07-17 08:17:2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重庆发布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可免试读研免考资格证

想报考公费师范生的同学注意了!

近日,重庆市教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重庆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明确了公费师范生的选拔录取、履约任教等相关政策。

招收优秀高中、初中毕业生

免学费、住宿费还有生活费补助

《实施细则》明确,公费师范生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重庆市公费师范生。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招生培养的师范专业本科生,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重庆市公费师范生是我市结合区县岗位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培养计划,选择办学实力强的高校进行培养,由市级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师范生。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

《实施细则》明确,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面向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重庆市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重点面向优秀初中毕业生招生,纳入到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探索实行面向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本科层次提前批录取,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培养层次。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初中毕业生进行公费培养。

重庆籍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入学报到前,须与部属师范大学和重庆市教委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重庆市公费师范生入学报到前,须与培养高校、区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重庆市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明确四方权利和义务。

对于高中毕业生来说,高考多少分可以报考公费师范生呢?

从2020重庆高考录取分数线来看,部属师范大学中,东北师范大学在渝录取分数线最低,文史类为592分、理工类为603分,超出最低控制线60分以上;重庆市招收公费师范生的高校中,文史类录取的最低分为527分,理工类为506分。

重庆市2020年公费师范生录取最低分一览表

入学1年内可申请转入或退出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想要退出怎么办?

《实施细则》明确,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按照教育部公费师范生教育相关政策执行。

重庆市公费师范生的进入、退出,对于有志从教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非公费、非师范类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1年内,经公开选拔、竞争择优,可在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经培养高校和签约区县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转入重庆市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签订协议并由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根据当年中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其他专业,如果达不到其他专业当年录取条件,可调整到学校当年录取的最低分专业。

专项招聘落实任教岗位还可免试攻读研究生

就业方面,重庆籍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重庆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任教。由相关部门组织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为每位毕业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重庆市公费师范生通过专项招聘的方式招聘到签约区县学校任教。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小学任教,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到区县政府举办幼儿园任教。由相关部门制定专项招聘方案,为通过招聘程序的毕业生落实聘用后任教服务所需岗位和编制。

公费师范生的就业情况如何呢?

以农村小学全科教师为例,记者梳理我市各高校发布的《2020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发现,主要招收重庆市公费师范生的重庆师范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等几所院校,2020届毕业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就业率均为100%。

值得注意的是,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重庆市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符合条件的重庆市公费师范生可以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考核合格可免考教师资格考试

《实施细则》还提出,培养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鼓励设立重庆市公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对在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高校给予经费划拨、招生指标下达等相关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秦健

 

 

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类型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1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00余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能有所增减。

我校将于2020年10月下旬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21年实际拟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等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三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除“三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才可报考。

3.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4.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5.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选择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少”“退”的专业报考。报考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因招生名额有限,部分标注招收专项计划的专业可能无法录取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要求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七、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规定日期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八、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复试

1.复试时间及要求

复试时间及要求由各学院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并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可能在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基础上进行二次划线,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届时请登录重庆大学研招服务系统查询。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含政治思想考核),具体复试方式和内容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和复试前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各学院公告。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等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硕士研究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含推免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标准由学校或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重庆市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

九、奖助金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定向生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比例达到70%。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国家奖学金

在学制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创新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事宜

(一)因受网报系统部分字段长度的限制,专业目录中某些考试科目、备注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部分内容及其他内容可能被省略,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我校《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的详细内容,不明之处请咨询所报考学院。

(二)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非全日制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十一、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注: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成绩。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十二、学制和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或3年。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每个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也可向所报考学院咨询。

十三、毕业授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111374/65105286/65102374

(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qu.edu.cn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302办公室

邮编:400030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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