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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盐城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17 18:56:4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盐城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盐城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盐城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盐城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其中亭湖区、开发区范围内(含高校、高职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亭湖区教育局负责,盐都区、盐南高新区范围内(含高校、高职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负责。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本市居住,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驻盐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0日8:00至10月10日17:00。

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1。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请认定人员需严格执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政策规定。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在盐城教育网和县(市、区)网站另行通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公布的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2.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九)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需要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的申请人,在认定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填写信息,由所在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除需提供申请机构公告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今年上半年已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

1.2022年下半年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盐城市中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3.盐城市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

盐城市教育局     

2022年9月6日   

附件1

2022年下半年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

2022年9月

政策咨询

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可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联系电话:88350637。

2022年9月20日8:00至10月10日17:00

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

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jszg.edu.cn)。

2022年

10月17-21日

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10月17-18日 面向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社会人员

10月19-21日 面向县(市)社会人员

确认地点: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B01、B02窗口,并按公告第五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022年9月20日

-10月22日

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

在盐城市中医院参加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详见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2022年11月

下半年教师资格审查认定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材料。

2022年12月

教师资格认定发证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D01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证时间在盐城教育网站另行通知。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国投商务楼)西门出入通道为主进出口,其余通道临时封闭。所有进入人员查验“场所码”“苏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其它疫情防控要求,一律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执行。若现场确认期间,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2

盐城市中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参检人员请戴口罩,从门诊防疫通道进入,配合查验行程卡、苏康码,或扫场所码入内。

2、不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提供苏康码和行程卡的人员,请配合做好新冠肺炎流调登记。

3、常规体检前注意事项:前一天晚上清淡饮食,八点后禁饮禁食,早晨不穿连衣裙连裤袜,空腹,尽可能憋尿前往医院体检。

4、盐城市中医院地址:人民北路53号,新大楼门诊6楼。

5、体检作息时间:请避开周日及法定假日,周一至周六正常体检,每天7:30开始体检(因疫情防控要统一流行病学调查入口进院,要求体检跟门诊开诊时间同步,体检人员无需过早到达医院)。

附件3

盐城市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

 

认定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认定范围

盐城市教育局

88228661

88228610

本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东台市教育局

85100511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建湖县教育局

86220586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射阳县教育局

82357939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阜宁县教育局

89716219

87737204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滨海县教育局

84232069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响水县教育局

68878019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83512802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88434709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69660131

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盐城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盐城市六一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六一幼儿园是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名。根据公开招聘教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名(含盐城市六一幼儿园本部教师5名,松江路园区教师3名),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6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非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至盐城市教育局网站(http://ycedu.yancheng.gov.cn/)下载《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12332253@qq.com。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7月18日上午8:30-11:30,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办公室(地址:盐城市紫金路19号)。

4.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个人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疫情防控承诺书》、毕业证书(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国考合格,并通过网上认定申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教师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签订无工作无社保《承诺书》。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考试费100元/人次。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绿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相关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六一幼儿园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盐城市六一幼儿园(盐城市紫金路19号)。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1.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访谈、基本功考核和微型课教学,总分70分,合格线42分。其中:职业访谈10分、基本功考核30分(包括即兴弹唱10分、自备舞蹈10分、命题绘画10分),微型课教学30分。

2.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教育专业素养及书写、书面表达水平,总分30分,合格线18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五、聘用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尾数同分,取笔试得分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取弹唱考核得分高者)。

2.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六一幼儿园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现实表现,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聘用人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但须服从工作需要进行园区间交流。

5.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5—69001111

(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综合科)

咨询电话:0515—69006161(盐城市六一幼儿园办公室)

13921801139(陈老师)

 

附件: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

盐城市六一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射阳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全县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到200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的职位除外)。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但能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考,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具备《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聘用后全部入编;

(8)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非射阳籍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以及非射阳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岗位代码33)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射阳籍的2021年毕业的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岗位代码34-46)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2021年毕业的射阳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盐城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2023年盐城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盐城市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盐城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其中亭湖区、开发区范围内(含高校、高职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亭湖区教育局负责,盐都区、盐南高新区范围内(含高校、高职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负责。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本市居住,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驻盐高校、盐城市属高校、高职校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盐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1。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请认定人员需严格执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政策规定。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在盐城教育网和县(市、区)网站另行通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

1.2022年盐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pdf

2.盐城市中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体检相关注意事项.pdf

3.盐城市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pdf

盐城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55名。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五)以相应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相应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称的不受户籍限制。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2023年毕业生条件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八)本《公告》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类人员在本《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均须于2023年3月7日前具备。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上传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上传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7日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9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3月9日17:00前向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区教育主管部门于2023年3月10日12:00前处理资格审核异议。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14: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苏州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2.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3年3月16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3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通知公告”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采用要素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同一岗位代码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3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在职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十、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51、63981971,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江苏盐城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30名公告

2023年江苏盐城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3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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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将在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研究生专项岗位(招聘岗位代码1-6)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部分岗位分A、B岗位,A岗位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B岗位招聘对象不限。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因开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计划岗位须改报其他岗位的除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应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资格不合格,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招聘方法

(一)考试方式

1.研究生专项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采用微型课,时间10分钟。

2.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理论及教学实践)和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东台市教育局、东台市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提交材料及复审要求,请关注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复审合格人员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进行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②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面试采用微型课、技能考核等形式。

美术、体育、音乐、幼教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技能考核,其中,美术学科技能考核为绘画体育学科技能考核为球类、田径、体操等项目音乐学科和幼教学科技能考核为弹唱和舞蹈,弹唱为指定曲目,舞蹈自备曲目(自带伴奏U盘)。美术、体育、音乐学科微型课时间10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5分钟幼教学科微型课时间5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0分钟。

除美术、体育、音乐、幼教学科外,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微型课时间10分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于资格复审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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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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