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武汉市幼师学校官网招聘公告公示
晋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备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湛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具有90多年办学历史的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与具有30多年大专办学历史的广东省湛江教育学院整合设立,是广东省第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与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实行一校两牌办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核试点院校,涵盖数字媒体交互设计、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母婴护理、幼儿照护等初、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是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省级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麻章主校区、赤坎校区、遂溪校区及廉江校区四个校区。学校主校区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雷湖快线湛江教育基地内,现占地面积592亩,另有预留土地500亩。学校现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语文教育、现代文秘、小学数学教育、大数据技术、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社会工作、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小学科学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35个大专层次专业,面向全国16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招聘岗位、对象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具体见《岗位表》,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至2021年7月23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五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财政核补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00截止,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请用“姓名+工作部门+岗位名称”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rsk669@126.com,纸质报名材料须在领取准考证当天提交。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纸质版须双面打印),《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只需Excel电子版)、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以上材料报名时均须提交电子版和扫描版,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后,在2021年8月2日前收到通知信息即为报名成功。考生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8月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赤坎校区组织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四)考试
招聘的测评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1、“笔试+面试”。岗位代码2021005、2021010、2021011、2021017为“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验》(教育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及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zhjpec.edu.cn/),请考生自行查阅。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4)“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直接面试”。《岗位表》在“是否免笔试”栏写明“是”的为“直接面试”岗位。
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经审核考生资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直接面试的对象名单。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比例超过1:6,则采用笔试方式按1:6的比例确定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验》(教育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该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
3、面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面试”“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以专业知识测验(或专业技能展示)+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验(或专业技能展示)(40%)+试讲(60%)。
4、面试时间:另行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5、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严格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及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入编、增人、聘用和工资报批等手续。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
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入围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五、防疫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湛江市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信息等挂网通知,均在湛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及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0759—3610669。联系人:李老师、符老师、钟老师。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9—3610363。
附件:
1: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4: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
5: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1年7月12日
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应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生。其中:
1.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4.特教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5.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职专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且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专业等具体规定见附件)。
研究生学历和职专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研究生学历对象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在1991年3月至2004月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招聘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长乐区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内教师40名,编外合同教师595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报考者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填报岗位,每人限填报1个岗位(如:高中语文)。
1.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会计专业教师);其它岗位报考者报名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应在此期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本人应在5月23—25日内携带报名材料(附件2)到长乐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长乐区教育局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也必须在此期间内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形式,招聘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登录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cl.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末位同分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若再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产生。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体检须在长乐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由长乐区教育局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办法:由长乐区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毕业生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均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聘用对象应在长乐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与编外;拟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用人学校(另行公布),并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编内教师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职专公开招聘录用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2.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3.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二)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予解决编制问题。经向区人社局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视为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若要辞职或参加招聘考试,应提前3个月报告用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
(三)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与编内同类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奖励性绩效(含年终追加绩效)、其他福利补贴(乡镇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文明奖、综治奖等)等薪酬标准方面由用人学校比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执行。“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形式为企业养老保险。
(四)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编内教师。
(五)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待我区参聘教师管理办法出台后予以转聘参聘教师。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考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报名第一天,2020、2021、2022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和资格条件可放宽至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报名表中的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等相关报考信息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名称进行填写。
(六)长乐区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我区今年新教师招考,但只允许聘用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不允许重新聘用其他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
(七)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考生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1.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诚信报考承诺书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