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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入口+流程) 2021年幼儿园报名时间合肥

2023-07-18 02:53:3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入口+流程) 2021年幼儿园报名时间合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入口+流程)

【导语】: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网上信息采集时间6月10日9:00—6月14日17:00,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可由家长自愿选择一所玉泉区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

招生时间及程序

(一)公示招生简章

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7日

地点:玉泉区幼儿园门口、玉泉区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

请搜索微信号:YQQYEY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幼儿园

(二)网上信息采集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可由家长自愿选择一所玉泉区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不可同时登录多所区属幼儿园的网站进行登记。如网上登记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1.网上信息采集时间:

6月10日9:00—6月14日17:00

2.网上信息采集网站:点击进入,登陆网上信息采集网址

根据网站提示,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提交成功后需截图或手机拍照,之后打印为纸质资料用于现场资格审核。

3.网上信息采集流程:

第一步:登陆网站

★注:只可使用电脑客户端

第二步:按照网站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第三步:核对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第四步:网上信息采集成功,网上截图或拍照打印当前页用于现场资格审核。

(★上图需打印)

(三)现场审核资料

1.审核时间:

2021年6月19日—6月20日

2.审核地点:

玉泉区幼儿园四楼多功能厅

3.审核材料:

(1)适龄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幼儿页)。

(2)幼儿网上信息采集提交成功的截图或手机拍照后打印的纸质资料。

(四)电脑派位

1.派位时间:2021年6月27日

2.派位地点:玉泉区实验幼儿园

电脑派位现场全程摄像。现场有区纪检人员、幼儿园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签约网络公司技术人员、区人大代表和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现场参加电脑派位的家长代表将通过随机抽签决定,家长代表人数为5—10人。派位结果以光盘的形式制作三份,教育局、幼儿园和区纪委分别存档。在电脑派位结束后一天,派位结果将在幼儿园公示七日。

★注:作为家长代表仅参与招生电脑派位的过程,并不会影响派位的结果。

3.派位结果公示时间:

2021年6月28日---7月4日

4.派位结果公示地点:

玉泉区幼儿园门口宣传栏

(五)报名

1.时间:

2021年7月1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5:00)

家长携带幼儿持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报名,由招生工作小组对幼儿就读资质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退还登记材料原件,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时间一天,逾期不予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2.所需材料

(1)幼儿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一张。

(2)适龄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儿童预防接种地即可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近一个月内玉泉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特别说明

1.家长提交的入园申请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质疑,园方可要求提供相应的其它证明材料。

2.凡在资料复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

5971521

15771350040(李老师)

【招生咨询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呼和浩特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呼和浩特各个幼儿园网上报名入口、时间、流程,招生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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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思明区幼儿园报名攻略(时间+条件+材料+划片)

【导语】:思明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来了!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网上信息登记时间:7月29日至8月1日。

思明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厦教发〔2022〕5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7日(星期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一)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

根据《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区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试行“幼儿园入学一件事”“不见面”办理。

1.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7月29日至8月1日,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片区内年满3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的家长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幼儿园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具体请关注《思明区2022年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小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片区内适龄幼儿,其家长可于8月7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片区幼儿园现场报名。届时,幼儿园将组织线下咨询。家长如需咨询,可预约前往。

2.初审结果查询时间:8月7日至8月8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片区幼儿园现场报名)。

3.统筹志愿填报时间:8月10日。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远超幼儿园可接收人数,需对适龄幼儿进行调拨的幼儿园的家长要网上填报志愿。

4.查看录取结果时间:8月15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幼儿园。

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等人员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区属民办性质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可采用网上登记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家长可通过关注报名园所张贴的招生通告、微信公众号或致电幼儿园招生电话,了解报名的相关事宜。

四、报名条件

(一)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对象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幼儿应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幼儿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如果适龄幼儿父母双亡,其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同册。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以及生源爆满幼儿园的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根据我区实际,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内房屋产权,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3)适龄幼儿的曾祖父(母)或曾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屋产权;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户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册,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6日),除户籍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的相关佐证材料;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确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原则上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幼儿入读。

(4)适龄幼儿的父母在厦除实际居住地外无房产或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或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住片区内公有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

(5)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房产(持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

4.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以及生源爆满幼儿园具体如下:

(1)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厦门市实验幼儿园、第九幼儿园、华侨幼儿园、日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思明实验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第十幼儿园、第六幼儿园、莲花幼儿园、东浦幼儿园、筼筜幼儿园、鼓浪屿艺术幼儿园、莲龙幼儿园、仙岳幼儿园、仙阁幼儿园、瑞景幼儿园、湖明幼儿园、厦门大学幼儿园、华侨幼儿园云顶分园、第九幼儿园前埔分园。

(2)生源爆满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分园、西林幼儿园、嘉华幼儿园、海城幼儿园、海城幼儿园分园、松柏第二幼儿园、松柏幼儿园、金鸡亭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前埔分园、莲龙幼儿园禾丰新景分园、思明实验幼儿园岭兜分园、莲花幼儿园东坪分园、思明区艺术幼儿园、东浦幼儿园君悦山分园、厦港幼儿园、南乔幼儿园、厦禾幼儿园、鹭江幼儿园、文灶中心幼儿园、文灶幼儿园梧村分园、华侨托儿所、思明幼儿园、振兴幼儿园、警备区幼儿园、73111部队幼儿园、海燕幼儿园、科技幼儿园怡祥分园、湖明幼儿园绿家园分园。

5.入园矛盾特别突出、学位供给严重不足的幼儿园,可依据片区招生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及具体分流预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提前预告公布。

6.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如果所属片区幼儿园生源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若当年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涉及就学条款的,则按拆迁协议执行。

7.湖明幼儿园绿家园分园招生办法详见幼儿园招生通告。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符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规定的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市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1.各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班生规模招生,优先招收所在区域周边的思明区户籍幼儿就近入园。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厦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其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本小区户籍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片区

幼儿园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片区招生。未划入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的片区,各社区居委会及幼儿园应指导家长自行带幼儿就近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发布招生通告

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区招生意见的要求拟定招生通告,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于报名前一周(即7月29日)在划定的服务区内张贴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并积极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发布。

(三)办理报名手续

1.片区招生对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根据《思明区2022年区属公办性质幼儿园小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上传一簿(户籍簿)、两卡(幼儿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健康卡)、一表(体检表)等有关证件原件照片。因故不能如期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2.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及生源爆满的幼儿园报名时还应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照片:

(1)适龄幼儿的父亲(母亲)拥有的片区内房屋产权证。

(2)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立拥有的片区内房屋产权证;适龄幼儿出生后与父亲(母亲)的同册户籍簿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户籍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的相关佐证材料父亲(母亲)已购片区外房产还未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或合法有效的片区公有房屋租赁手续等。

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17〕328号)及《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改委关于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厦教基〔2018〕18号)文件精神,报名入读接受政府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留存相应复印件,并享受限价收费政策:

(1)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在厦门市居住1年(2021年8月至今,下同)以上的居住证及户籍簿;

(2)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亲(母亲)或监护人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按月计算,社保正常缴交月数满9个月,中断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六、若干规定

(一)各幼儿园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幼儿入读(民办幼儿园托儿班除外),杜绝以其它理由变相接收不及龄的幼儿入读。

(二)各幼儿园要认真审核招生对象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做好招生对象的确定及材料建档工作。适龄幼儿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材料若经核查不实,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

(三)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统筹安排,各相关幼儿园必须无条件接收。

(四)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规模,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核准。各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对个别适龄幼儿因客观原因或幼儿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书面申请,经接收幼儿园集体研究审核后,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方可录取。父母在片区内购房,但因特殊原因暂未将户籍迁入本片区的适龄幼儿,片区内幼儿园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照顾接收,但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或产权证、子女相关证件及特殊情况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建立和完善审核批复制度。各幼儿园应于8月12日报审拟招收的新生花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各幼儿园方可确定新生录取名单。

七、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园实际,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有效地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二)做好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接收服务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护招生片区适龄幼儿入园合法权益。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指导,动员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

(四)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根据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要求招生,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抑制过高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也不得采取先多收再退还的方式收费。

(五)优化招生服务工作,简化招生报名手续。各园应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要加强招生服务,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已批办的民办幼儿园入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积极主动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区内幼儿园间的问题在相互协调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裁决。各园要积极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出现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信息,要及时化解,减少社会负面影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招生信息。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纪工委规定的十条招生纪律要求,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幼儿、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即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程序组织招生工作,严格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控制班生额,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未经批准提前招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学生,严禁拒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因态度问题引发矛盾纠纷,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

八、《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九、本《招生工作意见》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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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各区2023年幼儿园录取规则曝光!住户一致三户优先,这个区实施三年一学位

4.未能被录取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通俗而言,孩子父母住户一致的就是一表生,孩子及父母挂靠在祖辈的就是二表生,其他户籍比如集体户就是三表生,随迁子女就是四表生。

各区也会略有不同,一起来看看杭州各区2021年幼儿园录取方法吧!以下均来自各区教育局、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

★提醒:招生季来临,家长可以关注【杭州学区宝】,及时查询2021年入园、幼升小、小升初招生信息,公众号后台还可查询对口划片、招生政策等信息。

上城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根据本幼儿园招生计划,按“住户一致”原则录取,报名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幼儿,由上城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上城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上城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拱墅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本服务区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生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三)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不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拱墅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拱墅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西湖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后台发送【西湖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西湖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滨江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本区常住户口幼儿按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和挂靠户家庭幼儿按实际居住地),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园的幼儿和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二)幼儿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优先安排入园。

(三)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四)符合入园条件但未被就近服务区幼儿园录取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五)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滨江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滨江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钱塘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根据其户籍、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先“三户”后“两户”排序录取。

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适龄儿童有我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二)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符合条件、该园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钱塘区户籍儿童。由居住地附近民办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经审核录取。

(四)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不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钱塘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钱塘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萧山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区域内的户籍幼儿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由户籍所在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二)依批次进行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等情况,按照“依批次进行”的原则,招收属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拥有产权房的杭州市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就近入园原则: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区域内的幼儿。

特别提醒:户籍迁入、《房产证》办理时间均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后台发送【萧山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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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

余杭区目前暂未开始招生,幼儿园的招生时间预计在七月中旬,具体详见各镇(街道)招生公告。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户籍生

余杭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就读公办幼儿园,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社区及入园需求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入户时间顺序依次招收,统筹分流的适龄儿童按填报意向顺序(非平行意向)依次招收。

(二)房产生

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购房居住在两区的非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一年及以上(以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顺序依次招收。

由于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建议余杭区、临平区的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就读民办幼儿园,或回户籍所在镇(街道)报名就读公办幼儿园。

(三)随迁子女

凡年满3周岁,本人持有办证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入园需求的,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由于我区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符合入园条件的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基本以民办幼儿园接收为主。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优先考虑其父母在余杭区范围内购房(以房产证为准)及其居住证取得时间因素。

(四)人才子女

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区的A、B、C、D、E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持有签发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筹备组和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按人才类别统筹安排。

(五)其他

若适龄儿童无余杭区户籍或未持有办证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仅其父母持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在小区内房产证的业主子女,可到“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预登记。

若本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完符合余杭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名额,可招收此类适龄儿童。

后台发送【余杭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余杭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临平区

临平区目前暂未开始招生,幼儿园的招生时间预计在七月中旬,具体详见各镇(街道)招生公告。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户籍生

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就读公办幼儿园,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社区及入园需求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入户时间顺序依次招收,统筹分流的适龄儿童按填报意向顺序(非平行意向)依次招收。

(二)房产生

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购房居住在两区的非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一年及以上(以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顺序依次招收。

由于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建议余杭区、临平区的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就读民办幼儿园,或回户籍所在镇(街道)报名就读公办幼儿园。

(三)随迁子女

凡年满3周岁,本人持有办证地为临平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入园需求的,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由于我区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符合入园条件的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基本以民办幼儿园接收为主。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优先考虑其父母在余杭区范围内购房(以房产证为准)及其居住证取得时间因素。

(四)人才子女

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区的A、B、C、D、E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持有签发地为临平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筹备组和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按人才类别统筹安排。

(五)其他

若适龄儿童无临平区户籍或未持有办证地为临平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仅其父母持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在小区内房产证的业主子女,可到“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预登记。

若本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完符合余杭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名额,可招收此类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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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富阳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若超过经核定的该园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应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具有本街道户籍,且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均在同一教育服务区的小班适龄幼儿。

第二批:具有本街道户籍,且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不在同一教育服务区,或父(母)在城区确无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幼儿。

具体要求: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薄为依据。房产以房管部门核发的住宅类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核发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须为独立产权)。幼儿户籍迁入和父(母)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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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同一志愿下公办幼儿园按以下方式录取:

(一)当一所幼儿园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核定招生计划,幼儿园应接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二)当一所幼儿园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下列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幼儿园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时,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在该小区的。其中属于父母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房产的(需出具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园。第二批:适龄儿童户籍在幼儿园服务区的。第三批: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随迁子女。第四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当同一批次报名幼儿数超过计划数时,由幼儿园制定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办法。

特别提醒:户籍迁入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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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分批录取、统筹调剂。按生源排序(A类、B类、C类、D类)确定录取对象。符合A类、B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若超出该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县教育局视情况调剂补缺录取。

A类、B类生源录取结束后,C类、D类生源视余额实行补缺录取。

(二)各类生源排序原则。同类生源按报名条件达成先后进行排序。

A类生源按房户一致达成时间的先后排序;B类生源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C类生源按父(母)的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D类生源按父(母)在桐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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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千岛湖镇城区适龄幼儿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以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房产为准,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录取。

(二)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在房户一致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再考虑千岛湖城区有户无房的幼儿。如遇该类幼儿报名数超过缺额数,采取以户籍所在社区为标准就近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录取。

(三)服从统筹调配原则:如遇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额的情况,根据前两个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幼儿园根据报名实际及家长是否服从调配意愿,在园区间进行调配。

特别提醒:以上条件中,房屋产权持有率均要求51%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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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按相关部门核查比对后的信息,根据招生计划按ABCD生源排序录取;幼儿园在同一社区有2个及以上园区的,以园为单元组织录取,参考家长志愿,依据排序原则确定录取园区。

(二)调配办法:

各类别(批次)超计划生源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并按照A→B→C类生源类别、批次、时间排序,根据排序位次,参照家长志愿在本街道或就近街道尚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A、B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公办幼儿园余额调配已满或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其他幼儿园就读。C、D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幼儿园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重要提醒:户籍、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取得时间须为2021年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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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以上就是2021年杭州各区幼儿园录取规则,可以看出,基本都是遵循“住户一致”优先,同时,部分区明确会先安排“三户”再安排“两户”,同类情况下按孩子落户时间先后排序。

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对于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取得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

淳安县对于产权持有率也有规定,临安区还明确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园。

这些情况,对于2022年、2023年入园的家长都非常重要,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最后再次提醒,主城区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将在7月2日之后,由幼儿园公布,请家长关注报名幼儿园相关信息,耐心等待。

余杭、临平区幼儿园招生预计7月中旬开始,需要在浙里办APP报名的,注意查看各街镇、幼儿园招生公告。

另外,据杭州学区宝不完全统计,2020年有出现一表生被调剂的幼儿园约有16所,可以做参考:

如有更多幼儿园招生报名相关问题,可以进入小程序向专业老师进行提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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