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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1月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厦门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表格图片

2023-07-18 20:47:4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1月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厦门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表格图片

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1月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年1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3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教育局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7年7月后出生(含7月);硕士研究生于1992年7月后出生(含7月);博士研究生于1987年7月后出生(含7月)。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附件3。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30-1月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生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5):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用人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3年2月6日17:3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2月9日9:00-17:30; 

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素养和专业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十、其它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四)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除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八)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九)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划定教师资格证面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十一)各区公办学校的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由各区负责,报考区属学校岗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对象.doc

附件2: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1.xls

附件3.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计划-2.xls

附件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附件5: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xls

厦门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绿苑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绿苑幼儿园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海沧区绿苑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需求】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相关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隐性疾病)

三、【待遇】

按照海沧区非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或照片)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等发往:

邮箱:54420719@qq.com

联系电话:13696915150(何老师)

即日起可报名。

五、【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

拟定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方式:根据疫情情况,待电话通知。

六、【面试内容】

1.主题绘画:根据命题现场作画。(20分钟)

2.幼儿行为观察分析:根据提供视频撰写幼儿行为观察分析(30分钟)

3.课堂教学测试:《福建省省编教材》领域指导用书,8分钟片段教学。

4.歌曲演唱:根据指定曲目现场演唱。

七、【体检与聘用】

我园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按成绩排名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及重点目标重要岗位人员背景审查,以上两项内容均通过者予以聘用。

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执行。

绿苑幼儿园创办于2009年春天,已有13年的办园历史,为海沧区七所省级示范园之一。我园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教师专业成长,拥有一批专业能力强、业务过硬的教师团队,具有夯实的科研实践能力,绿苑园欢迎你的加入!

厦门市海沧区绿苑幼儿园

2022年10月10日

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淄博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幼儿园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A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B岗位考试采取先初试后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A、幼儿园教师B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初试(仅幼儿园教师B岗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A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5月1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A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幼儿园教师B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初试、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6:00

注:幼儿园教师B岗位缴费人员详见初试后入围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初试、笔试、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11日11:00至5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A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幼儿园教师B岗位应聘人员须通过初试后,再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请注意及时查看公告,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初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初试、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初试

幼儿园教师B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1:5,需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的具体要求,另行发布公告,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初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初试,则初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初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2.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3.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附件2)。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错过招聘程序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教体局0533-7866526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33-7866319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材料(式样).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

2023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36名,会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7年4月17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2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会计岗位共86个,招聘计划338名,分岗位组织招聘(详见附件1《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部分岗位按分配区域进行岗位划分,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

35岁及以下(1986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下两类人员年龄可放宽2岁(1984年4月17日以后出生):①具有研究生学历报名者;②退役大学生士兵。

2.学历水平:

(1)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会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岗位所学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由岳麓区教育局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岳麓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

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选报科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选报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选报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持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会计岗位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

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会计岗位无普通话等级要求。

5.其他条件:

(1)岗位表中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限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2)岗位表中备注为骨干教师的限符合以下工作经历要求及资质条件人员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经历:2022年上学期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一学期及以上(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还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③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魅力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班主任;

④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或近六年(2016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17日,下同)通过教学竞赛取得的以上荣誉称号;

⑤近六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解题、专业技能、录像课、教师素养大赛)中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区县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体育教师岗位可凭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报考;

⑥近六年主持区县级或参与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岗位表中未备注信息的只需满足年龄、学历水平、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要求,无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公告

4月11日通过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岳麓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1日(每天9:00-17:00)共四天。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按岗位表备注栏各类别上传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未备注信息的:

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5.资格初审:4月18日9:00—4月22日17: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原件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6.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调整的计划数原则上调剂到同学科同类型其他岗位使用,如无同学科同类型岗位,则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道于5月5日上午10:00开通,报考人员可以登录“2022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核现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向岳麓区教育局报备。具体见附件(附件5: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报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组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聘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笔试

1.时间:5月8日星期日(暂定);

2.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核分相关要求见5月23日(暂定)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音乐、美术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达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入围。

2.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26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表备注栏各类别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提供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未备注信息的:

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提供普通话成绩网页截图,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6月7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考核成绩10%),会计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试教(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合成。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于6月14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岳麓区教育局按照岗位表内划分的分配区域(单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而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方案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224

监督电话:岳麓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999276

附件:

1.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经历证明

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2022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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