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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幼儿园招聘公告表

2023-07-19 01:06:2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关于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幼儿园招聘公告表

关于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按照《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的招聘办法,现将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省统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福州高新区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单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公布

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的对象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核),名单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审核安排

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随行陪同人员不得进场)。

(一)时间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29日-5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学科安排

5月29日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

 

5月30日

中学语文、中学思想政治、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历史、中学地理、

中学体育、中学美术、中学信息技术、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

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5月31日

学前教育、小学体育、小学音乐、

小学美术

 

(二)地点

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

(三)须提交的材料

1.面试资格审核表、材料清单。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下载附件中的“2023年福州高新区学校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核有关材料”,认真填写《面试资格审核表》、《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分别打印1份当天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按《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顺序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注意:表格中的【考生签字】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工作人员面前,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络报名系统中打印)各1份。

3.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仅2023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2023届非全日制毕业生如高校没有发放,应提供学校有关说明。

①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②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学习期间课程成绩表。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要求提供自大专起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书打印件;2023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符合本批次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待正式报到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研究生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6.最高学历层次为大专的省外高校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国外或港澳等地区学历学位证书,另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相关证明或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招考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需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

9.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取得时间详见本批次招聘公告。其他尚未提及的材料详见公告。

(五)审核流程

1.校门口出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校。

2.签到处签到并按序取号,取号后在休息室就座等候,根据工作人员安排至审核室进行审核。因个人原因导致过号的需重新取号。所有材料须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顺序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3.初审。初审结果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离开审核地点避免逗留,并进入终审阶段。

4.终审。终审结果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无误后,考生签字确认审核结果并上交所有材料复印件,材料需补件的人员按审核人员要求进行当场补件,无法补件或逾期补件算作面试审核不通过。

三、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递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应保证手机通畅,如因考生手机无法接通或所留手机信息错误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时间截止至6月1日中午12:00,之后不再递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初,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教师招聘公告(237名)

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2023年度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此证明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四)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37名。其中,中小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7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80名。

本次招聘中,语文、数学、生物、历史、物理、道德与法治、地理、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学科为非技能岗位;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园岗位为技能岗位。

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无工作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B类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并具备中小学初级职称资格(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6月2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11:00—6月3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6月4日12:00

报名、缴费网址: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全文及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等PDF材料(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B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各不同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初审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审核后,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3日16: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接收邮箱为jntqjyjrsk@jn.shandong.cn。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3.缴费成功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报名网站考试相关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打印。

4.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C类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学段学科的A类岗位(小学语文一组)上使用。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选

1.入围面试办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2.入围面试资格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请应聘人员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确认)、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所有继续教育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应聘条件中的规定执行,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3);

8.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岗位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交保单位仅限定为聘用合同的签订单位、或者是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委托的交保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三种材料的时段要求一致。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9.报考C类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4)。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查合格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面试方法。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园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技能测试成绩占50%,模拟上课成绩占50%。其余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2.模拟上课

所有岗位均进行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各岗位分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组织模拟上课,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考察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照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桥区政府网公告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方式离开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

八、其他

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0998128、80998129(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一: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2023年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三:2023年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四: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师招聘简章(210名)

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学校编制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我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中小学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幼儿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210人,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50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4日11:00-7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笔试通过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试费用70元/人。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6.免费说明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7月6日9:00前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邮箱地址:hyqjyjzyw@jn.shandong.cn,邮件主题:姓名+免费审核)

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审核合格后电话当天通知考生。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同组、同学段、同学科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命题。

2.笔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各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及时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生成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⑥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岗位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面试费70元/人。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学科素养技能测查、答辩、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场选岗后当场有弃权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重新现场选岗。现场选岗结束后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该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名单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槐荫区教体系统。

咨询电话:0531—81255674(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及岗位表上各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1—87955175,0531—81255651

七、补充说明

1.所有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和通知均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和相关考试现场均无停车场,无人看管相关车辆,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一:2022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doc

 

2023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温岭市委办公室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户籍不限。

4.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并签约的考生不能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4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3日10:00-4月26日19:00。

2.网址:https://www.wlteacher.org/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者对所填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25日10:00-4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共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29日9:00-4月29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2年5月12日8:00—5月14日17:00。

2.已缴费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科目: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高中数学竞赛知识。招聘序号A01—A11、A13—A24职位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日期:2022年5月14日

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学科专业知识》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有关规定

(1)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笔试总成绩为《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其余职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合格分均为50分,任一项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3)笔试科目成绩及笔试总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5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应提供《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版须打印网页截图)、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他人员应提供《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1.各招聘职位面试办法

(1)招聘序号A01-A12职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先备课60分钟,再面试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招聘序号A13、A16音乐教师职位采用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时间为15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3)招聘序号A14、A17体育教师职位采用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4)招聘序号A15、A18美术教师职位采用美术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时间为30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5)招聘序号A19-A23职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a.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70%),测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b.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

(6)招聘序号A24幼儿园教师职位采用美术基本素质测试+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模拟上课的形式。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20%),时间为30分钟;b.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时间为10分钟;c.模拟上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各项测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占4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招聘序号A01—A11、A13—A24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占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占5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和笔试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择岗。如放弃择岗,择岗当日可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此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不再调整择岗结果。

九、体检、考察

已择岗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会保障卡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5.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教育局,并提供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7.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8.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向温岭市教育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招聘序号A12、A19-A23职位的2020、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序号A22职位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护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解除聘用合同。

9.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二、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218870、89935639、86010977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86151699

附件:《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岭  市 教  育  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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