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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2023年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1名) 安徽省幼师编制招聘公告官网查询网站电话

2023-07-30 13:29:2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2023年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1名) 安徽省幼师编制招聘公告官网查询网站电话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2023年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1名)

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经批准,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共11名(见附件1),招聘相关信息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hx.gov.cn/xxgk/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5c&type=bumen&column_code=370000)、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hx.gov.cn/xxgk/bmmb/?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6a)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mas.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报名时间为4月23日8:00~4月2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马鞍山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在同一时间考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如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与考生选择的其他考试冲突的,考生自己慎重选择,后果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县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27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27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28日上午10: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本次笔试两科合卷,按照45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2022年4月28~29日期间(截止到4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应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7284595@QQ.com),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定为3:1,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完成后,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30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县教育局于4月30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8:00~5月2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网址:https://www.hx.gov.cn/xxgk/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5c&type=bumen&column_code=370000)。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请认真阅读《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并签订《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两科合卷。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上述人员须于4月28~29日(截止到4月29日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历阳镇财苑大厦四楼,联系电话:0555-5312256)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县教育局人事股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以便备查。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考生可于6月5日登录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县教育局将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准考证号码)。县教育局按照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县教育局在信息公开网上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在高校尚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如果报考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的缴纳社会保险材料(截至公告发布当月);

    (5)报考人员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6)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及时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答辩、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1.报考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九)公示与聘用

    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政策咨询、报名咨询、考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4。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如因受疫情等情况影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环节需要变更时间的,县教育局将在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发布,请考生留意,以免影响招聘。

特此公告。

附件1_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具体岗位表.pdf

附件2_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3:和县2022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4:和县公告查询网址及相关电话.xlsx

和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编制教师招聘公告(311名)

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3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中小学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中学及以上岗位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9日17: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17:00

5.缴费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5月29日(周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及时申领,否则责任自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下同)。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且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岗位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①说课部分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满分7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人物速写,限时15分钟。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最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递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215307(第五派驻纪检组)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doc

 

【教师考编】2023年度安徽六安市市直教师考编招聘公告

2021年度安徽六安市市直教师考编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六安市教育局网(http://jyj.luan.gov.cn/)、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uan.gov.cn/)上统一发布。

在2021年度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0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0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3月26-27日正常办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地址:六安一中东校区立德楼(南门东侧)三楼,联系电话:0564-3341901)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及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岗位的)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2:1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2日8: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改报人员,于3月12日12:00前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六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见《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详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04689.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六安市,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于4月中上旬登录六安市教育局网(http://jyj.luan.gov.cn/)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26-27日(正常办公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六安市教育局(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212室,联系电话:0564-3379809)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六安市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加分人员,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六安市教育局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3:《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人员承诺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4:《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六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七)合成总成绩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六安市教育局网(http://jyj.luan.gov.cn/)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六安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教育局网(http://jyj.luan.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2021年度六安市市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六安市教育局网查询、查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电话:

0564-3341901(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64-3379809(市教育局人事科)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51-62635159(省教科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4-337055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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