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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2023年第三批教师招聘公告(53名) 2020年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

2023-07-19 07:56: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2023年第三批教师招聘公告(53名) 2020年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2023年第三批教师招聘公告(53名)

江苏省泗阳县2022年第三批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吸引学业优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层次人才进入泗阳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具有中小学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招聘公办学校教师5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情及教育概况

泗阳县位于江苏省北部,东临周恩来总理故乡淮安市,西接项羽故里宿迁市,南濒全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京杭大运河、徐盐高速、新长铁路、徐宿淮盐高铁穿境而过,1小时之内可直达周边淮安涟水机场、徐州观音国际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等3个机场。属长三角经济区和淮海经济区,县域面积1418平方公里,总人口106.3万,辖10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泗阳是一片绿色的土地、一座生态的城市,拥有全球唯一的杨树博物馆、是国家4A级景区,还有绿荫如盖的平原林海,全县现有各类成片林4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1.8%,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生态建设模范县、最佳生态宜居县。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71所(不含幼儿园),其中中等专业学校3所、完全中学4所,独立高中3所,独立初中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小学3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15所。全县在校学生20.37万人,教职工1.27万人。近年来,我县相继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江苏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集体、宿迁市基础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江苏省泗阳县2022年第三批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具有中小学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三)考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的特殊情形,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研究生报考的,最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9.泗阳县内现有的在编教师。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公开选岗、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报名方式为: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1)邮箱报名,联系人:卜老师,联系电话:0527—80833037。

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上午10:00。

①考生下载《江苏省泗阳县2022年第三批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对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岗位(附件1),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报名表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80KB以下);

③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修改文件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并发送至报名邮箱:jyjjszp2020@163.com,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

考生电子邮件发送后,届时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表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邮箱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成功发送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联系人:卜老师,联系电话:0527—80833037。考生需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考点现场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京金陵之星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9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复审,联系人:卜老师,联系电话:0527—80833037。

邮箱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均须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金陵之星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9号);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6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与邮箱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一致)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③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并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习成绩单》(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⑤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考生若无规定的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⑥具有中小学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

⑦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一致)

⑧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⑨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4)。

上述②至⑥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供审核。

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面试

面试地点:南京金陵之星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9号);

面试时间:2022年6月12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在招聘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选岗人选。

(四)公开选岗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现场签订意向协议。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考生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面试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面试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选岗成功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通知时间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到各聘用学校报到。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备案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流行病学史筛查。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苏康码”和“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入境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需完成我省规定的14+14的健康管理周期,未完成相应管理周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健康监测。所有考生资格复审前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填写《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主动申报其旅居史、接触史、身体状况、疫苗接种情况等。一切情况正常的人员,方可参加资格复审。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高校、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833033、80833037、80833052;

监督电话:0527-80296131、80833018、85271823。

附件:

1.江苏省泗阳县2022年第三批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泗阳县2022年第三批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4.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中共泗阳县委人才办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

济南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济南市2023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202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现将济南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济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济南市户籍;

2.持有济南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济南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济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济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济南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工作委托各区县教体局实施。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驻济部队所在地的区县教体局负责认定。其中,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起步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由原驻地所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具体流程为: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2.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或驻济部队所在地的区县教体局为认定机构,其中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或驻济部队所在地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的选择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或驻济部队所在地为起步区的选择原驻地所属区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济南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本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或驻济部队所在地区县为材料提交地点(不跨区受理)。其中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或驻济部队所在地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的材料提交地点分别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户籍、居住地、就读学校或驻济部队所在地为起步区的材料提交地点为原驻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地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二)体格检查:2023年6月15日—6月26 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指定医院(详见附件1)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

(三)提交材料:以邮寄或到现场两种方式提交。现场提交时间:6月27日-7月1日(8:30-11:30,13:30-16:30)。

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采取邮寄方式或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地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与网上申请所选材料提交地点一致,现场提交地址详见附件2,邮寄地址详见附件5)。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包括:

1.具有济南市户籍的申请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或电子居住证截图;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驻济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提交现役有效证件复印件。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任选其一体检、当次有效)。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上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

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所提交材料清单(提交材料清单模板见附件4),并在7月1日下午16:30前邮寄到或提交到相应区县指定地点。

(四)资格认定。各区县教体局在受理申请(同时收到网上报名信息和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纸质申请材料)后经审查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四)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证书将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邮寄,7月19日前采取邮费到付形式邮寄,请申请人将证书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二是现场领取,请申请人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证书自取,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各区县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7月17日-7月18日(9:00-11:30,14:00-16:30)。

附件:

1.济南市2023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pdf

2.济南市2023年第二批次受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现场提交地点.pdf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pdf

4.提交材料清单模板.doc

5.提交材料邮寄地址.pdf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泰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专科或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户籍要求: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户口落户时间以2022年7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特殊教育岗位户籍不限。

(五)学历要求: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浙委办发〔2020〕36号文件执行)。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

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年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70名)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面向全国高校校园招聘2022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部分高校公开招聘2022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0名。具体岗位如下:

1.普高

学科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英语

信息或通用技术

合计

春晖中学

2

1

1

1

2

1

8

上虞中学

1

1

2

合计

2

1

2

1

1

2

1

10

 

2.职高

学科

文化课

专业课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计算机网络

财会

电子技术

国际贸易

电子商务

职业中专

1

1

1

1

1

1

6

职教中心

1

1

1

1

1

1

6

合计

2

2

1

1

1

1

1

1

1

1

12

 

 

3.初中

学科

语文

社会

英语

合计

实验中学

1

1

浙师大附属上虞初级中学

1

1

上虞外国语学校

1

1

合计

1

1

1

3

 

4.小学

学科

语文

数学

科学

体育

合计

百官小学

1

1

2

实验小学

4

1

1

1

7

上德实验小学

3

3

1

1

8

鹤琴小学

1

1

2

重华小学

2

2

4

滨江小学

1

1

2

博文小学

3

2

1

1

7

合计

15

11

3

3

32

 

5.幼儿园

学科

幼教

第一实验幼儿园

2

第二实验幼儿园

2

爱弥儿幼儿园

1

百官街道中心幼儿园

3

鸿雁幼儿园

2

崧厦街道中心幼儿园

1

丰惠镇中心幼儿园

1

杭州湾未来城幼儿园

1

合计

13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或具有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户籍不限。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 

1.普高、职高文化课、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第一段(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生(其中,全国重点高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受本科阶段要求限制);

(2)第一段(批)录取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其中,全国重点高校2022届全日制本科生不受第一段(批)录取、师范类和奖学金等荣誉要求限制)。

2.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

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获省技能竞赛本专业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3.幼儿园教师岗位

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的要求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四、校园招聘程序

(一)校园招聘行程

我局将分赴上海、金华、杭州等地部分高校参加校园招聘会,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现场咨询报名。其中,“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点只安排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其他岗位不进行安排。

              校园招聘安排表

序号

招聘会地点

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时间

备注

1

上海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11月10日下午13:30-16:00 (普高、职高文化课教师岗位)

11月11日下午13:30-16:00 (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安排除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以外的其他岗位招聘

2

金华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场馆(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11月13日上午

3

吉林省长春点: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另行公布

4

杭州点1: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时间另行公布

5

杭州点2: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萧山校区,耕文路1108号)                  

时间另行公布     

只安排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招聘

每场招聘结束后,将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各学科实际预录用人数和剩余招聘计划数,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报名、资格确认

1.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稿发到邮箱syqjtj2017@163.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现场资格确认前一天上午10:00。

(2)现场报名:

   在校园招聘会(具体场次、时间等情况见上述校园招聘安排表),接受2022届毕业生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上述校园招聘安排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根据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现场提供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予通过。根据报名对象获得的荣誉、专业技能比赛的等级与数量等条件,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普高、职高文化课、小学岗位(体育除外)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职高专业课、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各50分。考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预聘用。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预聘用

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直接与上虞区教体局签订预聘用协议。本次校园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结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就业协议书签约手续。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申领 “健康码”和“行程卡”,并在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前一天如实填报 《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4),当天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前交现场工作人员。

2.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均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行亮码、测温。“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且佩戴口罩后方能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

3.考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14天内从省外来浙返浙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

5.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6.如相关省、市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7.上述疫情防控要求,仅限在高校校外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的考生。如果考生在高校校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考生应遵守对应高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的全国重点高校毕业生是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该学科毕业生和原“985”、“211”高校毕业生。

2.预聘用人员于2022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到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报到的、不能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覆盖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5.本次招聘在纪检监察、人社等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6.招聘会场次、时间等情况,如有调整补充,将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7.招聘未尽事项,由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叶老师0575—82957912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docx

2.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xlsx

3.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校园招聘报名材料清单.docx

4.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教师招聘公告(258名)

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8名,其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9名,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9名。

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8:00—5月1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5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4:00—5月19日11:00

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18日9: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C类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招聘单位相应学段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核减、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类。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8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⑧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退伍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4)。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财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各阶段测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1.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招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531-865536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附件1: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3: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报名指南.doc

附件4: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4日

幼儿园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学校研究批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二、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岗位职责

幼儿教师

2人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背景。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2.合理利用资源,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3.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4.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5.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二)资格要求

1.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7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学科带头人、陕西省学前教育名师、特级教师称号或省级以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4月29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2年4月29日至5月23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幼儿园网站(http://ssdyey.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

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幼儿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知识考核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专业知识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进入专业知识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五)考核。幼儿园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的具体时间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试卷(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视频案例分析、主题活动方案设计等。幼儿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不高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人选。各岗位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2.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包括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讲故事等,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现场组织教学活动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均采取打分制,每项满分100分。各岗位实际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5%+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成绩*35%

(六)确定拟聘人选。幼儿园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并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幼儿园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须6个月内办理完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的幼儿园教师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9)85310129转112

18091392106(宋老师)

13679116512(刘老师)

电子邮箱:1104955057@qq.com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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