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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信息大全图片查询表

2023-07-19 07:57:5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信息大全图片查询表

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156名(具体招聘幼儿园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

第二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历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

第三类: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户籍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吴兴区的学前教育事业;

2.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第三类招聘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6日;

4.报考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9:00—15: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月河小学教育集团湖东校区(湖州市圩田路99号,湖州万达广场以南)

3.报名程序:报名对象持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幼儿园。学校负责报名材料的初审,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幼儿园。

4.报名材料: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1份,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随带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第三类招聘对象需提供,其余不需提供);③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0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其余人员需提供);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⑥在职幼儿园教师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1套及复印件1套。

(二)组织考核

考核内容由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和教学基本功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评采用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幼教学科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及课堂教学素养,总分为100分;

2.教学基本功考核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幼教学科教学基本技能技巧(具体指弹唱、舞蹈、绘画),总分为100分。

按照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占60%,教学基本功考核占40%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高者为先)。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总成绩合格但未被列入报考幼儿园体检对象的人员,通过加权平均进行排名后,可根据个人意愿按排名顺序依次选择空余的招聘职位。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已列入体检对象的除外)。

(四)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吴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幼儿园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

五、有关要求

1.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

2.2020届毕业生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予以解聘。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考生下载《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健康申请表》(附件3),报名当天凭《健康申请表》和湖州“健康码”绿码进入报名现场。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以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在报名时主动向招考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相应资格。

附件:1.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计划表

2.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

3.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健康申请表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2020年7月31日

2020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附件下载.zip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5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4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下同);

(2)2022年4月24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2年4月24日10:00至4月28日17:00。

2022年4月26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5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2年5月21日(周六)。

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2年6月2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将提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4月2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深圳技术大学:(0755)66885388

附件: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2022年5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关于公布2023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的通知

现将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信息予以公布。

海宁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1

市属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实验幼儿园

硖石街道竞芳路120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2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康桥幼儿园

海洲街道清波路2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3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文苑幼儿园

海洲街道聚丰路2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4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长水幼儿园

硖石街道海马路18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5

梅园幼儿园

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实验弄8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6

梅园幼儿园云和园

海洲街道云和景苑三区1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7

梅园幼儿园海涛园

海洲街道凤翔路12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8

桃园幼儿园

硖石街道桃园路176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9

桃园幼儿园北湖园

硖石街道海狮路6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10

紫微幼儿园

硖石街道横港路1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11

紫微幼儿园分园

硖石街道联合路15号

教育局

公办

560

12

鹃湖幼儿园

硖石街道竦秀路186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13

鹃湖幼儿园群利园

硖石街道塘南东路群利景苑北区29幢

教育局

公办

560

14

洛河幼儿园

海洲街道沿泾路51号

教育局

公办

560

15

洛河幼儿园白漾园

海洲街道白漾里35幢

教育局

公办

560

16

洛河幼儿园南苑园

海洲街道南苑四里9幢

教育局

公办

56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17

城区

机关幼儿园

海洲街道勤俭路12号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公办

700

18

机关幼儿园育才园

硖石街道农丰路252号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公办

650

19

艺术幼儿园

硖石街道钱江东路99号

团市委

公办

650

20

艺术幼儿园江南园

海洲街道九虎路688号

团市委

公办

650

21

硖石街道

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

赞山景苑高丰路115号

硖石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2

海洲街道

海洲街道中心幼儿园

海洲街道凤翔路383号

海洲街道办事处

公办

650

23

海昌街道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

海昌街道文苑路790号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650

24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盈都分园

海昌街道盈都牡丹城10幢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5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双山分园

海昌街道利民村陈马浜49号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6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狮岭分园

海昌街道金星村林家浜17号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7

博达幼儿园

海昌街道火炬北区1号

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800

28

博达幼儿园光耀分园

海昌街道光耀社区湖海路1号

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700

29

马桥街道

马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马桥街道国榷路218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700

30

马桥街道桐溪幼儿园

马桥街道桐溪社区仲木路89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31

马桥街道新丰幼儿园

马桥街道马桥路373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32

马桥街道湖塘幼儿园

马桥街道湖塘街11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47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33

许村镇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

许村镇万隆路86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34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许村镇文胜北路43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5

许村镇庄湾幼儿园

许村镇荡湾村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6

许村镇翁埠幼儿园

许村镇翁埠村大元村97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7

许村镇联心幼儿园

许村镇前进村瑞丰组131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8

许村镇永福幼儿园

许村镇永福村工业园区市场路2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9

许村镇塘桥幼儿园

许村镇塘桥村朱油车117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40

许村镇景树幼儿园

许村镇景树村景树湾142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41

许村镇联合幼儿园

许村镇巷东村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380

42

许村镇新益幼儿园

许村镇新益村杨家坝桥2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43

许村镇东联幼儿园

许村镇杨渡村庙埭廊34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380

44

许村镇第一幼儿园

许村镇闸口路108号

陆掌友

普惠性民办

470

45

许村镇沈士幼儿园

许村镇沈士集镇寺前弄80—14幢

沈永达

普惠性民办

380

46

长安镇

长安镇中心幼儿园

长安镇人民路129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47

长安镇盐仓幼儿园

长安镇盐仓村叶家浜98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48

长安镇辛江幼儿园

长安镇辛江村草披埭1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49

长安镇

长安镇聆涛幼儿园

长安镇(高新区)潮韵路9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0

长安镇城南幼儿园

长安镇东陈村52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1

长安镇春澜幼儿园

长安镇高新区纬三路11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2

长安镇启潮幼儿园

长安镇(高新区)文海北路1074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3

跃翔幼儿园

长安镇平川路6号

嘉兴知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560

54

长安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长安镇景华路2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5

长安镇新新幼儿园

长安镇泰山村林家埭42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6

长安镇仰山幼儿园

长安镇肖王村姚家埭1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7

长安镇东方红幼儿园

长安镇东升村火叉浜56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8

周王庙镇

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

周王庙镇香园路56号

 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59

周王庙镇荆山幼儿园

周王庙镇荆山村狮子桥26号

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60

周王庙镇明星幼儿园

周王庙镇石井万花街176号

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560

61

盐官镇

盐官镇中心幼儿园

盐官镇双联路116号

盐官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62

盐官镇丰士幼儿园

盐官镇丰士集镇校园路1号

盐官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63

盐官镇安澜幼儿园

盐官镇三里港南唐家场5号

盐官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64

斜桥镇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

斜桥镇庆云街康乐路17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65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路仲分园

斜桥镇光明村新星路8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66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斜桥分园

斜桥镇工人路100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67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祝场分园

斜桥镇祝场街幸福路6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68

天马幼儿园

斜桥镇新开路29号

天马食品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470

69

丁桥镇

丁桥镇中心幼儿园

丁桥镇育新路2号

丁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0

丁桥镇中心幼儿园镇西园

丁桥镇广场路151号

丁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1

丁桥镇中心幼儿园新仓园

丁桥镇新仓街10号

丁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2

袁花镇

袁花镇中心幼儿园

袁花镇山虹路育人桥堍

袁花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3

袁花镇谈桥幼儿园

袁花镇谈桥街102号

袁花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74

袁花镇龙溪幼儿园

袁花镇山虹路91号

袁花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5

黄湾镇

尖山新区(黄湾镇)中心幼儿园

尖山新区潮起路3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76

尖山新区高点幼儿园

尖山新区春富路7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7

黄湾幼儿园

黄湾镇育才路31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8

黄湾镇(尖山新区)闸口幼儿园

黄湾镇闸口街4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2023汉阳区新开公办幼儿园信息一览

【导语】:今年秋季,15所公办幼儿园的小、中、大班将全面招生。有意愿的市民请于5月16日--28日到各幼儿园门口咨询。2021汉阳区新开公办幼儿园详见正文。

今年秋季,15所公办幼儿园的小、中、大班将全面招生。有意愿的市民请于5月16日--28日到各幼儿园门口咨询。

汉阳新开公办幼儿园信息一览

(贴心提示:大家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喔~)

一、晨光楚萌升官渡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保利香颂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车友路保利香颂三期车友路与墨竹路交叉路口(龙阳街街道办事处附近)

二、晨光楚萌建港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复地海上海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晴川大道329号复地•海上海小区(晴川大道与两湖路交叉路口,往临江方向,滨江•金茂府小区对面)

三、晨光楚萌龙阳湖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汉阳人信汇·天誉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湖东路13号人信汇·天誉小区西门旁

四、晨光楚萌连通港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御水澜湾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南路8号墨水湖南路与连通港路交汇处御水澜湾小区内

五、晨光楚萌新五里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广电兰亭盛荟三期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正平街与鄂渚路交叉路口兰亭盛荟三期东二门旁(兰亭盛荟营销中心商业街旁)

六、晨光楚萌摩码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当代万国城

2.详细地址:汉阳区当代万国城售楼部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地铁4号线孟家铺站西北侧100米)

七、晨光楚萌卓语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恒大翡翠华庭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梅林七街48号恒大翡翠华庭小区12栋旁

八、晨光楚萌向阳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万福国际城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洲头街洲头三路万福国际城小区内(轨道交通6号线前进村C出口,前行250米左转,继续前行150到达目的地)

九、玫瑰楚萌方岛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新城·璟棠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子路与芳草五街交叉口往北约50米

十、玫瑰楚萌梅林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凤凰小城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梅林西街13号凤凰小城小区东门附近50米处交叉路口

十一、玫瑰楚萌博睿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国博新城香涛居

2.详细地址:汉阳区江堤街兰惠路与秋礼街交叉路口(汉博佳园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对面)

十二、玫瑰楚萌四新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华发未来荟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南路与梅林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十三、玫瑰楚萌百灵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钰龙旭辉半岛配建幼儿园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桃花岛路钰龙旭辉半岛沁园小区内

十四、玫瑰楚萌仙女山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保利星河九洲配建幼儿园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保利星河九洲K5地块(永安堂地铁站C出口附近)

十五、玫瑰楚萌凤凰湖幼儿园

1.幼儿园所在小区:招商樾望配建幼儿园

2.详细地址:武汉市汉阳四新北路与芳草路交汇处招商樾望小区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汉阳区幼升小】即可获取汉阳区幼升小报名时间及入口、报名条件、所需材料、划片范围。

手机访问 武汉本地宝首页

南山区公民办幼儿园名单一览(等级+年检+收费标准)

【导语】:根据教育局资料,南山区目前有224所幼儿园,包括公办园79所,各幼儿园具体名单、办园等级、保教费标准、年检结论等详见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2021年4月1日在其官网公布了深圳幼儿园2020-2021学年办学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南山区的幼儿园。

南山区幼儿园全名单

含幼儿园地址、开办时间、幼儿园性质、咨询电话、保教费标准、办园等级、年检结论等

深圳市南山区幼儿园简析

1、园所数量

根据教育局资料,南山区幼儿园共计22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9所,民办幼儿园145所(含102所民办普惠园)。

2、办园等级

省一级幼儿园32所

市一级幼儿园94所

区一级幼儿园48所

其他105所

3、收费标准

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是统一的

省一级1008元/人·月

市一级966元/人·月

区一级924元/人·月

其他840元/人·月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不一

最低的850元/人·月

最高的28000元/人·月

具体可以看下文表格

4、年检结论

无年检不合格幼儿园

2所幼儿园为基本合格

(序号221、223,感兴趣的自己看表格)

其他幼儿园均为合格

延伸阅读:

深圳10区幼儿园全盘点(名单、办园等级、咨询电话、收费)

南山区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结果+标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9】可获南山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园所名单、体检医院等。

手机访问 深圳本地宝首页

南宁市公立幼儿园招生

家里的宝贝到了三四岁的时候,就要考虑上幼儿园的事儿了。幼儿园是宝宝们离开父母独自求学的起点,所以选择一家口碑较好的幼儿园十分重要。于是优秀的公立幼儿园就成了宝爸宝妈的首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市公立幼儿园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何公立幼儿园更受宠?

公立幼儿园的一切财产均属公有,园长由教育局任命,建设经费、办公经费、教师及保育员工资均为财政拨付,师资力量雄厚。而私立幼儿园则是个人出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所以,教学质量好,学费也相对较少的公立幼儿园自然更受青睐。

广西民族大学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民族大学幼儿园共投资三千多万建成,是一所全日制事业办幼儿园,现为南宁市示范幼儿园、自治区示范幼儿园。位于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园内,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幼儿人数250人,教工人数三十多人。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民大教职工子女,若有空缺名额也可考虑校外。另,今年生源已满,想就读的宝宝只能等明年了~

收费情况:2000-3000元/学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西乡塘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

咨询电话:0771-3265926

广西区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创建于1950年,占地面积42311平方米,开设有20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隶属广西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辖。幼儿园办园历史悠久,环境优美。

就读条件:生源主要面向机关公务员子女,对外也有一定名额。

收费情况:具体可报名了再咨询。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48号

咨询电话:0771-2804108

南宁市教育系统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教育系统幼儿园创办于1977年10月,总占地面积5596.96平方米,规模为14个教学班。现有教职员工65人,在园幼儿近500人。幼儿园先后获得南宁市示范性幼儿园,广西绿色幼儿园、南宁市师德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具体报名时间等教育局通知。一般在暑期开始。

收费情况:3000元左右/学期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伦街二里4号

咨询电话:0771-2821860

广西军区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军区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开设有23个教学班,700多名幼儿,160余名教职工。幼儿园占地面积33244平方米。现为全军、广州军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四级示范园。广西军区幼儿园素有“花园、乐园、学园”的美称。

就读条件:生源主要面向军队子女

收费情况:具体可报名了再咨询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天桃路33号

咨询电话:0771-2800894

南宁市第二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二幼儿园创建于1946年,前身是邕西幼稚园,1951年3月改名为南宁市第二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772平方米,全园有近300名幼儿。第二幼儿园是首批南宁市文明单位、南宁市一类一级幼儿园。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将于6月底开始招生。

收费情况:2000-3000元/学期,具体看收费公示。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6号

咨询电话:0771-2829330

广西大学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大学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58年,占地面积6666平方米。幼儿园归属广西大学管理,是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现有教学班级13个,在园幼儿470名,教职工66名。校园绿树环抱、书香萦绕,游戏设施丰富,活动场地宽敞。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西大教职工子女,若有空缺名额亦可考虑校外。另,今年生源已满,想就读的宝宝只能等明年了~

收费情况:今年秋季学期收费未确定。

学校地址: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内

咨询电话:0771-3233758

广西医科大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医科大学幼儿园创办于1947年,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幼儿园现设有全日制13个教学班,幼儿440名,教职工57人。幼儿园富于现代气息,是一所集家园、乐园、花园为一体的区级示范幼儿园。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医科大教职工子女,今年生源已满。目前医科大适龄幼儿人数已经超出幼儿园可容纳人数约一倍!所以想就读的宝宝们一边哭去吧~

收费情况:未知。那边的美女告诉小编:你不是医科大的人,没有可知权限!本宝宝深深感受了一万点伤害……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

咨询电话:0771-5358611

南宁市第五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五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7月,座落在南宁市七星路南二里9—3号,占地面积2336平方米。园内环境优美,童话般的教学楼建筑别具一格。幼儿园先后获得广西幼儿教育先进幼儿园、南宁市示范幼儿园等称号。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6月11日开始报名招生,详细信息可去学校看公告。

收费情况:3000元左右/学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南二里9-3号。

咨询电话:0771-2804621

广西区党委机关保育院

学校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机关保育院占地面积4665平方米,院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全日制幼儿园。现有15个班400多名幼儿,教职工人数68人。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党委机关工作子女,今年生源已满。

收费情况:今年秋季学期学费尚未确定。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28号

咨询电话:0771-2839239

南宁市第三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三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10月,主办单位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占地2262平方米。校园环境很美,空气清新,在南宁市首批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幼儿园”称号,是南宁市一类一级幼儿园,首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单位。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于6月下旬到7月初开始招生。

收费情况:具体看通知。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华强路97号

咨询电话:0771-2434330

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二幼儿园

学校简介:衡阳西路第二幼儿园创建于1953年,是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幼儿园占地6000平方米,共有13个教学班,在校幼儿500多人,教职工50人。园内配套齐全,布局合理,为幼儿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活动条件。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招生时间待定,一般在6月左右。

收费情况:3000元左右/学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20号

咨询电话:0771-2732291

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一幼儿园开办于1981年,原属柳州铁路局管理,2004年10月归属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管辖,占地面积5432平方米,是一所环境幽雅,设施完善,一级一类的公办幼儿园。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铁北三区五号

咨询电话:0771-2731783

南宁市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一幼儿园创建于1927年,属国民政府筹办,原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稚园,解放后更名为现名。校园占地面积3369㎡,现有10个教学班,约320名幼儿。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4号

咨询电话:0771-2615025

广西区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简称广西三幼)创办于1981年12月1日,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总园有29个教学班,1000余名幼儿和150多名教职员工,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咨询电话:0771-5891461

分园概况:

1.大观天下分园(2009年已开园)

地址:柳沙路10号

电话:(0771)5675834

2.嘉和城分园(2014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

电话:4008-110-007转13066

3.盛天·小世界分园(2015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8号(广西药用植物园旁)

电话:4008-110-007转13371

4.翠湖分园(2003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富德五一路口

电话:4008-110-007转13398

5.隆源分园(2012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东三里南侧

电话:4008-110-007转13137

6.骋望剑桥郡分园(2016年9月招生)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富德五一路口

电话:4008-110-007转13398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四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原址在南宁市中山路188号,2002年搬到现址滨湖路53号南湖公务员小区内,占地面积2715平方米,建筑面积2711平方米。现有大、中、小共9个班,全园教职工55人。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全日制幼儿园,是自治区首批“科研实验幼儿园”。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53号公务员小区

咨询电话:0771-204446

分园概况:

1.招商·雍景湾分园(招生时间待定)

地址:南宁市柳沙半岛柳沙路13号(五象大桥北)

电话:4008-110-007转13302

2.大唐世家分园(预计2018年招生)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龙岗大道与五象大道交汇处)

电话:4008-110-007转13376

广西教育厅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创办于1986年,是自治区教育厅唯一直属的全日制幼儿园,位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内,环境优雅,幼儿园占地面积4875.5平米。现宫有十四个班,在园幼儿455人,教职工93人。幼儿园是广西幼儿师范学校实习、见习和实验基地,南宁市市级示范园、自治区省级示范幼儿园。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路5号

咨询电话:0771-5881639

分园概况:

1.霖峰壹號分园(2017年9月招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佛子岭路和凤凰岭路交叉口

电话:4008-110-007转13043

2.中海国际社区分园(预计2017年招生)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

电话:4008-110-007转13308

3.区教育厅幼儿园2015年1月23日已签约进驻保利领秀前城!

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

学校简介: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创建于1955年7月,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全院占地面积20017.8平方米,开设21个教学班,入托幼儿680多名,共有在岗人员105人。

学校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93号

咨询电话:0771-56213765653265

分园概况:

1.新竹分部

地址:新竹路38—18号(新竹小区内)

电话:0771-5854253

2.世茂·茂御府分园(预计2018年)

地址:南宁市凤岭南岸那造路18号

电话:4008-110-007转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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