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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重庆幼教中职学校招生简章最新消息

2023-07-19 15:38:0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重庆幼教中职学校招生简章最新消息

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6月22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家长,从2022年开始,全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招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录取。聚焦今年中招服务平台招生的“六个关注”和“四项要求”,确保学生报名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六个关注点

(一)中招服务平台生源范围。中等职业学校、“3+4”本科、“3+2”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工作全部纳入中招服务平台,采用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通过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生源范围为:具有石家庄市户籍或无石家庄市户籍但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已报名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未报名参加中考的石家庄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没有我市今年中考成绩以及石家庄域外生源,由学校自主招生,不纳入中招服务平台。

(二)中招服务平台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第一阶段自主招生在全市〔含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划定后进行。学校按照各校制定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拟录取结果通过上传中招服务平台由考生进行确认,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后续批次的统一招生和录取。统一招生志愿征集结束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进行二次自主招生。

(三)中招服务平台统一招生。纳入中招服务平台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合理填报志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

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分6个批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1次征集志愿,依次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批次与志愿分别为:

提前批:“3+4”本科。设置1个学校志愿,填报1所学校和2个专业志愿。

第一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专业班设置1个志愿,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

第二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专业班设置1个志愿,考生须达到相应专业成绩合格且不得跨类填报。

第三批:外地民办普通高中,不涉及中等职业学校。

第四批:“3+2”、五年制高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学校和4个专业志愿。

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学校和4个专业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征集志愿:公布缺额学校、缺额计划。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学校和4个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主填报。

(四)划线办法与统一招生投档原则。“3+4”本科、“3+2”和五年一贯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录取工作按照批次设置、征集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批次内按平行志愿投档。其中招收艺术生专业班的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为唯一标准)合格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录取原则。

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分配生、普通高中特长生和专业班志愿、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班、普通高中文化生。

第二批:依次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和专业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班、普通高中文化生。

第三批:外地民办普通高中,不涉及中等职业学校。

第四批、第五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征集志愿:中等职业学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六)学生报到。通过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考生,应按照报到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收到报到通知书5日内,其中自主招生学生在平台打印即为收到)、报到地点、所持证件、缴费金额等要求,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录取学校向学生发放加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

二、招生工作四项要求

(一)严格学籍管理要求。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为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已注册普通高中、技工类学校等学籍的学生重复注册。

(二)严格坚持阳光招生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各中职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要求。各中职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就业、奖学金、资助等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简章备案内容开展宣传,严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或家长,不得采用举办夏令营、举办军训等方式违规提前招生。(四)严查违规招生行为的要求。一是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二是严禁以普通高中名义招收学生;严禁与普通高中违规合作,代注中职学籍;严禁代填《中等职业学校入学告知书》,在学生和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三是严禁中职学校模糊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两者概念、模糊普通高考与对口升学两者概念,误导学生及家长,违规注册中职学籍。四是严禁为社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和代注新生学籍,严禁为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籍。五是规范校企合作,学校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招生、培养和管理不得以收取管理费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将学生培养任务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合作企业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的费用。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成本费用的,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学校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万州教职成〔2022〕7号

  

各高完中、中职学校、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本委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市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21〕35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22〕9号)文件要求,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坚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致相当,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2022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市教委下达的中职招生计划,结合我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区教委下达2022年万州区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和区内招生指令性计划(见附件)。

各学校要根据招生计划和本校教学、师资、实训、住宿等基本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规划,防止出现招生人数超出学校容纳能力的问题。

二、招生学校

2022年我区中职招生学校共10所: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重庆市万州高级技工学校、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市教委同意依托熊家中学恢复万州商贸中专招生,开设4个专业)、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重庆市万州区特殊教育中心、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中专部)。

  三、招生对象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三年制”、“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中职段。

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及适龄社会青年可以申请就读中职学校“三年制”。

四、报名办法

(一)“职教高考本科实验班”报名办法

今年在市级高水平学校、市级“双优”立项建设学校举办“职教高考本科实验班”。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的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设“职教高考本科实验班”,招生计划各50名。报考“职教高考本科实验班”的学生,于5月28-29日到区教委中职招办(6楼大会议室)现场报名,具体程序和办法另行通知。

(二)应届初中毕业生于6月17日9:00至6月18日17:00通过http://109.244.99.184:81/CX登录万州区中职学校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中职志愿(网址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系统一致)。

(三)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及适龄社会青年,采取在区教委中职招办或中职学校招办现场报名的方式。

五、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填报1-2个专业,按照填报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的学校,必须兼报至少一个“三年制”志愿。“职教高考本科实验班”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六、新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区中职招办按照中职学校区内指令性招生计划、志愿顺序、学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凡被普通高中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高录取,按顺序进行中职志愿录取。“职教高考本科实验班”的学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二)录取办法

区教委按照“职教高考本科实验班”、普高录取、中职录取的顺序进行;未通过网上录取的考生,各中职学校上报学籍时,由区教委中职招办统一审核录取。

(三)录取通知

凡被区教委中职招办统一录取的学生,录取信息可在网上查询,中职学校负责向被录取学生或家长告知录取信息和报到相关事宜,生源学校协助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招生服务

各学校要持续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对职教高考、中职免学费、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中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使考生及家长能够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

各生源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服务,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发展方向,引导报考区内中职学校,开好两会(毕业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会、学生及家长会),做好区内招生政策及准确选择中职志愿的宣传和指导等工作,积极配合区教委中职招办组织的招生宣讲团进校开展宣传工作。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区教委对中职学校招生简章实行审核备案制度,未经审核备案的中职学校招生简章不得印制和发放。不得擅自突破区内应届初中毕业生指令性招生计划。对未经录取学校同意,其他学校擅自接纳学生报名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中职学校和中介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凡违反招生纪律,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学校:区教委管理的学校,公办学校给予年度目标考核和质量考核降低一个等次、下一年不予申报任何项目等处罚;民办学校给予取消今年区内指令性招生计划和下一年度停止招生的处罚。区人社局和市级部门管理的学校,区教委公文建议区人社局和市级部门给予区教委管理学校同样的处罚。

严禁生源学校教师向区外学校、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提供生源和生源信息;严禁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私自将学生推荐到区外就读;严禁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适当扣发本年度基础绩效中的奖励部分和超额绩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未经区教委批准备案的外地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不得在万州辖区内招生。

(三)加强考核管理,完成招(送)生任务

中职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措施到位,工作落实,人员到位,加强考核管理,努力完成招生计划。

生源学校送生任务:本校普高未录取学生的75%送到区内中职学校就读(以2022年秋季中职学校新生学籍注册为准),区教委将送生人数作为学校质量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学生权益

区教委设立和公布中职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加强明察暗访,对中职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的中职招生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切实保障学生权益,确保全区中职招生行为规范有序。

区中职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358255326  02358220995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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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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