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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393名) 安徽省幼师编制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20 00:37:0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393名) 安徽省幼师编制招聘公告最新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393名)

长丰县教体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公告

为适应长丰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委托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3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长丰县在职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共393人,详见《长丰县教体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证书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口齿清楚,吃苦耐劳。

(七)热爱幼儿,有亲和力,性格开朗,责任心强,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录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申请人登陆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根据填报要求完成报名程序。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至2022年6月20日16:00。

3.报名材料:根据报名提示,线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2寸免冠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及笔试缴费

1.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022年6月21日16:00前登录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笔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6日9:00-6月22日16:00前登录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笔试费90元(45元/科)。

3.完成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发布的通知,按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4.缴费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0人以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24日13:00至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不做退回。

5.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次招聘具体笔试时间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布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共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科目分别为《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

科目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内容包括: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2.科目1和科目2按3:7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进行公布。依据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计划数为5人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上打印的报名表壹式壹份;

(6)1寸白底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需提前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7)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时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考生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不缴费或逾期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告。

(六)面试

1.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歌表演)两项,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50分、才艺展示(歌表演)5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无生上课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才艺展示(歌表演)由考生自行准备。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评定后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确定初选人员

1.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最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面试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网站公示。

(八)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参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确定)。

(九)录用与待遇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作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本次招录的幼儿园教师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应聘者与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次招录的幼儿园教师,年人均薪酬待遇6.4-7万元之间(不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照长办〔2018〕58号文件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笔试、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安徽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有可疑症状(体温37.3℃及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佩戴口罩。对于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具体要求以相关通知为准。

(二)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场所旅居史或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三)后续考试安排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发布的公告。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时查看关注安徽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对参加完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如有人员空缺,及时依据相关程序,在该批次考试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六)咨询电话

0551-66671331/66688096(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0551-66671050(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3438552(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551-63410617(报名平台故障咨询电话)

(七)监督电话

0551-66662313(长丰县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长丰县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现就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750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chuzhou.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uzhou.gov.cn/)及县(市、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发布。

从全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单列计划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滁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滁州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从定远县乡镇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招聘定远县户籍(或者生源)考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在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录取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滁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101.37.79.151)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0日8:00至3月1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需实名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凡有发现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5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时间为3月15日23:00前(逾期缴费确认报名无效)。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本。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滁州市市直不低于3:1、县(市、区)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滁州市市直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批准可按2:1开考。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由市教体局于3月16日统一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市、县(市、区)教体局于3月17日18:00前完成对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见《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滁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3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7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助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在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可于3月23-24日工作时间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加分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滁州市教体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市直学校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各科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签署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签署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申请笔试费用减免的考生,还需提供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本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专业测试方案及考官遴选情况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由招聘单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市直学校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同时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市、县(市、区)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各县(市、区)教体局按照同一岗位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组织选岗,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报名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招聘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网站或市教体局网站查询(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xls

附件2:滁州市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发布网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2023年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教师招聘公告(23名)

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无为市由安徽省直辖,芜湖市代管,为安徽省十强县(市)之一,地处长江之滨,气候宜人,宜居宜业。为满足我市教师进修学校紧缺人才需求,根据《无为县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无人社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22年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用人单位组成领导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及具体岗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及告知书,招聘计划数为23人。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含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5.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8日)

通过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招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1.受理报名(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4日)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并将资格审查表与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85131436@qq.com)。

现场报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无为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岗位需要的各类资格证书,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答辩为2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无生上课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无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无生上课和答辩成绩均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无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无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6322645

监督电话:0553-634069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附件:1、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docx

2、2022年无为市教育局赴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x

无为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9日

2023芜湖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芜湖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芜湖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芜湖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芜湖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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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编制教师招聘公告(478名)

2022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4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特教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18.171.3:810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4日09:00-7月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09:00-7月4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4日09:00-7月5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4日09:00-7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4日09:00-7月6日2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14:00—17: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跆拳道教练员岗位)。2022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报考音乐教师、美术教师、跆拳道教练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需专业技能加试。应聘人员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技能测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考试时间15分钟。

跆拳道教练员:①立定跳远;②左右横踢腿+下劈腿,前腿横踢+双飞+后旋踢;③品势(太极八章);④实战。应聘人员在20分钟内完成。

技能测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2022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2022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选岗

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上述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选岗顺序)。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沛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沛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或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2022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沛县教育局0516—89618362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3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85名)

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公办特校教师3人,幼儿园教师2人,中小学教师80人,总共招聘有编制公办教师85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招聘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小学全科岗位教师对象,要承担乡村学校跨学科教学工作。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具备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偏远的乡村学校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报考。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

本类岗位专业不限,如专业是非师范类的,其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必须是中小学文化科(含中职文化科)。

(三)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部分偏远地区招聘岗位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报考。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在清新区签订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或中小学公办学校(含公立幼儿园)任教一年及以上的,报考时还在合同期,目前仍在岗的,合同开始期为2020年9月30日前,不受户籍条件限制,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如区内跨学校任教,出现月份中断的,不符合。

(四)为引进教育特殊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年龄适当放宽,正高职称:男50岁及以下,女45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40岁及以下;市级及以上(需地级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年龄45岁及以下;特级教师50岁及以下,报考时按任教的学科或学历专业进行报考,但学历层次必须达到岗位学历要求。

二、招考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2)。报考所有的岗位,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调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

(三)应具有相应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及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人员之一:

1.报考人符合《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参加考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这类人报考时提供普通话证明材料。

2.报考人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报考人符合直接认定的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或认定受理回执。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第2、第3类人员,需在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六)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一)查询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

(二)网络报考。

报考时间:2021年5月21日9:00至2021年5月25日23:59:59。

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一经确认报考参加考试,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并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诚信报考档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审核通过后,在考试前3天,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形式。

按疫情防控规定笔试及面试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必须同时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进入招聘场所,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规定的,终止考试资格。

(一)笔试。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

时间:2021年6月12日。如因疫情变化更改的,最终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22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岗位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报考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形式:面向招聘岗位方面,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择业期的需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除此外还需要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认定机构提供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也可作为教师资格证明。

5.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需提供其本人户口的户口簿,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

8.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查不到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90%以上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岗位递补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可以递补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必须是同一面试室),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不同岗位名称及不同面试室的不进行调剂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

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

4.按相关文件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能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个人,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远市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面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1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程序按以下程序:

第一批:目前在清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临聘教师,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入职,目前仍在岗,根据报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考察聘用。

第二批:如第一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继续进行考察聘用。

第三批:如第一、二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一比三的比例,由区直属学校、镇中心学校组织进行面试。

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另文通知为准。

(十一)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

附件1 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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