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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134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公布时间

2023-07-20 10:52:2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江苏省盐城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134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公布时间

江苏省盐城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134名)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会计、校医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会计、校医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教师、会计、校医计134名,其中2022年毕业生(含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表》(附件2)、《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会计岗位表》(附件3)。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022年毕业生是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报考校医、会计岗位的专业目录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7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2年7月8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其他资格条件”。报考校医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在职人员报名应聘相应岗位的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j.zp885.top:9001。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访问盐城市教育局官网,登录“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可通过手机端关注“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查询报名情况。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7月4日9:00—7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2年7月4日9:00—7月9日12:00;

(3)陈述申辩:

2022年7月4日—7月9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7月4日9:00—7月9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7月4日9:00—7月10日12: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⑤本科和研究生在校期间相关获奖证书;⑥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无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⑥贴有照片的《报名表》。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另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7月9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7月9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舞蹈学科还需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政治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政治理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教育重要论述,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段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为主,兼顾高校就读阶段所学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学科以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科知识和相应技能测试为主,兼顾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

笔试日期: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7天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http://ycedu.yancheng.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包括微型课教学和答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微型课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答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舞蹈学科教师岗位者上微型课和答辩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上微型课、答辩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5.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和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官网、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被聘用到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局管校聘”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8881565、88228661、88228610(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28。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2.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表.doc

3.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会计岗位表.doc

4.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5.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会计报名表.doc

6.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doc

盐城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盐城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0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28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④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残疾人的,应聘者需具有盐城户籍(以2023年3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为盐城生源。

8.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等材料的,须于2023年3月4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以下简称“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原则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面试由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盐城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254、255两个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市直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别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2.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盐城市政协办公室 :              0515-86661532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0515-88192225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0515-66880846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5-88187121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0515-68800716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5-81611007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0515-88111506

盐城市水利局:             0515-87019603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0515-86664519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5-68088013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0515-8666363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5-89029727

常州盐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515-83689608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0515-69036451

盐城海事局:                0515-80893630

3.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1155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52565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12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0

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426131

4.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0515-80500736

5.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5-86668515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0719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东台市:0515-89561023

建湖县:0515-86216055

射阳县:0515-82382036

阜宁县:0515-87386617

响水县:0515-68020013

  滨海县:0515-89196010

盐都区:0515-8842516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邮箱:sgc88198304@163.com

举报电话:0515-80500736

 

附件:盐城市2023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点击下载: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点击查询: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业务工作 盐城市亭湖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85名,其中2022年毕业生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2022年毕业生是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其他相关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②《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③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登录“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th.zp885.top:45002/;或手机端关注“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7日16: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2.资格初审: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8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8月15日9:00—8月1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9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下列材料:2022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0-2021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图片);④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⑥《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报名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招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以及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确认、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未按时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招聘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2年8月18日9:00-12:00。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并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

3.笔试48小时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共同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间和地点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责任自负。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代码职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缴纳面试费90元。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内容。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及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工作由亭湖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由亭湖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其中报考同岗位代码(01、02、04、06、07、09、10、14、15、16、18、19、22、23、24、30)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方法同上,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0515-69660131(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正常接受咨询)。

九、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87636。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xlsx

附件3: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盐城市亭湖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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