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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招录信息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成绩公布时间

2023-07-20 14:28:5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招录信息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9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教师岗位表》),《招聘教师岗位表》可在大丰智慧云平台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1日之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不变。

4.具备《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 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大丰智慧云平台)。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大丰智慧云平台,登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

(1)报名、照片上传

2022年2月28日9:00-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2月28日9:00-3月5日12:00。

2. 网上确认

(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需要缴费票据的须在缴费界面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3月7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教育教学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以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发布。请笔试成绩合格者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如面试出现缺额,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现场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布。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选岗、公示及聘用

1. 选岗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智慧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3. 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报到证(离职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档案室。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满12个月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4562、0515-8392921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5-83512397。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30名,其中A01-A09职位为仅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A19-A27职位为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须取得与应聘职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职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9日18:00;

(4)陈述申辩: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

2.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职位。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5月20日9:00-17:00。

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5.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时请加入报名系统公布的QQ群,随时关注群消息)。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招聘的职位(代码A19-A27)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通知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2年毕业生须现场签写《“2022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并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2021年毕业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未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下同)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仅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4.选岗: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将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六、聘用

1.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新教师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2年8月31日前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4)。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2.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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