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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阜阳幼师学院招生简章2022

2023-07-20 15:48:2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阜阳幼师学院招生简章2022

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学校地址: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三里桥校区:安徽省阜阳市阜南路465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本科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按我校本科各批次计划数的100%的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按其志愿录取。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6.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4分(含4分)以上(不加试外语口试省市除外)。

7.艺体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相关分数线,根据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8.安徽省内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综合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9.若录取过程中未采用成绩排序省份出现投档成绩平行分情况,文科依次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文科综合科目分数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实考总分、数学、理科综合科目分数依次排序;艺术类专业依次参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数依次排序。

10.学校公共外语教学提供英语、日语和俄语教学。

11.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2.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项目编号MOE34US2A20222248N)。

1.学制

学制4年,采用3+1合作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我校学习,达到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入学要求的学生在第四学年可申请赴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就读,也可选择在我校就读。

2.证书

达到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入学要求,第四学年赴美就读的学生,分别达到两校规定的学位、毕业要求,可获得阜阳师范大学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的学位证书。

四年都在我校就读的学生,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毕业要求,可获得阜阳师范大学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收费标准

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收费按照安徽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在美方就读期间,按照美国西阿拉巴马大学国际生学费标准执行。

具体详见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章程。

七、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根据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八、学历学位

学校为学习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校名为“阜阳师范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校名为“阜阳师范大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对在校大学生实行“奖、贷、勤、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十、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6225

2.学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3.邮政编码:236037

4.招办主页:http://www.fynu.edu.cn/bkzsxxw/

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阜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阜阳师范大学坐落在千年历史文化古城、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阜阳。这里钟灵毓秀、人文荟萃,是老庄文化发源地、管鲍故里、三曹故乡,晏殊、欧阳修、苏轼曾在此为官,有着“百亿粮仓、颍淮善郡、书法名城、生态水城”的美誉。学校毗邻古颍州西湖,汇千里长淮锦绣,聚三清贯颍灵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达便捷,环境秀美怡人。

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获批设立阜阳师范学院,2009年增列为国家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启动研究生培养,2019年6月更名为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10月获批为安徽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学术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建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项,省级科研平台10个。现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97人,博士301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56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刘德培院士,中国科学院陈国良院士、方维海院士等兼职教师109人。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应用型优势初步彰显、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省属地方高校,先后向社会输送10万余名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赢得广泛赞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被誉为“皖北地区基础教育的摇篮、人才培养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文化建设的窗口”。

二、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

2022年我校招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招生计划及学制

2022年我校拟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75名,招生专业、学制、初试和复试科目说明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网址:http://www.fynu.edu.cn/yjsc/yjszs.htm)。

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2022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学校当年新生入学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相关要求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

(二)报名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八、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初试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四)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九、复试

(一)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复试前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我校全部复试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分数、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初试总分加分严格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十、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严格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届时我校将及时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复试办法、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fynu.edu.cn/yjsc/yjszs.htm)。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一、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在本校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硕士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有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以保证咨询及申诉渠道的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学校体检要求。

十四、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全过程违规处理将严格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

(二)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奖励比例和标准执行,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

(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一等奖学金占比2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比30%,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占比50%,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报考志愿情况及招生考试的相关成绩来综合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三助一辅”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100%全覆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择优遴选。“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为600元/生·月,一般一年按10个月发放。

(六)特殊困难救助金

在校正常学籍,且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变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给予资助1000—5000元,名额和具体资助金额视申请情况而定。

十六、其它

(一)本简章未阐明或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fynu.edu.cn/yjsc/index.htm)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

十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71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 邮编:236037

联系部门: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58-2595335、2595186 

传  真:0558-25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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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卫生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阜阳卫生学校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始创于1958年春。1998年以来,经阜阳市委、市政府批准,阜阳卫生学校先后与安徽省华佗中医学校、阜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阜阳市工读学校合并。教学资源重组后,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校园面积109482平方米,建筑面积75454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布局优雅,景致怡人。

2006年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阜阳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阜阳卫生学校整体并入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卫生学校整体并入后,仍在原校址办学,主要承担中职学历教育和卫生类五年制高职教育任务。

学校目前开设的三年制中职专业为护理、中医、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技术和医学检验技术;五年制高职专业为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和医学检验技术。学校是“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唯一经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批准招生中等中医专业的学校。目前,在校全日制学生5500人。

免学费与资助

1.免学费: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国家助学金:来自国家贫困县的农村户口的学生前二年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2000元/生.年;其他县市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数按15%的比例评选。

3.校奖学金:学院每学年分两学期对品学兼优学生实施奖学金制度,覆盖面不低于10%。

4.勤工助学:学院每年划拨勤工助学专项经费,供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通过适度劳动获得合理报酬。

5.五年制高职后两年享受国家大专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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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3+2)医学影像技术(3+2)医学检验技术(3+2)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技术中医学校性质:公办招生办:0558-2560397报名地址:阜阳市南京路与颍河西路交叉口(第二人民医院西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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