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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下载 县幼儿园招生方案怎么写

2023-07-20 16:18:2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下载 县幼儿园招生方案怎么写

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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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武平县2023年中小学(职专、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第三批次:父母(或一方)在平川有合法房产。

第四批次: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平川有合法房产,且学生本人和父母(或一方)具有平川户籍。

第五批次:父母(或一方)出生申报为平川户籍,且学生本人和父母(或一方)目前仍具有平川户籍。

第六批次:学生本人和父母(或一方)具有平川户籍。

第七批次:学生本人具有平川户籍。

2.房产要求

须住宅、商住用房或“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具有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合同为凭证(产权地址以实际座落位置为准),有效登记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不受限制;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购买“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若房产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个人产权比例应大于50%且面积大于40平方米。

3.户籍要求

(1)户籍迁入平川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

(2)根据《武平县招生委员会关于城区中小学部分招生片区调整的公告》(武招委〔2022〕1号)文件精神,招生条件中的“平川户籍”只含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招生片区内的平川户籍,不含房产在非武平三中、实验中学招生片区内的社区且户籍在平川公共地址的平川户籍。

4.积分和认证办法

房产积分与户籍积分总和为入学积分。

(1)房产积分: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以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自建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取得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只作批次认定,不计积分。

(2)户籍积分:户籍以迁入的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算,每月1分。选择父母一方和适龄儿童累加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积分办法:积分含稳定工作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截止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稳定工作分按父母在编在岗工作时间计算,按月计算,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分按父母在相关单位(企业)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按月计算,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5.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武平三中和实验中学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30日。报名方式为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对象、无法自行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于2023年6月30日到县教育局,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网上登记报名。

6.审核时间:2023年7月1日-4日。

7.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校附校、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办法

1.招收本片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2.城厢镇香樟社区、碧水社区(含碧水绿洲、碧水豪庭、泰裕名城、公园壹号等小区)初中属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城厢镇梁野社区(含幸福里小区)初中属进校附校招生片区。

3.永平镇永平片6个村小学毕业生在进校附校、帽村中学自行选择学校入学。

4.符合武平三中、实验中学录取批次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具有实小、附小、第二实小和红军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暂住地或父母上班地进行划片招生,鑫龙城--鑫华庭--广电大楼—政府路--彩虹桥--东大街--文音路以东、以北划为进校附校招生片区,以西、以南划为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

(三)其他中学招生办法

1.招收本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在本乡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下坝乡、民主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近在中山中学入学;

3.进校附校、实验中学崇文校区招生片区的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在万安中学就读。

所有初中学校应于7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四、小学招生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农村小学招收本辖区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办法由各乡镇中心学校自行制订,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城区小学按以下办法招生。

(一)招生原则: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批次优先、积分排序;遵循志愿、统筹安排。

(二)招生片区

(三)录取批次

按下列批次顺序录取,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一批:原始村民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父母(或一方)属上级党政任命委派至武平工作的干部子女。

第二批:父母(或一方)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且父母(或一方)与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祖辈(爷爷辈,下同)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或一方)户籍落在祖辈房产处,三代户籍均同册且中途未变更。

第三批:祖辈在招生区域有合法房产(或县住建局备案购房合同),适龄儿童和父母(或一方)的户籍落在祖辈房产处,三代户籍现同册。

第四批:父母(或一方)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岗位在平川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且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报名)。

第五批:父母(或一方)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

第六批: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四)录取办法

按批次招录适龄儿童。当学位无法满足同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第二批次中积分相同时,房产积分高的优先录取,房产积分又相同时,房产取得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三批次中积分相同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四批次中积分相同时,入职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五批次中积分相同时,房产取得时间前的优先录取;若第六批次中积分相同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前的优先录取。

(五)房产户籍要求

1.房产要求

(1)须住宅、商住用房或“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县住建局登记的备案合同为凭证,有效登记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不受限制;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产入学的,房产面积必须大于40平方米(购买“一手”店面等商业办公商品房面积应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若房产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个人产权比例应大于50%且面积大于40平方米。

(2)“二手房”学位占用规定:使用2021年6月30日后购买的“二手房”入学的,必须是该套房产没有正在占用城区小学学位。

2.户籍要求

户籍迁入平川时间至报名截止之日。

(六)积分办法

1.房产积分与户籍积分总和为入学积分。

2.房产积分办法: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以县住建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通过时间为准,其它已办证的房产(如自建房、“二手房”等)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系统的房产登记时间为准。按月计分,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户籍积分办法:户籍以迁入登记平川户籍的时间起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选择父或母其中一方和适龄儿童累加计分,不足一个月的均按一个月计算。

4.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以同天和安居公司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时间起算房产积分。

5.合法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业主已实际入住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及缴交水电凭证等有效凭证,以相关凭证显示时间起算房产积分。

6.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积分含稳定工作分和职工养老保险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稳定工作分按父母在县直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提供入编文件,盖单位公章确定)工作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职工养老保险分按父母在相关单位(企业)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按月计分,每月1分,父母双方可累加计算。

(七)报名办法

1.符合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实验小学鼓楼校区、进校附小本部校区、进校附小福景校区、第二实验小学、刘亚楼红军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等学校招生对象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30日。

现场报名:无法自行完成网上登记报名的家长,到招生片区内所在学校进行现场认证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30日工作时间;

2.符合第二附小、集文校区、附属学校、万安中心学校等学校招生对象报名办法:

采取到学校现场认证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30日工作时间。

(八)报名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对象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成监护人、适龄儿童及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2.无法完成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报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明资料;(2)户籍簿(须提供户籍簿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本页,下同);(3)原始村民还须提供林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政策性照顾对象还须按《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九)其他规定

1.因报名登记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对象,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学位数公布后,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第二次报名,县教育局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录取。未进行二次报名的视为默认同意调剂。

2.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平川户籍且在平川范围有固定房产,生育多胎的,后胎可按“小随大”在前胎正在就读的学校报名录取。

3.政策性移民共同安置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子女入学,具有所在地房产且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具有所在地户籍的,按所在地原始村民待遇报名入学;若父母(或一方)和适龄儿童不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列入第五批次按积分录取。

4.中远上城、中央公园、新天地、华晟丽景、中盛豪庭、西进工程安置住宅小区等西进工程开发楼盘,2017年7月31日前具有县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平川户籍业主子女可在实验小学育才校区报名。

5.为提升集团化办学效益,更好地促进实验小学育才校区和鼓楼校区的高度融合发展,同时也为解决育才校区生源剧增,无法容纳的问题,2023-2024学年育才校区六年级学生全部迁移至鼓楼校区就读,保持原班级建制,科任教师原则上全部跟班同步。

(十)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第二附小、附属学校、集文校区、万安中心学校等四所学校申请就读。

1.区域划分

(1)县工业园区内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在附小集文校区申请就读。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居住地点、务工地点、店铺位置自主申请学校就读。若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对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并确认是否服从统筹调剂安排。

(3)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小随大”政策选择学校报名。

2.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城区其他学校调剂的生源符合“小随大”政策对象;

第二批次:县外籍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籍簿、居住证或经商务工有关证明);

第三批次:有签订1年期以上劳务合同、缴交五险一金或部分险种务工人员子女;派遣工的子女;在县城规划区内有工商执照、实体店铺的商户子女。(以上提供户籍簿,对应提供务工合同、五险一金缴交证明、工商执照、商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3.录取办法

按批次录取。当第二批次学位不足时,居住证领取时间靠前先录取;当第三批次学位不足时,以五险一金缴交时间或工商执照办理时间进行积分,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每月1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分,根据积分从高至低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统筹到其他学校就读。

4.报名认证时间、地点:于2023年8月1日-2日前往相关学校报名。

五、幼儿园招生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健康幼儿。

2.招生计划:实验幼儿园280人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文山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各140人;碧水幼儿园105人;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各70人。

3.招生办法:城区公办幼儿园按条件分批次招生。若相应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则进行电脑派位。

4.第一批次招生

(1)报名条件

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①实验幼儿园招收兴南、西厢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②平川幼儿园招收七坊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③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城南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④鼓楼幼儿园招收红东社区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⑤文山幼儿园招收在福建省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住房(商铺)的业主子女、文山集团管理人员子女和东云村(神树岗、杨屋、狮形湾)、园丁村(苟美畴)4个自然村的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⑥碧水幼儿园不招收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可招收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⑦蓝天幼儿园招收在盛世鑫城购买住房(商铺)的业主子女⑧启文幼儿园招收南通村、灵通村(马凹、岭上、围屋、李屋、下段自然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⑨启童慈济幼儿园招收始通、上东、下东、灵通(下段野窝里、王屋、红庙、长坑自然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或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⑩梁野幼儿园招收东云村、东岗村、园丁村、尧禄村、云寨村5个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及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⑪高新区幼儿园招收文溪村、金桥村、载文村、凹坑村、汾水村、长居村6个村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及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

注:政策性移民人员子女落户移民所在地(移民局有备案)同等享受原始户籍村民子女待遇。

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①父母(或一方)属上级党政任命委派至武平工作的干部子女(提供单位证明和任命文件);父母双方在县域内(或一方在县域内,另一方因工作需要调往县外工作三年之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子女和县域内国有企业工作满三年且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子女;②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详见《武平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办法的通知》(武招委〔2021〕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相应部门按照文件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形成汇总表,进行集体研究审核认定,由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确认,交县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日-7月3日,原始户籍村民子女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政策性照顾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自选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若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城厢镇有房有户人员子女报名人数超过各园的计划招生数,则于7月7日上午在武平二中进行电脑派位。

(3)报名所需材料

新生报名均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和相关证明材料。①原始户籍村民子女的幼儿家长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林田证、粮补存折),政策性移民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移民局的有关证明材料。②双职工子女的幼儿家长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子女的幼儿家长还需提供用工合同、单位入园幼儿汇总表、2020年8月份、2021年8月份、2022年8月份和2023年5月份单位工资明细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第二批次招生

若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则对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招生。

(1)报名条件:文山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5所幼儿园不限平川、城厢户籍和房产,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及幼儿出生证。实验幼儿园、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碧水幼儿园、蓝天幼儿园6所幼儿园,除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房产证明等材料外,报名截止日之前父母一方及适龄幼儿还应具有平川户籍,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住宅或商住用房:幼儿父母一方有合法房产的。

②祖辈房产:适龄幼儿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与祖辈长期共同生活的,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全产权所有人为祖辈;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幼儿的祖辈。

③单位集资房:居住单位集资房的应持有父或母有关单位证明及实际居住的有效证件和相关房产归属的原始凭证(财产产权公证书、购房合同及交房手续、公房分配或集资房手续等相应材料),且实际居住的。

④自建房:居住自建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或提供幼儿监护人房产水、电开户证明;自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且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许可证和水电或燃气等缴交的凭证。

⑤廉租房或公租房:享受县造福工程和县保障性配租配售共同安置人或共同申请人视同有房产(需提供天和安居公司签订的《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水电等有关票证)。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示住宅征收安置协议。

⑥万佳小区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和天和小区住户(有平川户籍)仅可参与鼓楼幼儿园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幸福里小区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和园丁村(除苟美畴外)仅可参与文山幼儿园第二批次电脑派位;其他分散的造福工程安置户(无平川户籍)仅可就近选择一所幼儿园参与第二批次电脑派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9日-7月10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带相关材料到所选的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幼儿家长需填写报名表,填表时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具有平川户籍和房产的幼儿家长填报第一、二、…五个志愿(实验幼儿园、平川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鼓楼幼儿园、文山幼儿园、碧水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自选五所幼儿园;非平川户籍的幼儿家长填报第一、二、三、四、五个志愿(文山幼儿园、启文幼儿园、启童慈济幼儿园、梁野幼儿园、高新区幼儿园)。派位时根据志愿顺序幼儿园同时进行(如第一志愿报名实幼的参加实幼派位,报名平川幼儿园的参加平川幼儿园派位,其余相同),未入选的幼儿进行第二志愿派位,依此类推,直至完成第二批次招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及房产证明等材料。

(3)派位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点,在武平二中现场对符合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幼儿进行电脑派位。

6.第三批次招生

若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招生。

六、严肃招生纪律和招生程序

招生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和《武平县城区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若干意见》(武纪〔2017〕46号)文件精神。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规定班生数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消除大班额现象。

(三)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设立重点校、重点班,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

(四)要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坚决杜绝乱招生、“条子生”的行为,确保教育公平,做到阳光招生,取信于民。

(五)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择校,正常转学必须符合班生规模要求。

附件:

1.武平县2023中学招生计划表

2.武平县2023年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表

3.武平县2023年中心学校、县直小学招生计划表

4.武平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来源:武平教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长沙县六艺天骄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

长沙县六艺天骄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本地宝综合2018-07-2411:36

导语2018年长沙县幼儿园将要开始报名啦!2018年长沙县公立幼儿园招生方案陆续出炉啦!小编整理了长沙县部分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详细见下文。

长沙县六艺天骄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

根据长沙县教育局城区公办园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招生工作秩序正常、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六艺天骄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娉婷(园长)

副组长:孙季钢(办公室主任)、彭湃(星城园执行园长)

主要成员:梁薇、罗湘萍、李海丽、盛金连、周艳、柳艳、吴虑、龚莎、晏婷、蒋思、余阳、陈亚茜、江婷、李洋、杨丹丹、唐密。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孙季钢任招生办公室主任,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要密切配合招生办公室做好新生预报名工作以及入园招生咨询工作,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幼儿园的权益。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园意识,有序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四、招生区域:根据《长沙县教育局关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基本原则(暂行)》要求,六艺天骄幼儿园主要负责招收星沙街道的适龄幼儿,总园和星城园以东四线为界。

五、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能适应集体生活的幼儿,现役军人子女优先。

六、招生计划:总园计划招收7个小班,星城园计划招收2个小班。

七、招生办法及流程

(1)招生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7月15日。

(2)招生程序:

1、公示招生方案:6月20日—6月29日公示招生方案采取幼儿园官网公示(http://edu.csx.gov.cn/jyzyzx/yey/xlyey)和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填写预报名表格:六艺天骄幼儿园于6月30日、7月1日(周六、周日)接受新生预报名登记,新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填写《六艺天骄幼儿园新生预报名登记表》,请认真填写表格的每一项内容。

(具体时间为:早上9:00—12:00下午13:30—16:00),预报名当天,请携带以下资料:1、父亲、母亲和幼儿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父亲、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父亲、母亲或幼儿的住房资料(原件和复印件)5、星沙医院出具的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原件6、幼儿父母一方的长沙县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来园(预报名当天只限1名家长入园办理)。为确保报名资料的信息安全,请各位家长在所有复印件上备注“仅供报名使用”字样,未录取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生工作结束后将统一销毁,敬请理解。

关于住房资料的补充说明:一是自购房(房产性质只能为住宅),须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父亲、母亲或幼儿本人。二是单位宿舍:单位证明公章(需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签字盖章),提供劳动合同(1年以上)。三是租房:租房合同,与租住地一致的星沙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租房一年以上)。

以上资料除社保缴费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需要上交原件外,其他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料审核:2018年7月2日—7月5日,我园将对家长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反馈情况:2018年7月5日(周四),我园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资料审核情况及报名的下一步工作。

5、招生见面会:2018年7月7日(周六),父亲、母亲带幼儿参加招生见面会。

6、通知、公示录取名单:2018年7月11日(周三),幼儿园将根据幼儿园招生人数、年龄范围及家长上交资料等情况、幼儿园招生录取的原则等安排学位。

7、2018年7月14日(周六),召开新生家长会及发放入学通知单、缴费单。

八、录取原则:

1、按照长沙县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区域,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录满截止。我园新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

类型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房产在星沙街道招生区域,有购买长沙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类型2: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房产在星沙街道招生区域,有购买省、市社保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由工作单位和单位所在社区盖章。

类型3:适龄儿童父母因部队转业、政府人才引进、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城区(星沙街道)工作,且居住在星沙街道招生区域内的(此类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星沙街道或上级行政部门共同盖章的证明)

类型4: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星沙街道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星沙街道无房产的

类型5: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星沙街道招生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的。

类型6:无户无房。父母在星沙街道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提供星沙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和长沙县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居住证和参保证明1年以上)。

2、同一类型中,在其它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住址由近(开元路社区)至远录取。

3、幼儿园招生不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以本园公布的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通宵排队的现象。

九、温馨提示:

1、请家长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和资料,我园将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料验证,如发现虚假信息和资料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在入园就读后发现资料与现实情况不符随时退学。

2、不符合学位招生类型和资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址:

①总园:长沙县板仓北路397号,长沙县六艺天骄幼儿园内(办理各项报名手续统一从107国道旁幼儿园西门进入)。

②星城园:长沙县城东安置区,六艺天骄星城园内。

4、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①总园:84014179,孙老师、罗老师、蒋老师。

②星城园:88427298,杨老师、唐老师。

十、相关要求

1、幼儿园严格按照长沙县教育局招生工作会议提出的招生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秋季招生工作。

2、招生办要加强园内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禁止任何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等行为,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并且不得提前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等费用。幼儿园的收费必须依照收费备案的项目及金额进行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长沙县六艺天骄幼儿园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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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昌青山湖区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2022年5月20日,南昌青山湖区教体局发布了《2022年青山湖区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具体招生办法以及登记流程、入口详见正文。

➤2022年青山湖区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1.统筹指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体局统筹,制定全区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按要求落实并组织实施本园的招生。

2.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3.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

1.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中班新生入园年龄为4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3.大班新生入园年龄为5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各区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学位数附后(附件1)。

招生方式

(一)招生范围

1.小区配套幼儿园

按以下序列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①幼儿及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小区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幼儿本人②幼儿及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小区内,且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同时属于本小区内,且该幼儿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③幼儿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小区内,小区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幼儿本人。

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抢号方式录取,招收范围为:青山湖区常住适龄儿童,符合南昌市入学(园)优待政策(附件3)和为青山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南昌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员适龄子女优先入园。

2.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招收青山湖区常住适龄儿童,符合南昌市入学(园)优待政策(附件3)和为青山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及南昌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员适龄子女优先入园。若报名登记幼儿报名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抢号方式录取。

(二)招生比例

2022年区直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若80%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无法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则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如超过学位数则通过抢号方式录取。

(三)招生办法

区直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抢号方式录取,招生名额、实施方案、流程等报区教体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通过抢号方式产生的录取名额,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名额不得转让,未在期限内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未参加预报名登记的人员不得参与网上抢号,抢号视为无效。

(四)自主招生

区直公办园面向社会招生后的空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招生时间和安排

1.招生时间。各公办园预招生时间可安排在5月25日-6月5日进行,各位家长通过手机扫码,登录“2022年青山湖区直公办幼儿园预报名登记表”页面,选择幼儿拟入园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二维码附后(附件2)。符合招生范围的幼儿家长只能选报一所公办园进行预报名登记。

2.参加区直公办幼儿园报名的幼儿(包括业主子女等),需在2022年5月1日前完成户籍变更手续(以提供户口本为准)。

3.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将录取情况及时告知幼儿家长。幼儿园在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4.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5.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业主子女另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符合南昌市入学(园)优待政策和为青山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及南昌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员子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在资格审核或入学注册中发现身份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工作要求

1.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校门出入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确保校门处人员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各幼儿园招生报名、资料审核等尽量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减少线下操作,避免家长聚集、排队报名等现象发生。如需家长到现场的,必须严格按防疫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分批、错峰进行,并做好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消毒等措施。

2.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各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要通过幼儿园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3.做好入园指引和服务工作。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加强对重点、热点区域关注,做好重点、热点区域应对预案。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其他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招生参照执行。

附件1:2022年青山湖区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表

附件2:登记招生流程及二维码

附件3:南昌市入学(园)优待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昌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南昌各区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名单,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计划、入学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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