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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教师招聘简章(110名) 济南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

2023-07-21 01:59:0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教师招聘简章(110名) 济南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教师招聘简章(110名)

202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平阴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详见《附件1:202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控制总量人员)》。招聘的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管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2年7月5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需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相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标注的任教学科为外语或其他等学科不明确的,应提供认定机构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判断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该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单位开的工作经验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4:00

打印准考证:2022年7月13日12:00—开考前

报名、缴费网址见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

(二)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四)网上查询。报考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材料于2022年7月8日9:00-14:00到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1105室(平阴县榆山街道五岭路44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打印相关材料。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至本单位报名比例较高的岗位。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等调整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试卷分A卷(幼儿园岗位)和C卷(中职岗位)。

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现场资格审查及有关事项,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www.pingyin.gov.cn)。

(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⑴《202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可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能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⑶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经审查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⑷留学回国人员,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⑸招聘岗位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证明。⑹招聘岗位对普通话水平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名表、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后提交。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学前教育岗位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中职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将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试讲,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过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条件。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查询发现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聘用。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二)体检。应聘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到指定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前出现的岗位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0531-83101609,请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1:2022年平阴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控制总量人员110名).xls

附件2:报名须知.doc

平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7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134名)

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打造教育现代化的济南品牌,满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引进优秀人才134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5月12日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5月12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岗位、D类为教育综合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引进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本次引进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B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费在面试结束后缴纳)。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于5月25日9:00-5月28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于5月15日17: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A、B、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和幼儿园长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5月20日-5月21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对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B、C类岗位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事宜联系引进单位)。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教育综合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教育综合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教育综合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儿科学、卫生法规与职业道德等内容),教育综合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A、D类岗位面试人选的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4.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应聘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B、C类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⑧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A、D类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确定

A、B、D类岗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A、B、C、D类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优秀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0531-88798066

2.济南医学中心实验中学0531-8160511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89616804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0531-82035152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0531-8131516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0531-81207731,81207732

12.济南东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82813709

13.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0531-58629519

14.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0531-81772390

15.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0531-68626057

16.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0531-88965373

17.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0531-76412132

18.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0531-82637908

19.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0531-87206912

20.济南特殊教育中心0531-82972347

21.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0531-75706099

22.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0531-87207571

23.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0531-75607366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0531-86126121

25.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0531-86111559

26.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83187060

27.济南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0531-86126157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附件:1.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2023年度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师招聘公告(150名)

2023年度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2023年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一致(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

(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引进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150人,引进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3年度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9:00—4月9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4月7日9:00—4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16:00—4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引进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引进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引进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传以下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③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14日9:00—4月16日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10日16: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nslcqjyjrsk@jn.shandong.cn。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引进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进岗位;计划引进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引进人数。核减和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取消引进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考核。

(一)面试

面试初定于2023年4月16日举行,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岗位引进计划1:1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范围。面试人员未达到1:10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4月22日9:00—11: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引进岗位和引进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综合考核人选,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综合考核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人选。无笔试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三)综合考核人选资格复审

引进优秀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原件核对后归还。

(1)2023年度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提供就业协议书。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证书。

综合考核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综合考核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综合考核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综合考核人选放弃的,该引进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综合考核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引进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综合考核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综合考核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综合考核。

美术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方式为试讲和专业技能考试,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专业技能考试具体要求见《综合考核通知书》。

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美术教师岗位,按照笔试占40%、专业技能考试占30%、试讲占3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引进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引进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以及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择聘用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聘用单位,签订拟聘用协议。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拟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严格履行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愿无条件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发布。

(二)2023年度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公开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531—5876871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2023年度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汇总表.pdf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8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简章(81名)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关于所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我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现将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及计划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计划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81人,其中公办中学引进75人,职业中专(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引进6人(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引进岗位的体检标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7.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

3.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未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8日11:00—6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30日17:00—7月2日24:00

报名、查询网站: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点击查看)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引进简章及附件,确认符合引进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引进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回避情形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

引进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记载专业应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2.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应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传以下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或者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③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③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见附件4);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3.单位初审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系统内反馈并确认初审结果。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网上查询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无法更改。

5.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70元考务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历城区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先网上缴费,并于7月2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的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引进岗位,可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原件核对后归还。其中第(3)(4)(7)(8)项材料装订复印件,其他材料装订原件。

(1)2022年历城区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未就业书面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6)已就业人员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见附件4)。

(7)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引进条件第7条规定执行)。

(8)普通话证书。

(9)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10)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持48小时内(以检测时间计算)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笔试、综合考核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点击查看)公布。

(一)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岗位引进计划1:1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范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10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点击查看)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音乐和体育教师岗位的比例为1:7)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范围。进入综合考核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综合考核范围。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点击查看)公布。

(三)综合考核

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方式为试讲和专业技能考试,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专业技能考试具体要求见综合考核通知书。

试讲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体育教师岗位,按照笔试占30%、专业技能考试占30%、试讲占4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引进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点击查看)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引进简章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选择聘用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聘用单位,签订拟聘用协议。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拟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引进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严格履行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愿无条件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点击查看)发布。

4.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简章内容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5876871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1:济南市历城区2022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济南市历城区2022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应聘须知.docx

附件3:个人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5: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6: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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