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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公告 2020南宁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07-21 04:06:1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公告 2020南宁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编办﹝2020﹞27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劳动合同制,不纳入编制管理)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3年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30名员额制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天长市2023年幼儿园员额制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同时于7月20日起在天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ch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法律及规章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学前教育员额制专任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http://tianch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日18: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20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20分)。

(二)笔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

上午:08:00—10:0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10:00—11:3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试卷,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二科考试试卷及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8月9日开始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2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占40%)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形式为才艺展示,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天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

计算公式:(《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0.6+《《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组别服务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幼儿园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的员额制专任教师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参照事业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其中养老保险购买形式为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

待幼儿园有空缺编制时,通过遴选,择优纳入编制管理。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777000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7331268或7331205(市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天长市2023年幼儿园员额制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

 天长市2023年幼儿园员额制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docx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安徽省南陵县公办幼儿园2023年招聘44名编外聘用教师公告

因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陵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

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44人(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近三年(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在教育局备案的民办幼儿园(含无证园)举办者或园长符合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幼儿教师的人员;

(七)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籍山幼儿园。

(二)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我县民办幼儿园园长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证书和我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上登记园长须为报名者,无证园可不提供);以我县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经停办的可不提供),以及经所属中心小学审核、县教育局民管办复核的个人申请材料。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自己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提交的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交纳笔试费45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等所需证明材料;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等所需证明材料。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分,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占7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6)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如低于2∶1,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相同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一年内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可在此次考试进入专业测试未录取人员中择优选聘,用工形式及待遇同本次招聘的教师。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使用,根据全县师资配备情况安排到相关幼儿园任教。聘用期间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并保证电话畅通。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002、6839687。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陵县教育局

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lx.gov.cn/xwzx/tzgg/12102680.html

关于通辽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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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学期起,为保证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快捷有效,全市建立统一的幼儿园招生系统,按照“一键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直属幼儿园招生工作执行属地招生方案。现将通辽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关注所报幼儿园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平台公布的招生时间

二、报名方式

通辽教育云平台

三、适用范围

全市具备办园资质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四、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托班,入园幼儿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招生办法

1.公布幼儿园信息

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示县域内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名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2.线上报名

适龄幼儿监护人在所报幼儿园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填报幼儿报名信息。

3.资审、摇号

各幼儿园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进行摇号。

4.公布结果

通过通辽教育云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

旗县市区教体(教育)局通过县级官方平台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凡参加摇号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家长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

6.入园优待政策

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联〔2012〕1号)、《通辽市教育局关于部队官兵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意见》(通教办发〔2005〕36号)条件的官兵子女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对二孩、三孩入园进行适当照顾,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幼儿园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幼儿监护人可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家长公布优待幼儿名单。

全市各旗县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科尔沁区教体局

公办:0475-8238515

民办:0475-8231772

科左中旗教体局

0475-3215167

科左后旗教体局

0475-5224699

开鲁县教体局

0475-6217858

库伦旗教体局

0475-4777343

奈曼旗教体局

0475-4219375

扎鲁特旗教体局

0475-7232573

霍林郭勒市教体局

0475-7966887

开发区教育局

0475-8628319

来源│通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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