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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教师招聘公告 重庆市幼师专业学校招聘公告网站

2023-07-21 11:12:2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教师招聘公告 重庆市幼师专业学校招聘公告网站

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2重庆英才大会•黔江区赴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储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重庆英才大会组委会批复同意,拟开展2022重庆英才大会•黔江区赴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活动,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事业单位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企业(民办非企业)采取面试面谈与综合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134名。其中,事业单位招聘40人,企业(民办非企业)招聘94人。

    三、招聘岗位及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涉及语文、数学、生物、物理、地理、历史学科岗位和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麻醉、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专业岗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企业(民办非企业)主要招聘金融、投资、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高等教育、学前教育、医疗技术、土木建筑、市场营销、计算机、经济、财会等专业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重庆市黔江区企业(民办非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专业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

   (一)事业单位招聘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同时形成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的方式投递至qjyjrc2019@163.com邮箱。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海航紫荆花饭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其它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线上(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3.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到达8:1的,将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若因报考人员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降低至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降低至1:1开考。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处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招聘后续环节人员。

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医疗卫生岗位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核报考人员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8分钟。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10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报请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任意一科成绩未达6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4.考核总成绩计算

未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卫生岗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组织笔试的:

教师岗位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卫生岗位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5.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22年11月2日发布的《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赴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11/t20221102_11257802.html网址进行查询。

   (二)企业(民办非企业)招聘

1.报名方式

重庆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重庆新诚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丹顺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必拓能源有限公司、重庆京宏源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峡谷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国维外国语学校、民族医院采取线上招聘与现场招聘相结合方式,其余企业(民办非企业)采取自主线上招聘的方式。

线上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及相关佐证资料扫描件投递至对应企业邮箱。联系方式及简历接收邮箱见《重庆市黔江区企业(民办非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专业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9:00-11月20日17:00。现场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海航紫荆花饭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简历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方式

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由招聘组当天进行面试面谈;参加线上招聘的应聘人员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理

拟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现场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待招聘活动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并按相关规定及程序与拟聘人员及时完善聘用手续。本次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拟聘用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各类人才,符合《黔江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按所明确的人才类型对应享受激励政策。本次招聘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10万元的入职奖励,按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2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标准分年度兑现到人。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完成“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并于报名前第7天起持续关注本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吉林省长春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核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4.报名咨询电话:事业单位报考咨询电话023-79221698;企业(民办非企业)应聘咨询电话023-79221648。

附件: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重庆市黔江区企业(民办非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专业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3.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赴高校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重庆市垫江县2023年一季度教师招聘公告(46名)

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一季度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3.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以及已报考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拟聘协议的拟聘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本公告岗位表中要求的奖学金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包括续签后正在服务期的人员)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

  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3年2月12日9:00至2023年2月14日17:00期间,登录垫江县人事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wlexam.com:7816/djedu2023/),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网上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9:00—12:00;13:00—17:00。

  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木马酒店(重庆市沙坪坝区景苑路)。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但《岗位表》中仅招聘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余岗位均需笔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并准备好2B铅笔。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弃权。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晚上22:00点前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至2∶1,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环节中,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或专业答辩,专业答辩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除职教专业岗位试讲内容为职教专业教材以外,其余岗位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学科高中段教材,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各科成绩低于60分的或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岗位序号1—28: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岗位序号29: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签订协议

  (一)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即拟签订协议人员。请考生参加面试时自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进入拟签订协议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成绩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

  (二)确定聘用岗位。

  附件1中需选岗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岗位。当总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

  (三)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将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如因递补人员放弃,现场再递补一次即终止)。

  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整个考试考核招聘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请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交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个人档案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邮寄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教育人事档案中心。

  如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

  另行通知。

  体检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考察、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

  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或系统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期为6年)。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本公告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县教委(023)74669348,县人力社保局(023)7461615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垫江县2023年一季度赴外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垫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院校,是一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粤西名校。学校地处南中国美丽滨海宜居城市——广东省茂名市,交通方便,风景优美、气候宜人。茂名市目前正在加快构建“二本四专”高校发展新格局,发展前景广阔。学校毗邻国家4A级风景区茂名森林公园,地理位置优越,该片区已被打造成为茂名的高校区,三所高校相邻办学,是广大师生理想的治学读书之地。

学校现有茂名和高州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3万多人。设置有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旅游学院、计算机学院、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共30多个专业,拥有学前教育专业群、小学教育专业群等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等2个省级品牌专业,以及省级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前教育专业校内实践基地、幼儿教育社会化公共实训中心、智慧教育创新公共实训中心等4个,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龙头、艺术教育为特色、其他专业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学校是广东省首批设置的幼儿师范专科院校,有完善的人才提升计划,研究生、博士等符合省、市相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根据发展需要,茂名市教育局和广东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共同组成招聘工作小组,赴高校现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一般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鼓励具有博士学位、高校副教授以上职称、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研究生积极应聘,符合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范围的,优先考虑,聘用后按规定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待遇。其中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按规定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等其他条件相符。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2023年高校现场招聘点安排如下:

(一)重庆(重庆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12:00,14:0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4日。

(二)广州(华南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西六一楼南面就业广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9:00—12:00,14:0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7日。

现场招聘报名地点和时间如有变化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留意更新公告,或学校网站补充公告,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入围面试者面试时间地点。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报名,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个人简历、研究生和本科学历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业绩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装订成册),在报名时现场提交材料验核。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报名表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逾期未取得相关证书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如该岗位的其他要求设有本科层次学历的,则要求研究生、本科专业均需符合要求方可报考。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均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课程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院或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工作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四)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岗位条件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

(五)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综合衡量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综合表现、学生干部、荣誉业绩等,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六、现场招聘办法

(一)面试形式

采用“试教+回答问题”的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

计算机、会计等岗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实操能力考核。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育教学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等进行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低于75分的,不符合学校本次招聘要求,不列入招聘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应聘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本次赴高校现场招聘事业编制岗位除现场决定聘用外,不作递补,招聘名额不限定场次,招满为止。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对象密切留意。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报名资料、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及填报的资料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应聘人员须自备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如因工作原因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十二、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和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现场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668-3383608、6618766、2278744

监督投诉电话:0668-3398806

学校网址:www.gdpnc.edu.cn

 

附件: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市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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