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班) 设备设施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数量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班) 设备设施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加强幼儿园(班)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根据国家教委印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教备〔1992〕81号)的要求和我省各地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广东省幼儿园(班)设备设施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
一、玩教具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级
二级
三级
学前班
园
大班
中班
小班
园
大班
中班
小班
园
大班
中班
小班
(一)
体育类
0101
攀登架
限高2米
架
1
1
1
1
0102
爬网或钻爬架
高1.6米,斜网式
架
1
1
1
0103
滑梯
高1.8或2米与地夹角34°~35°,缓冲部分高0.25米,长0.45米
架
2
1
1
1
0104
荡船或荡桥
2×1.7×1.6米
架
1
☆
☆
1
0105
秋千
高1.9米
架
2
1
1
1
0106
平衡木
长2米,宽0.15-0.2米
对
2
1
1
0107
压板
中间支柱高0.4~0.5米,长2~2.5米,距两端0.3米处高把手,缓冲器高0.2米
个
1
1
0108
体操垫
长2米,宽1米,厚0.1米
块
4
4
2
0109
小三轮车
辆
8
☆
0110
小推车
辆
4
2
0111
平衡器
个
8
4
4
2
0112
高跷
高0.08米,直径约0.1米
对
10
5
10
5
5
5
6
0113
投掷靶或篮球架
个
4
2
2
0114
拉力玩具
个
8
8
2
0115
钻圈或拱形门
直径0.5~0.6米
副
4
2
2
0116
球拍(网球、板球等)
副
4
☆
☆
0117
皮球
直径0.1~0.2米
个
40
40
40
20
20
20
20
20
20
10
0118
沙包
重100克~150克
个
10
10
10
10
10
10
10
0119
绳
直径0.06~0.07米长、短
根
长4短20
长4短20
长4短20
长1短10
0120
体操器械
彩旗、彩圈、彩棒、彩带、哑铃
个
36×2
36×2
36×2
40
0121
跳床或跳木鼓
个
1
☆
0122
滚筒
高1.2米,宽1.8米
个
1
1
0123
钻筒
钻爬式,高0.8米,宽0.8米
个
1
☆
0124
游泳池
个
1
☆
☆
0125
30米长跑道
条
1
☆
☆
(二)
构造类
0201
大型积木
空心
套
2
1
0202
中型积木
套
2
2
2
2
2
2
2
0203
小型积木
套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8
0204
接插构造玩具
各种片、块、管、粒等
套
60
40
20
40
40
20
20
20
20
20
0205
螺旋玩具
件
6
6
4
4
2
2
0206
穿编玩具
串珠、穿线、绣花板
套
14
12
5
(三)
角色、表演游戏器具
0301
角色游戏玩具
医院、交通、商店、工厂、邮局、家庭等自选
套
8
8
6
8
8
6
6
6
4
0302
桌面表演游戏玩具
件
8
8
8
4
4
4
4
4
4
2
0303
木偶
指偶、袋偶
套
4
2
1
1
0304
头钸
套
4
2
1
0305
模型
人物、车辆、动植物等
套
4
2
1
1
(四)
科学启蒙玩具
0401
小风车
个
8
12
6
10
0402
陀螺
个
8
4
4
2
0403
万花筒
个
2
2
2
2
2
2
☆
0404
放大镜
个
4
4
2
4
4
2
2
2
0405
寒暑表
个
2
2
2
2
2
2
2
2
2
0406
地球仪
个
1
☆
1
0407
磁铁块
块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0408
沙水箱(池)
个
2
2
2
2
2
2
1
1
0409
沙水玩具配件
套
2
2
2
2
2
2
1
1
0410
磁性玩具
套
1
1
0411
弹跳玩具或弹簧
套
1
1
0412
电池、电线、电珠
套
适量
适量
适量
0413
沉浮物品
套
适量
适量
0414
滑动或滑轮玩具
套
1
1
0415
计算器
教师演示用
个
1
1
1
1
1
1
1
0416
幼儿计算器
个
10
10
8
8
6
6
0417
小型计数材料
100个一盒
盒
若干
若干
☆
0418
几何图形片
盒
10
10
4
6
6
4
2
0419
图形投放盒
个
2
6
2
4
2
4
0420
图形戳
套
8
8
4
6
6
4
4
4
2
0421
数形接龙
盒
10
6
8
4
6
2
0422
巧板
三巧、五巧、七巧
套
40(七巧)
30
10
40(七巧)
0423
图形钉板
0.22×0.22
块
10
6
8
4
0424
套式玩具
套人、套塔、套筒、套碗
套
4
4
4
4
4
4
0425
钟面
个
2大36小
1
1
0426
简易认识器
套
4
4
0427
儿童棋
套
10
4
10
4
10
4
4
0428
儿童牌
套
10
4
10
4
10
4
4
0429
天平
吊斗式、挂半式、托盘
个
2
2
2
2
2
3
1
0430
拼图或图形镶嵌
盒
40
40
4
0431
量杯
套
☆
☆
0432
多功能学玩具
套
人1套
(五)
音乐类
0501
风琴
或与手风琴任选一种
架
2
2
2
2
2
2
1
1
1
1
0502
儿童木琴
或与钢板琴任选一种
架
1
☆
0503
鼓
个
4
2
1
0504
锣
个
1
1
0505
钹
个
6
4
2
0506
木鱼
个
8
4
2
0507
三角铁
个
4
4
2
0508
碰钟
个
4
4
2
0509
沙锤
对
6
4
2
0510
哇鸣筒
个
4
2
2
0511
双响筒
个
6
4
2
0512
串铃
个
8
4
2
0513
响板
副
10
10
10
0514
铃鼓
个
10
10
10
0515
钢琴
架
1
☆
(六)
美工类
0601
小剪刀
安全剪刀
把
70
70
70
70
70
70
40
0602
泥工板
块
70
70
70
70
70
70
40
40
0603
调色盘
个
40
0604
彩色水笔、油画棒、腊笔
盒
70
70
70
70
70
70
100
40
0605
美术面泥
袋
100
80
60
0606
小画板
个
☆
0607
小画架
个
☆
(七)
图书、挂图和卡片
0701
幼儿读物(除课本
册
人均3册
人均2册
人均1册
人2册
0702
教育挂图
套
10
10
10
4
0703
各种卡片
套
16
16
16
12
12
12
8
8
8
10
0704
手工劳作材料
套
人1套
人1套
人1套
人1套
0705
综合材料
套
人1套
(八)
电教类
0801
电视机
台
1
☆
☆
0802
收录机
台
2
2
2
3
3
1
0803
磁带
盘
60
45
30
10
0804
幻灯机或投影仪
台
1
1
1
0805
幻灯片或投影片
套
1
1
☆
0806
录像机
台
☆
0807
录像带
系列
盘
☆
0808
幼儿电脑
台
☆
(九)
劳动工具类
0901
喷壶
把
2
2
2
2
2
2
2
2
2
1
0902
小桶
个
8
8
6
6
6
4
4
4
2
4
0903
儿童铁锹
把
40
20
10
0904
小铲子
把
40
20
0905
小锤子
把
2
2
2
2
2
2
2
2
0906
幼儿工作台
附工具
套
1
☆
(十)
其他
1001
幼儿桌椅
张
适量
适量
适量
1002
幼儿书架
个
2
2
2
1
2
1
1003
小屏风
个
适量
适量
适量
1004
木偶台
个
1
☆
1005
黑板
块
2
2
2
2
2
2
2
2
2
1
二、医疗器械及药品
编号
名 称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
一级
二级
三级
学前班
园
大班
中班
小班
园
大班
中班
小班
园
大班
中班
小班
2101
消毒器械
消毒炉、消毒锅、消毒盒、酒精灯
套
1
1
1
△
2202
计量器械
量杯(50cc、5cc)、酒精比量计
套
1
1
1
△
多功能计算器,天平,儿童营养、生长发育微电脑
件
各1
☆
△
2103
体检器械
身高、坐高计,杠杆式体重磅,胸围、头围、臂围尺,脂肪测量卡尺,国际标准E字视力箱,沙力氏比色器或光电比色器色盲簿、音叉、秒表
件
9
7
5
△
血压计
只
1
△
2104
诊断器械
听诊器、压舌板、体温计、额镜、截玻片、手电筒、晨检牌
套
2
1
1
△
显微镜
只
1
☆
△
2105
治疗器械
带盖方盘,长、短镊子,剪子,纱布,胶布,注射器及针头,持针钳,咽喉喷雾器、药用棉花
套
2
1
1
△
止血带,止血钳,手术刀、柄,线剪,缝合针线,绷带,夹板、药匙,敷料槽
套
2
1
1
△
针灸针盒
盒
1
☆
△
2106
医疗设备
检查台、观察床、器械柜、药柜、资料柜
套
1
1
1
△
2107
其他
急救箱
只
1
1
1
△
热水瓶、面盆、水桶、污物桶
套
1
1
1
△
冰箱
台
1
☆
△
医务人员工作服、手套、口罩
套
1
1
1
△
说明:
1.配备的项目、按学前班一个班规模计算基本用量,大于此规模的学前班,配备按比例增加。
2.一些必需的废旧物品及半成品,由各班按需配备。
3.联合器械按每两个功能为一件器械折算。
河北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河北省民办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
(冀教政法【2013】56号)
一、总则
(一)为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民办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民办幼儿园设置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重要依据。设区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各地制定的具体标准不得低于本标准。
(三)民办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学前生源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
(四)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必须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组织或个人必须签订联合举办协议,明确出资各方的出资数额和权利义务等。
(五)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必须在举办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民个人必须在举办地有固定的住所。
三、办园条件与教育设施
(六)民办幼儿园应设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和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安全、无污染、无噪音的区域。
(七)民办幼儿园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用地和集中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生均室外活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八)民办幼儿园园舍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标准。应有活动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等。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生均室内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九)民办幼儿园的设置应相对独立。利用平房举办的,应当有独立院落。利用多层民用建筑举办的,必须设置在首层。利用商业建筑举办的,不得超过第三层。使用租赁房舍,租赁期应不少于5年。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相应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和安全、消防等鉴定材料。
(十)民办幼儿园应有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包括卫生保健设备、防暑和取暖设备、教学设备、专业用书及资料等,且能够满足保教基本需要。
(十一)民办幼儿园应按规定配备玩教具和活动材料,其中室外大型玩具应达到一定数量。
四、设置规模
(十二)民办幼儿园班容量应遵循国家标准,其中小班应在20-25人之间,中班应在25-30人之间,大班应在30-35人之间。
五、教职工队伍
(十三)民办幼儿园应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保教队伍。全日制幼儿园原则上每班至少配备1名教师和1名保育人员,寄宿制幼儿园应按规定适当增加保教人员。
(十四)民办幼儿园园长应符合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具有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民办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等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任职条件。保育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安保人员等应当具有相关岗位的资质。
六、办园经费
(十五)民办幼儿园应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能够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新设立民办幼儿园应有一定额度的启动资金。启动资金应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六)民办幼儿园经批准正式开办以后,应当按当地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并予以公示。未经审核备案,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十七)民办幼儿园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分开,账目清楚。
七、管理与教学
(十八)民办幼儿园应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民办幼儿园应有办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十九)民办幼儿园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幼儿年龄特点。坚持保教并重,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体差异,促进个性发展。
(二十)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卫生保健、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本标准由河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