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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的通知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信息电话号码查询

2023-07-23 16:09:2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关于公布2023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的通知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信息电话号码查询

关于公布2023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的通知

现将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信息予以公布。

海宁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5日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1

市属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实验幼儿园

硖石街道竞芳路120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2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康桥幼儿园

海洲街道清波路2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3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文苑幼儿园

海洲街道聚丰路2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4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长水幼儿园

硖石街道海马路18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5

梅园幼儿园

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实验弄8号

教育局

公办

700

6

梅园幼儿园云和园

海洲街道云和景苑三区1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7

梅园幼儿园海涛园

海洲街道凤翔路12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8

桃园幼儿园

硖石街道桃园路176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9

桃园幼儿园北湖园

硖石街道海狮路6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10

紫微幼儿园

硖石街道横港路1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11

紫微幼儿园分园

硖石街道联合路15号

教育局

公办

560

12

鹃湖幼儿园

硖石街道竦秀路186号

教育局

公办

650

13

鹃湖幼儿园群利园

硖石街道塘南东路群利景苑北区29幢

教育局

公办

560

14

洛河幼儿园

海洲街道沿泾路51号

教育局

公办

560

15

洛河幼儿园白漾园

海洲街道白漾里35幢

教育局

公办

560

16

洛河幼儿园南苑园

海洲街道南苑四里9幢

教育局

公办

56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17

城区

机关幼儿园

海洲街道勤俭路12号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公办

700

18

机关幼儿园育才园

硖石街道农丰路252号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公办

650

19

艺术幼儿园

硖石街道钱江东路99号

团市委

公办

650

20

艺术幼儿园江南园

海洲街道九虎路688号

团市委

公办

650

21

硖石街道

硖石街道中心幼儿园

赞山景苑高丰路115号

硖石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2

海洲街道

海洲街道中心幼儿园

海洲街道凤翔路383号

海洲街道办事处

公办

650

23

海昌街道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

海昌街道文苑路790号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650

24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盈都分园

海昌街道盈都牡丹城10幢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5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双山分园

海昌街道利民村陈马浜49号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6

海昌街道中心幼儿园狮岭分园

海昌街道金星村林家浜17号

海昌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27

博达幼儿园

海昌街道火炬北区1号

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800

28

博达幼儿园光耀分园

海昌街道光耀社区湖海路1号

海宁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700

29

马桥街道

马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马桥街道国榷路218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700

30

马桥街道桐溪幼儿园

马桥街道桐溪社区仲木路89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31

马桥街道新丰幼儿园

马桥街道马桥路373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560

32

马桥街道湖塘幼儿园

马桥街道湖塘街11号

马桥街道办事处

公办

47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33

许村镇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

许村镇万隆路86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34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许村镇文胜北路43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5

许村镇庄湾幼儿园

许村镇荡湾村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6

许村镇翁埠幼儿园

许村镇翁埠村大元村97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7

许村镇联心幼儿园

许村镇前进村瑞丰组131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8

许村镇永福幼儿园

许村镇永福村工业园区市场路2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39

许村镇塘桥幼儿园

许村镇塘桥村朱油车117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40

许村镇景树幼儿园

许村镇景树村景树湾142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41

许村镇联合幼儿园

许村镇巷东村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380

42

许村镇新益幼儿园

许村镇新益村杨家坝桥2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43

许村镇东联幼儿园

许村镇杨渡村庙埭廊34号

许村镇人民政府

公办

380

44

许村镇第一幼儿园

许村镇闸口路108号

陆掌友

普惠性民办

470

45

许村镇沈士幼儿园

许村镇沈士集镇寺前弄80—14幢

沈永达

普惠性民办

380

46

长安镇

长安镇中心幼儿园

长安镇人民路129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47

长安镇盐仓幼儿园

长安镇盐仓村叶家浜98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48

长安镇辛江幼儿园

长安镇辛江村草披埭1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49

长安镇

长安镇聆涛幼儿园

长安镇(高新区)潮韵路9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0

长安镇城南幼儿园

长安镇东陈村52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1

长安镇春澜幼儿园

长安镇高新区纬三路11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2

长安镇启潮幼儿园

长安镇(高新区)文海北路1074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53

跃翔幼儿园

长安镇平川路6号

嘉兴知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560

54

长安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长安镇景华路2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5

长安镇新新幼儿园

长安镇泰山村林家埭42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6

长安镇仰山幼儿园

长安镇肖王村姚家埭1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7

长安镇东方红幼儿园

长安镇东升村火叉浜56号

长安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58

周王庙镇

周王庙镇中心幼儿园

周王庙镇香园路56号

 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59

周王庙镇荆山幼儿园

周王庙镇荆山村狮子桥26号

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60

周王庙镇明星幼儿园

周王庙镇石井万花街176号

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560

61

盐官镇

盐官镇中心幼儿园

盐官镇双联路116号

盐官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62

盐官镇丰士幼儿园

盐官镇丰士集镇校园路1号

盐官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63

盐官镇安澜幼儿园

盐官镇三里港南唐家场5号

盐官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2021学年海宁市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信息公布

序号

属地

名称

地址

举办者

性质

收费标准

(元/月.人)

64

斜桥镇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

斜桥镇庆云街康乐路17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65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路仲分园

斜桥镇光明村新星路8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66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斜桥分园

斜桥镇工人路100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67

斜桥镇中心幼儿园祝场分园

斜桥镇祝场街幸福路6号

斜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68

天马幼儿园

斜桥镇新开路29号

天马食品有限公司

普惠性民办

470

69

丁桥镇

丁桥镇中心幼儿园

丁桥镇育新路2号

丁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0

丁桥镇中心幼儿园镇西园

丁桥镇广场路151号

丁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1

丁桥镇中心幼儿园新仓园

丁桥镇新仓街10号

丁桥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2

袁花镇

袁花镇中心幼儿园

袁花镇山虹路育人桥堍

袁花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3

袁花镇谈桥幼儿园

袁花镇谈桥街102号

袁花镇人民政府

公办

470

74

袁花镇龙溪幼儿园

袁花镇山虹路91号

袁花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5

黄湾镇

尖山新区(黄湾镇)中心幼儿园

尖山新区潮起路3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650

76

尖山新区高点幼儿园

尖山新区春富路7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7

黄湾幼儿园

黄湾镇育才路31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78

黄湾镇(尖山新区)闸口幼儿园

黄湾镇闸口街4号

黄湾镇人民政府

公办

560

2023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编办﹝2020﹞27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劳动合同制,不纳入编制管理)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2年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60名员额制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同时于6月28日起在天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ch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法律及规章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学前教育员额制专任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http://tianch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天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20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20分)。

(二)笔试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08:00—10:0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10:00—11:3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试卷,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二科考试试卷及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7月20日开始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2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6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占40%)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形式为才艺展示,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公布。专业测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天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

计算公式:(《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0.6+《《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组别服务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一、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岗位。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幼教集团(幼儿园)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的员额制专任教师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参照事业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其中养老保险购买形式为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

待幼教集团(幼儿园)有空缺编制时,通过遴选,择优纳入编制管理。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777000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7331268或7331205(市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022年天长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制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8日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园长、教师公告

为加强街道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综合实力,结合街道幼儿园岗位缺额情况,经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党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1名、副园长4名、教师140名、保健老师6名、会计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受过处罚的人员不得应聘;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2020年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拟招聘园长1名、副园长4名、教师140名、保健老师6名、会计2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园长、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公告公示

1、招聘公告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南京江北新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jbxqgwh)、沿江微课堂微信公众号、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2、发布时间: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8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8:00—2020年6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njna.nanjing.gov.cn)或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njxxrc.com),点击“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园长、教师公告”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xinxiangzczp2@126.com。(邮件主题:沿江街道报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下载附件对应的报名登记表,登记表是Word文档,在原文件内填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表格结构,不得以其它文档类型上传报名表(如:pdf格式、Excel文档、图片格式、Html文档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文件名主名部分修改为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3201121***********)。不得重复发送报名表,如因填写错误确需重发的请电话联系告知。

(2)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的规定,如实、认真、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不需上传其它资料。

(3)考生报名时,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邮箱报名成功后,必须按要求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4、现场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1日,上午8:30—下午17:00。

(2)确认地点: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56-1号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二楼206室(公共汽车696、658太子山路西站下即到)。不再另行通知。

(3)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好打印)。

②2020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另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2020年前毕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儿教师资格证(园长证、保健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④拟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应聘人员还需携带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张。

⑥工作证明可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章件、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

(4)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因疫情影响,资格审核处不提供复印、胶水等服务,请考生带齐审核资料。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招聘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等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3)因疫情影响,为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有序进行,每个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请按南京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通知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审核(南京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见附件3),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6、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本人带走。

(三)考核

考核方式:本次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含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4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60分,总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出具后,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将在江北新区官网和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他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查询。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0年6月14日,具体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2)面试名单。按照不高于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6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江北新区官网和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面试成绩不现场出具,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综合后,综合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将在江北新区官网和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他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查询。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亦并列,则按笔试试卷分值最高题得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则按岗位内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其他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2、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江北新区官网和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不再公示。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录用

对通过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北新区官网和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内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此次聘用人员统一由街道分配至下辖各幼儿园工作,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所有招聘岗位人员薪资均参照现有街道公办园同等岗位薪资标准。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沿江街道和委托的第三方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沿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业办:025-58557023

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25-57792995

附件:1、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园长、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0年公开招聘园长、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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