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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公告 深圳公办幼儿园待遇和体验

2023-07-24 08:46:3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公告 深圳公办幼儿园待遇和体验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公告

为推动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将2022年7月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计划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若干,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7日18:00。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3)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4)报名者为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班主任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园医的提供保健医生上岗证及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报考保健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s://2022gmxqjy3.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择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的,将取消对应招聘岗位。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线上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面试为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名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线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四)成绩公告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

被录取者将收到区教育局短信通知,收到通知的录取者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不限省、市地域,只需满足医院级别符合区一级以上条件即可)进行体检(体检类别:“常规入职体检”,需含尿检、胸透、心电图、血液化验等重点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最终审核以体检表上医院官方签署盖章的“合格”意见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六)资格复审

1.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社保清单、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班主任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园医的提供保健医生上岗证及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报考保健员的提供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报名表;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任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7月1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8.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条件咨询:0755-88217927;

招聘网络报名系统咨询:0755-83256466;

9.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7月公开招聘园医、保健员、班主任岗位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

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2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709:31【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主班教师33名,配班教师135名,专任教师24名,教研员33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最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1.主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2.配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专任教师

具有体育、美术、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教研员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

从事幼儿园教研工作5年以上,或曾主持、参与(排名前6)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在有统一刊号的刊物发表教育类论文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3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简略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zp.baoan.edu.cn/xq/app

报名二维码: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布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学区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1月17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相关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及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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