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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幼师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呢

2023-07-24 11:20:3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幼师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呢

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12人;推免计划中“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为35人,“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7人。“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师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及“推免生”计划均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计划内,实际接收专业及人数以网上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初试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推荐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满足专业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

7.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9.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我校研招办)。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七、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hebtu.edu.cn)查阅。

八、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计算机技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美术、艺术设计、音乐、广播电视、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生物)、汉语国际教育、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车辆工程、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工、药学、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领域)学制均为2年。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3年。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住宿费一般为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年拟调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调整预期:公共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教育硕士全程3.15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全程6万元,翻译硕士全程4.5万元,均按学年收取。以上收费标准目前处于论证阶段,仅供参考,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备案结果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十、奖助情况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8]4号)为准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字[2022]8号)为准执行。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研字[2022]9号)为准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准执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支持计划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为准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资助。

(七)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硕博连读

我校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

十二、其他

(一)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pdf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pdf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pdf

单位代码:10094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实际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拟定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如下:

一、2023年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专业名称查看拟招生专业介绍)

(一)以下美术类专业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

(元/年)

上课地点

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

本科

四年

35800

海淀区皇后店路6号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本科

四年

32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本科

四年

32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工艺美术

本科

四年

32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文物保护与修复

本科

四年

32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二)以下非美术类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联)考成绩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

(元/年)

上课地点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音乐教育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表演(影视表演)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表演(模特表演)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四年

35800

海淀区皇后店路6号

摄影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四年

35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书法学(书法教育)

本科

四年

32800

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注:

1.音乐教育专业仅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

2.上表中信息及各专业分省计划,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艺术类拟招生专业与艺术类省级统(联)考的对应关系

依据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联)考和高校校考(专业加试)。其中,省级统(联)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联)考已涵盖的专业,须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且成绩合格。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联)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联)考,请考生参照附件:《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联)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点击查看)。

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其它补充规定,则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可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的省份汇总表

专业名称

层次

可考省份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重庆、广东、陕西、海南、宁夏、新疆

音乐教育

本科

北京

表演(影视表演)

本科

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陕西、云南、海南、宁夏、新疆

表演(模特表演)

本科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广东、陕西、云南、海南、宁夏、新疆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北京、江苏、宁夏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

本科

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广东、重庆、海南、新疆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

本科

北京、吉林、海南、宁夏、新疆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北京、吉林、海南、宁夏、新疆

摄影

本科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广东、陕西、海南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

北京、天津、吉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广东、海南、宁夏、新疆

书法学(书法教育)

本科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重庆、湖北、宁夏

注:

1.内蒙古、辽宁省欲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该专业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辽宁省欲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该专业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遵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新疆只招收普通类(原汉语言)考生;内蒙古只招收汉语授课考生。

(三)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

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

3.报考表演(模特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

时装模特:男生身高1.84—1.92米,女生身高1.74—1.82米。

平面模特:男生身高1.75—1.83米,女生身高1.63—1.73米。

4.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

1)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狐臭;

2)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或“X”形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3)心理健康,无任何精神异常、神经系统疾病;

4)口齿清楚,无言语功能障碍;

5)男生身高1.73—1.85米,女生身高1.60—1.75米;

6)视力: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女生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男生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7;

7)肝功能正常,无传染性疾病;

8)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考试形式为线上考试,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先进行专业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学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转入相近专业学习。入学体检标准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毕业时实际上岗就业需依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客舱乘务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a级体检合格证;航空安全员应当取得并持有Ⅳb级体检合格证。相关体检标准可参看民航局官网。

(四)特别提示

报考我校考生请注意:

1.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联)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使用省统(联)考成绩(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咨询);不属于省统(联)考范围的专业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加试)。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联)考已涵盖的专业,需省级统(联)考合格。我校艺术类招生各专业与省级统(联)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联)考子科类对应参照表》。

2.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校多个专业,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校考(专业加试)并获得校考(专业加试)成绩。同一专业限考一次。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校考(专业加试)安排,确定考试内容、时间、方式,准备考试用品,认真参加考试。

三、校考(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均以核心素养及核心能力为主要考查选拔标准,具体考试方案详见我校《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分专业考试方案》。

(二)考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加试)将采用线上考试平台“小艺帮”APP完成考试并上传的方式进行考核,不再组织现场考试。具体的分专业考试方案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zs.bcu.edu.cn)后续公布。

咨询电话:13811555049、13811768892、13810710162、13810660261、13810004763、1381063792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2月8日,考生均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进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等原因导致未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考试费标准:每个专业180元/人。

3.模拟考试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14日,模拟考试除题目外,其他流程与正式考试完全一致,有严格的考试时间、次数限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并完成模拟考试,模拟考试视频也可提交,但是模拟考试视频不作为评分依据。因未参加模拟考试而导致正式考试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系统中另有考前练习,且不限时间不限次数,不需要提交录制视频,考生可反复练习,但考前练习不可替代模拟考试。建议考生认真对待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以便顺利完成正式考试。

4.正式考试时间:

各专业正式考试时间详见下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正式考试,以及未按考试要求完成录制及提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严格按照后期公布的各专业考试方案规定着装,准备考试场地、用具等,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专业名称

正式考试时间

备注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2023年2月18日

9:00-2月24日17:00

(考生一旦开始考试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专业所有科目考试并提交)

非笔试专业。各专业考生可在正式考试时间内任意时间参加考试,考试一旦开始后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专业所有科目考试录制并提交,时间结束时自动停止录制,此时间段内没有完成考试录制并提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音乐教育

表演(影视表演)

表演(模特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

2023年2月18日9:00-9:50

(考生须在本时间段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并提交)

笔试专业。各专业考生须在正式考试时间开始时准时进入考试系统参加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录制并提交答卷照片,正式考试时间结束时自动停止录制,此时没有完成考试录制并上传照片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提交时间以考试系统内规定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

2023年2月18日10:30-11:20

(考生须在本时间段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并提交)

摄影

2023年2月19日9:00-10:10

(考生须在本时间段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并提交)

影视摄影与制作

2023年2月19日11:00-12:10

(考生须在本时间段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并提交)

书法学(书法教育)

2023年2月18日14:00-15:20

(考生须在本时间段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并提交)

5.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时每个科目开始录制视频前均需进行人脸验证,请勿化浓妆、戴美瞳,不要头发遮挡额头和耳朵等,验证时调整好光线,避免出现高曝光等情况,保证人脸清晰,以防人脸识别失败,浪费考试时间。

四、招生计划与合格范围划定及志愿填报

(一)我校校考各专业(方向)分省计划原则上按照合格人数与招生计划4:1投放。对专业加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投放招生计划。考生可于填报志愿前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s.bcu.edu.cn)或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微信公众平台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计划可能有所增减。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批次录取,文理兼收。在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不限定选考科目。

(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投档原则遵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原则进行录取。

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有录取资格,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无单科成绩要求。

对于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学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非美术类专业:

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个别省份承认并使用省联考成绩。

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无单科成绩要求。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情况下,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选考科目总分的成绩,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以上原则都基于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相关政策执行,录取中使用的高考文化课总分是否包含政策加分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六、违规处理与复查复测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城市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我校有权对录取新生材料进行复查与专业复测。对于复查材料存疑、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伪造学历、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新生入学

(一)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在学校批准注册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二)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三)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关于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涉及退费时,按照《北京城市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八、毕业证书及就业

(一)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城市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城市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自主择业。

九、其他

(一)考生对校考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向我校提出复核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10-62322657。

(二)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在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考试相关工作;从未举办并从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各类艺术类专业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我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各类艺术类专业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如涉及以我校名义从事上述行为的,我校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维护学校的合法权利和声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举报电话:010-62322657。

(三)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有新的政策调整,我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

(四)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注:以上所有内容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13811555049、13811768892、13810710162、13810660261、13810004763、1381063792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招生网址:http://zs.bcu.edu.cn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欢迎报读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757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录取批次:专科

一、学校介绍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通过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地处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经济特区汕头市,占地面积402.6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0.97万平方米。学校按5000人规模设计,建校初期办学规模3000人,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音乐表演、体育保健与康复等4个专业,共招收三年制大专新生1100人。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立足汕头、服务粤东、面向广东,形成以学前教育专业群为特色、文化艺术类专业群、体育健康类专业群、小学教育专业群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范院校。

二、招生计划

(一)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3+证书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已取得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办学条件

学校坐落在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东湖教育园区,依山望海,是一个山水生态校园,建筑布局、环境设计充分体现师范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文思想,也是一所文化气息浓、宜学、宜居的校园。学校建有教学楼区、生活区、图书馆、琴楼等,各类专业实训室500多间,包括:蒙氏教育实训室、早教实训室、亲子游戏室、美术教学实训室、科学探究室、手工制作室、舞蹈教室、数码钢琴教室、声乐教室、琴房、国画室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智慧校园建设、饭堂、运动场、游泳池、医疗室、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图书馆拥有馆藏图书27万册。师资力量雄厚,教师30%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宿舍:新办院校,全新校园,海景公寓宿舍,四合院式的设计,通风采光好,6人/间,配套校园网、空调、独立卫浴、阳台,直供热水,住宿费1200元/年·生。

运动:学校配套400米空中操场跑步踢球能看海、4公里的环校园跑道、无边游泳池、篮球场、健身房等运动设施齐全。

食堂:学校有两层大食堂,海景餐厅,以粤菜,潮菜为主,各地特色菜系为辅,可供2000师生同时就餐。

四、专业介绍

1.学前教育专业(师范)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正确的幼儿教育观念,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与育人实践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专科学历层次的高素质应用型幼儿园教师。

【核心课程】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教育原理、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幼儿园课程与教学理论、幼儿园班级管理、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游戏与指导等。

2.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师范)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语文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创新精神与人文情怀,能够胜任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和管理、教学研究、培训机构教辅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

现代汉语、写作、中国古代文学、文艺理论、儿童文学、教育学、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小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

3.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能适应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群众艺术馆站、社会文艺团体、社区艺术培训师等机构从事音乐表演、群众文化辅导等工作需要的专科程度合格音乐人才。

【核心课程】

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台实践课、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基础和声、视唱练耳等。

4.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运动人体科学、体育学、营养学、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运动康复治疗、中医传统疗法、康复理疗、健身指导等专业技能,从事运动损伤防护、运动康复训练、健身指导与健康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运动康复治疗技术、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健身理论与指导、运动损伤学、推拿与按摩等。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

学校邮编:

515078

电子邮箱:

oazsb@gdstpec.edu.cn

招生官网:

www.gdstpec.edu.cn/zsw/

咨询电话:

0754-88214757

来源:招生办公室

编辑:罗邮息

审核:李泽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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