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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宜昌宜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 北仑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笔试成绩公告公示

2023-07-25 16:31:3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湖北宜昌宜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 北仑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笔试成绩公告公示

2023年湖北宜昌宜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

2023年湖北宜昌宜都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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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宜都市202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咨询电话:0717-4823132。

附件:宜都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

宜都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原文标题:宜都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yidu.gov.cn/zfxxgk/show.html?aid=8&id=16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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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及专业技能加试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2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2〕20号)精神,现将2022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月25日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技能加试人员名单和专业技能加试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入围专业技能加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专业技能加试相关事项

1.日期及报到时间:2022年7月2日(周六)7:00,考生7:30之后不得进入考点。

2.考点:无锡市南长街小学(梁溪区扬名路12号)

3.主要内容:

(1)命题绘画

根据指定的主题进行现场创作,考核时间45分钟。考场提供桌椅,8K铅画纸,考生自备绘画工具。

(2)自弹自唱(仅限钢琴弹奏)

现场抽取弹唱曲目,考核时间3分钟以内。

(3)即兴舞蹈

根据指定的曲目即兴舞蹈,考核时间3分钟以内。

4.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包括有通讯功能的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专业技能加试完成后,加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关注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或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附件1:2022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pdf

附件2:2022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入围专业技能加试人员名单.pdf

附件3:2022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pdf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5日

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淄博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幼儿园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A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B岗位考试采取先初试后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A、幼儿园教师B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初试(仅幼儿园教师B岗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A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5月1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A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幼儿园教师B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初试、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6:00

注:幼儿园教师B岗位缴费人员详见初试后入围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初试、笔试、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11日11:00至5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A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幼儿园教师B岗位应聘人员须通过初试后,再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请注意及时查看公告,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初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初试、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初试

幼儿园教师B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1:5,需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的具体要求,另行发布公告,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初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初试,则初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初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2.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3.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附件2)。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错过招聘程序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教体局0533-7866526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33-7866319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材料(式样).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

南部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职高教师8名、初中教师58名、小学教师34名、幼儿教师2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南部县在编工作人员和服务期未满三年的特岗教师。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点击“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下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00至2022年5月8日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只进行照片审核。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和聘用时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09:00-17:3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8日18:00期间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8日18:00工作时间内到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5.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22年5月17日18:00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缴纳的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5月23日9:00至2022年5月27日24:00 前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拟定于2022年5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15日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在本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8日18∶30 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方式和地点详见附件3),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报考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31日后在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见附件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的除幼儿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幼儿教师岗位讲课占20分,技能测试占8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讲课(或学科讲课+技能测试)。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认证电子认证报告打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设有效期6个月)。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选聘顺序,具体选岗时间及要求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择聘用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学校及时为所聘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设置,不是指门类、学科。

7.《报考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环节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8.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5521132(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监督电话:0817-5588190(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385558(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7-5530257(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南部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应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生。其中:

1.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4.特教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5.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职专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且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专业等具体规定见附件)。

研究生学历和职专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但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研究生学历对象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在1991年3月至2004月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招聘格的情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长乐区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内教师40名,编外合同教师595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报考者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填报岗位,每人限填报1个岗位(如:高中语文)。

1.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会计专业教师);其它岗位报考者报名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应在此期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本人应在5月23—25日内携带报名材料(附件2)到长乐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长乐区教育局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也必须在此期间内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会计教师岗位报考者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形式,招聘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登录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cl.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末位同分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若再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产生。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体检须在长乐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由长乐区教育局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办法:由长乐区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毕业生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均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聘用对象应在长乐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与编外;拟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用人学校(另行公布),并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编内教师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职专公开招聘录用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2.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3.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二)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予解决编制问题。经向区人社局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视为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若要辞职或参加招聘考试,应提前3个月报告用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

(三)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与编内同类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奖励性绩效(含年终追加绩效)、其他福利补贴(乡镇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文明奖、综治奖等)等薪酬标准方面由用人学校比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执行。“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形式为企业养老保险。

(四)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编内教师。

(五)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待我区参聘教师管理办法出台后予以转聘参聘教师。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考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报名第一天,2020、2021、2022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和资格条件可放宽至2022年8月16日前取得。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报名表中的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等相关报考信息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名称进行填写。

(六)长乐区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我区今年新教师招考,但只允许聘用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不允许重新聘用其他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

(七)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考生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1.2022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诚信报考承诺书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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