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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四川省公立幼儿园招聘

2023-07-25 19:51:3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四川省公立幼儿园招聘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2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23年上半年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处分影响期已过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可以报考);

5.精神病史者和传染病患者;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曾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行为的;

8.在读高校学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30日;2023年1月3日;(9:00-12:00,15:00-17:30)

3.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人事股(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4号)。

4.报名手续和要求:

(1)请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粘贴2寸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面试+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核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本次拟聘人选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四)体检。

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核小组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且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八)人员聘用和薪酬待遇。

1.聘用。实行劳动合同和聘期制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首次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聘期内,非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地区、单位同类别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

(1)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

(2)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薪酬待遇。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报名时可具体咨询。

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考核面试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请报考者在整个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12388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0812-5555533

附件:1.2023年上半年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2023年上半年西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27日

2023年江苏省无锡江阴市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20名)

2022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澄人社事招公告核〔2022〕5号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阴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五)户籍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学前教育)报考的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江阴市户籍。

2.符合以下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均不限户籍: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的,父母为江阴户籍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符合随军条件江阴驻军人员的配偶。

3.2020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其他留学回国人员限无锡市户籍,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须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七)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7月底前毕业生,以《2022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2.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4月26日9:00-2022年4月28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rsksbm--jyrlzy--com-p-8000--023826758bdd9.wsipv6.com/

3.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4月26日9:00-2022年4月28日16:30

4.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4月26日9:00-2022年4月29日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2年4月26日9:00-2022年4月29日16:00

6.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4月26日9:00-2022年4月29日16:3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90元/人,面试费90元/人(苏财综〔2021〕17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受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打印第一阶段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教育网上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公告网站并保持报名留存电话畅通。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6710513(工作日8:30—11:00;13:30—17:0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考试内容为幼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等。

2.第二阶段:面试。分试讲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试讲内容为幼教相关教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内容为蜡笔画、钢琴弹唱。

第二阶段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3.总成绩。

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二)相关考试要求

1.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2.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将根据江苏省和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前公告内容并遵照执行。

3.第二阶段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第一阶段笔试、第二阶段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

参加单选并签订单向选择确认书的考生视作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如果放弃岗位,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少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3.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0238267882adc.wsipv6.com)、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413(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附件:2022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江阴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2023年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公办幼儿园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4名(无编制、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职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6日9:00至2023年1月20日17:00。

备注:按照成都高新区官网12月12日发布的《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公告》要求报名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食堂炊事人员岗位人员,原报名信息有效。

(三)报名所需材料

请下载并填写附件《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一周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并在http://t1.ink/f/bgpkju中填写相关信息。

其他资料: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在附件2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提交所需资料扫描成PDF发送至cxp@chrl.sinanet.com邮箱,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并在http://t1.ink/f/bgpkju中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街道。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食堂炊事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只参加面试,其余岗位笔试和面试都必须参加,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笔试:将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10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进入下一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5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5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解释。

咨询电话:18011501420

监督电话:028-85160723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附件1:岗位情况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6日

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广安市教师招聘公告

关于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件《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我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3月15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相关单位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职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在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的。

5.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3月15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8:30至3月21日12: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com)。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电脑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后期使用。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未通过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审查单位对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进行的初审结果,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2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23年3月23日(工作时间内)18:00前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508室)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826—2665378)确认后,通过传真(0826—2332240)或邮箱(404868699@qq.com)传送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须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3:1,部分卫生类职位的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到2:1(详见《职位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因实际缴费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职位,不愿意调剂或不符合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4月4日8:30至4月9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考生之家(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其中: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加试技能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分含中医和不含中医),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50%),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以上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教育类职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教育类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综合类、卫生类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9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二)技能测试

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在笔试后两天内完成,技能测试具体事项由职位所在县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关注。

(三)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3月29日至3月30日的工作时间内持《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名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3年4月20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教育公共基础》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职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书面核查申请对《学科专业知识》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考生。

(五)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23年4月28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市、县两级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下同)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5月下旬。面试由职位所在市、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缴费收据(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报考职位所在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职位所在市、县(市、区)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教育类职位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职位所在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按职位所属地在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县两级分别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职位所属地在市、县两级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职位,受聘人员由所在县(市、区)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四)本次招聘到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市级部门咨询电话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26)2665378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教科(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6)2335674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教师科(广安市直属幼儿园):(0826)2333397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环境信息中心,前锋区、邻水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环境监测站):(0826)2166108

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0826)2335562

广安市公路直属养护段:(0826)2343882

广安市工业发展服务中心:(0826)2665600

广安市博物馆:(0826)2125026

广安市防雷中心:(0826)2332035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广安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0826)2363238

(二)各县(市、区)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广安区:(0826)2226499(人社局),2248166(卫健局),2248433(教科体局)

前锋区:(0826)2889299(人社局),2667169(卫健局),2861166(教科体局)

华蓥市:(0826)4690530(人社局),4832638(卫健局),8394206(教体局)

岳池县:(0826)5244220(人社局),5220214(卫健局),5220592(教科体局)

邻水县:(0826)3268937(人社局),6907963(卫健局),3222151(教科体局)

武胜县:(0826)6227752(人社局),6240558(卫健局),6229397(教科体局)

(三)网络报名技术(报名期间09:00—17:30)

服务电话:(028)83336031   (028)85141851

客服1号(QQ:3160400169)

客服2号(QQ:3568419041)

(四)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6)2688023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26)2393690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26)2333602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护好登录密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谨防泄露冒用,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告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条件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2023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材料(参考样式).docx

3.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证明材料(参考样式).docx

4.办理政策性加分地点.docx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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